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从酷刑到人性和社会的反思--- 推荐大家一片好文章,有多少思想能关注到这个高度.我对此肃然起敬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从酷刑到人性和社会的反思--- 推荐大家一片好文章,有多少思想能关注到这个高度.我对此肃然起敬   
所跟贴 从酷刑到人性和社会的反思--- 推荐大家一片好文章,有多少思想能关注到这个高度.我对此肃然起敬 -- siwenlvshi - (13692 Byte) 2006-5-05 周五, 01:38 (2760 reads)
花都娇客
[博客]
[个人文集]






声望: 博导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6/05/06
文章: 3994
来自: 路易十四的后宫
海归分: 35





文章标题: 支持!转我在国学网的文字和议论:功利主义的胜利----人本神圣,民权第一,废除死刑,教化众生 (397 reads)      时间: 2006-5-06 周六, 08:39   

作者:花都娇客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功利主义的胜利 是一万年后的事儿
人们终于饶恕 那个双手纂刀
龇着犬齿的的家伙
以牙还牙的闹剧也便告终

功利主义的胜利 是一万年后的事儿
炼丹士们终于累了 在大吞仙丹之后
道袍破裂 群众退场
幡旗老坏 但头脑苏醒

哲学家仍会热爱他们的数学
不!谁说他们都秃顶 冷冰冰
一切虽可计算 但爱与诗情照旧--

一万年后 再让我们谈谈功利主义
那时候 大石已从心中滚去
一切便以喜剧告终。



------------
网友评论:
“法因罪而生,律因約而定”。這是一種美麗的傳説。其實,刑法不過是一種法律遊戲而已。故,法律消逝之時,便是人類平等相善社會。
死刑不過是刑罰的一種極量形式。生命是一種可以永遠消滅的物體,因此,必然有一種適當的消滅方法,只要你恰好不是位于其列。罪惡是應該審判的,審判是應該公平公正的。然而,這一天平是或然可以操縱或誤操作的。
在於過去,人文的知識水準社會差異極大,所以,有智者理事斷明之必要。現在看來,科學如此發達,人文科學如此飛躍,智商之差別日益縮水,刑法有改革弊端的必要,審判方式爲何不可以先行改過?既然是“無罪推定”,當事人完全可以在公開視頻現場方式答辯,關注人與好事人均可品評,豈不是更“光明正大”一些?而且,舉凡涉及黑幕,豈不是無躲藏之地!
刑法者,一工具耳。當今時代、社會,天下智者多矣,不妨社會集約智慧,可能公正公平的機會就多了一些,過失的、故意的錯誤審判就會少一些。罪者難逃其咎,無罪者開釋也就不是什麽問題了。誰是法官?我覺得人民不妨作一作天下主事,省得到處去找“包青天”。
法律實施是領域文化技術的應用,既然如是,接受教育的文化群體,均有應用該技術的掌握能力。類推,法庭庭審與論罪推斷以及量刑度罰,完全可以社會公開化。不“錯”,就是“對”與“善”的。
_________________

我的答复:
告众贤:
人者,生于天地,养于自然,同类并无定其生死之权
杀人者我杀之,则我与暴徒何异?互杀之,则陷我辈于顽兽之列矣
废除死刑,文明进化之子,吾邦以佛道之教立根,为善之念立本,知识分子乃国之栋梁,不可不查
去岁,最高人民法院已就此论之,甚善!奈何回应者稀?症在人心耳!
图新强国,须从小而实处着手,方能坠地有声,看准顽疾,穷追不舍,方能见功

法国的密特朗在1981年开始提倡推行废除死刑时,法国人民当时十分不理解,大多数都反对,可看如今,哪一个欧洲人民不是以其国无死刑而为荣的?
中国正在用人权记录回击美国,废除死刑,无本万利,不损任何人的利益,轻松一转,给美国迎头一击,可大幅度提升国际声望。若落在美国之后,则此一时彼一时,恐将悔之晚矣。
再顶!!
------------------
网友评论:
生命珍贵,不独犯人,你先问他害死的人的意见好了,
不诛之不平民恨的如何?
GG是不是犯事了?
-------------------
我的答复:

可不是,前几日狂追一拉丁小妞儿,小妞儿躲不过就说“我有男朋友”,临了我二人会心一笑而去,可人家也没判我“死刑”呀:你丫流氓,我找我警察叔叔废了你!
挺好的“民”为何那么多“恨”?我看“民”得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
网友评论:
2006-04-05 10:35:54  光明网 朱卫华

  去年“两会”,温家宝总理在回答记者有关提问时,曾说过“按照中国国情,现在还不能废除死刑”的话,而中国现行《刑法》中,仍然不容置疑地写着关于死刑量刑的条款——当然包括贪污受贿罪。而在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司法实践中,贪污受贿罪的死刑条款实际上已经形同虚设。马德、毕玉玺、韩桂芝一干死有余辜的巨贪竟然纷纷从地狱门前“逃生”!

老百姓并非苛求法律“逢贪必杀”,他们也并非个个是法学专家,但他们在一种简单的比较中却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法律的“破绽”。他们能说的,正如一位网友的“呜呼”之言:现在该轮到成克杰、胡长青鸣冤叫屈了,他们将对着显失“公正”的死刑律条喊一声“虽生而得意,却死不逢时”!是呵,他们的罪行比起同类的罪行要轻得多,但在同一个时空中,面对同一部法律,他们却死了,而那些更加饕餮的同类竟活了下来。

而更让成、胡死不瞑目的,是“中国第一巨贪”余振东。据报道,3月31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被告人余振东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的数额是多少呢?4.82亿美元!有细心人将其换算成人民币,是40多亿元!竟然只判了区区12年有期徒刑!据中国法学专家解读,这是跟美国“妥协”的结果,当然,也是余振东自己“讨价还价”的结果:2004年2月,余振东在美国拉斯维加斯联邦法院受审,因非法入境、非法移民及洗钱三项罪名被判处144个月监禁。根据余振东此前与美方达成的辩诉交易协议,美国政府把余振东遣送回中国以前,应从中国政府得到关于余振东在中国起诉和监禁的相应保证,即:假如余振东在中国被起诉的话,应当被判处不超过12年刑期的有期徒刑,并不得对余进行刑讯逼供和判处死刑。江门中院宣布的对余处以有期徒刑的期限恰好是“12年”。

中国人说话是算数的,既然已经答应了引渡余振东回国的“条件”,那就不能出尔反尔。所以现在只能说,对余振东的判决是美国法律的判决,而中国的法律在此案中连充当“花瓶”机会都没有。这也是跟“国际接轨”?法律同样是一个国家主权的象征。敢问一句:这跟丧权辱国没有丝毫关系吗?

今后,中国的贪官就有了一个有例可循的“三部曲”:第一部曲,疯狂地无极限地贪污受贿后卷款逃往他国——最好是美国;第二部曲,在他国投案自首也行,被当地警方捕获亦可,总之拥有了绝对免死的保障;第三部曲,被引渡回国。其实,我要高兴地告诉这些贪官一个好消息,如今咱们国家对各位一律实行“刀下留人”的做法(只能叫“做法”,因为这种“做法”背叛了现行法律),你们就是贪到富可敌国的水平上,顶多不就是弄个“死缓”吗?按照中国社会的“潜规则”,“死缓”是个什么东西!不就是活动活动就出来了吗?

贪官们的日子好过了,可中国的反腐败大业似乎越来越尴尬。这样宽恕,巨贪们真的会纷纷化作“海龟”吗?这样温良,他们真的就会“坦白”求“从宽”吗?只怕适得其反!而贪官越来越“繁荣昌盛”的现实,反腐败越来越艰难的困顿,已经证明了国人的这种担心。中国的法学“精英”们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把社会主义的法制原则和律条强奸殆尽,说他们是从法律制度下手、进而颠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而由上层建筑进而颠覆整个社会主义制度——这不算过分吧?如此明火执仗,最高决策层难道一点都没有察觉?温总理“不废死刑”的宣示,虽说不是法律,但至少代表民意、代表国情吧?怎能任凭“精英”们肆意践踏刑法、为所欲为?

再深的道理了不讲了,只想念叨一下当年苏区的那条反贪规则:贪污300元以上者杀!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发生“中国第一贪污案”,两位主人公都是功勋显赫的开国功臣,结果怎么样?杀无赦!因为毛泽东历来把“贪污”看成是“极大的犯罪”,因此在苗头初发,他就出了重拳。而今腐败乱世,治乱世难道不该用重典?现在的“精英”时常忽悠党中央,说社会转型期容易导致腐败高发,这不是信口雌黄吗?新民族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哪一次不是惊天动地的社会转型?你见过腐败高发了吗?你听过像如今民谚说的“用机枪扫射都不会误杀”的愤激之辞吗?(编辑:付刚)
-----------------
网友评论:
老叫花子以爲:禍國殃民者——殺無赦!沒有禍殃不消滅的道理!
---------------------

我的答复:

蚓狙 并引
2002年中国列国际经济透明组织排行榜104国之58位,另据星岛日报,大陆在逃贪官万四千九百名,遍布全球,然被查出者百分之六耳,四川贪官于澳洲有“贪官一条街”者,谓:“逃出后方便打麻将!”诚为经济发展之毒草,中国生死存亡之役云云……有朋曰:持道德者,画饼充饥乎?吾帮何日迎来技巧反腐者耶?五千载文明之未见也!嘘吸!众默然。遂为赋。

春蚓性阴冥,
为身曲且粘。
上齿噉稿壤,
下齿入黄泉。
如此蒙蒙辈,
岂可谓清廉?
翻尔乌阳下,
尔自与风干。

狙狙秃山走,
草木不得全。
无来我便窃,
自王海中山。
子孙万千众,
啼吼互姻联
根梗无所剩,
坐饕土中盐。

捨尔耕锄具,
饱腹须种田。
银存十万贯,
子孙得生衍。
休论老与幼,
清尔报税单。
尚有一文偷,
明日来马汉。
马汉一声啸,
惊自梦中还。
蚓狙无所有,
吾身在芬兰?
2002
有讨论就是好事,就怕一潭死水,善!

法律的完善,岂能用酷刑来代替?几乎可以说,酷刑越重的国家法律越不完善。
反腐须技巧和聪明才智,血腥有何作为?宝贝儿去看看被判死刑的有几个是贪官?中国死刑最多,为何贪官也最多?去看看经济结构最廉洁的芬兰,有无酷刑?
我到想说:废除死刑,但贪官灭九族,可那也不象呀。
死刑与贪官,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儿
法须严谨而周密,快速反应,越滴水不漏越好。量刑为教人,点到可止,不背人文。这也是两回事儿


接下文

作者:花都娇客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推荐大家一片文章,中国的司法已经越来越趋向文明,这也是人性回归的表现. 转... 海归论坛 2006-5-30 周二, 09:59
[分享][转帖]接连发表文章,中共报刊否定西方政治制度和宪政 海归茶馆 2013-6-03 周一, 08:36
ZT-好文章,我在印度过中国国庆 感情很复杂 海归主坛 2009-10-08 周四, 11:49
看了安校长的文章,感触很深,我顺便谈谈我周围的性骚扰事件 海归茶馆 2009-3-05 周四, 21:38
[转帖]不是愚人节的文章,数字0被印度人发现以来的重大发现,千三百年后中国... 海归主坛 2008-3-31 周一, 20:38
[原创]我的ID被封,IP被封,仅因为发了篇评论文章,涉嫌批判某女ID!这... PK台 2007-9-25 周二, 10:51
[原创]竟然有人封了我的IP!!!请问有先例吗?我只发了两篇文章,竟然就遭... 海归酒吧 2007-9-25 周二, 10:38
大家看看这个 推荐大家一片文章,反思中国暴民政治.转载. 海归论坛 2006-6-09 周五, 04:13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花都娇客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