小溪:东海一枭你走得太远了(一枭附言)

送交者: 小溪

主题:东海一枭你走得太远了
回答东海一枭文章:《弘扬自家义理,捍卫信仰自由—-儒家对待回教、基督教的原则态度》

[宗教论坛] 东海一枭转载宣扬暴力以挺刃格斗对付儒教以外各大宗教的言论,意欲如何?“。。。。耶与回是入世的宗教,我们与他们的斗争,将会更加惨烈。我辈儒生,皆应奋起,挺刃格斗,。。。”等等。然后加以“评论”。
连伊斯兰教中的少数恐怖主义集团都不敢宣扬这样的言论,你东海一枭敢于宣扬,你真“伟大”!
你名为评论,表示不同意“挺刃格斗”云云,视为借此表达你自己的观点:“耶回诸教在内的外道异端”。
你表面说说“捍卫他人的信仰自由”,却把基督教定位为“外道异端”,多次诋毁基督教信仰、亵渎基督信徒信仰的上帝,说“信上帝,非伪即愚”,不理会基督徒的一再抗议,一再违反宗坛版规。
基督教没人干涉、攻击你的信仰, 你为什么要主动地、再三再四地攻击基督教?不听劝告,继续诋毁基督信徒的信仰?亵渎基督信徒信仰的上帝? —- 因为你“内圣外王”外衣里包含的是对儒学没落衰微的恐惧、对基督教发展壮大的的无比嫉妒仇恨(中国每年几百万人信主受洗,你吹捧为至高无上的所谓“东海之道”却没有几个皈依弟子),对基督真理的恐惧和仇恨,嫉妒之火从地狱里烧起,将基督教视之为洪水猛兽,这就不难解释,虽然基督教没人干涉攻击你的信仰, 你却要主动地、再三再四地想方设法地(借回答网友话)攻击基督教、诋毁基督信徒的信仰、亵渎基督信徒信仰的上帝, 而且在宗坛一而再三、再而三地违反坛规,甚至越来越变本加厉,充分暴露了你“东海之道”的狭隘偏颇,暴露了你内心的黑暗污秽。
东海一枭,你堕落了!

一枭附言:一些知识分子拜了上帝之后,智力障碍会越来越严重,博讯宗教论坛的小溪版主就是颇为典型的一例。我反对儒者对外道异端“挺刃格斗”,居然成了“敢宣扬这样的言论”连言责自负都不懂,反对暴力,居然成了我“堕落”的罪证。奇哉怪也,荒乎唐哉,哈哈哈,录此备忘。2008-4-12

附枭文:弘扬自家义理,捍卫信仰自由—-儒家对待回教、基督教的原则态度
今文经学网友在东海草堂新浪分堂 http://blog.sina.com.cn/donhai5留言:
东海兄,请你关注一下回教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将来对儒家和中华威胁最大的可能就是回教。我们和回教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不是中华消灭回教,就是回教消灭中华。释与道这两大异端已经被我们打败了,进入新世纪,我们面对的最大威胁已经不是释与道,而是耶与回。这二异端与释道不同,释道是出世的宗教,耶与回是入世的宗教,我们与他们的斗争,将会更加惨烈。我辈儒生,皆应奋起,挺刃格斗,你更不可置身事外,望你认真研究,早日发出声音。切切,切切。
东海老人答曰:
这样的敌对思维、斗争哲学,有违儒门仁义之旨,要不得!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以法律之将和士挡罪恶之兵与水,是理所当然的。但不能预定敌人、预定罪犯,要以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能以言论、信仰定人之罪。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包括错误言论、荒谬信仰的自由,这是普世常识。
对于异端,当代儒家只可以诉诸于更正更真更高更圆的理,却不可以诉诸于儒家义理之外的任何力量。借一句西哲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对于外道信仰,当代儒家也应有这样的胸襟:我不同意你的信仰,但我坚决捍卫你信仰的权力!
当然,并非绝对不可以以言论、信仰定罪,但有个前提,该言论、信仰会产生“即时而重大的人身危险和社会危害”,该言论、信仰已逾越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范畴,触犯了合乎文明普适价值的法律。
对于儒家或佛教而言,耶、回确属外道异端(程度不同),但外道异端不一定敌对和邪恶,就象儒佛两家也各为外道异端,古今互有碰撞,但也基本相安、相容并相互汲精取华。纵把耶、回二教的传播视为文化侵略(我不赞同这个说法),文化侵略与武力侵犯性质大异。文化问题文化解决,这是现代文明的基本要求。
对于耶、回二教,我在《现代专制,儒家最大的敌人》中表过态:对中华文明威胁最大的当然不是基督教。基督教信仰尽管粗陋落后、虚妄不实,属于人类原始时代蒙昧主义的产物,毕竟已经从政治领域撤离了,纵本质未改,也不可能再以上帝的名义复制中世纪的黑暗了。少数原教旨信徒、政治基教徒已兴不起大浪。至于christian网友将影响非常“局部”的回教视为中华文明最大的威胁、儒家的最大敌人,更是夸大其辞、耸人听闻。
外道未必敌,异端未必邪,纵然邪而敌,也须良法裁。如果耶回教徒真有犯法犯罪行为,我辈儒生,也绝不应该奋起挺刃格斗—这不是“置身事外”,而是尊重法律。法律问题自当法律解决。信仰之争,如果争的是谁理更正、义更高、行更仁、境更圆,谁的义理信仰更有助于个体道德自由度、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当然可以;如果抱了“你死我活”之念、“奋起挺刃格斗”,不论对方如何,自己先就已走到邪路上去了。
以上是对今文经学网友的答复,借此表达一下东海之儒对待包括耶回诸教在内的外道异端所应禀持的原则态度:一面弘扬自家的高圆义理,一面捍卫他人的信仰自由!
2008-4-10东海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