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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美国梦幻曲系列:硅谷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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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美国梦幻曲系列:硅谷枪声   
所跟贴 美国梦幻曲系列:硅谷枪声 -- hwarrensen - (1235 Byte) 2014-12-02 周二, 11:52 (526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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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少将

头衔: 海归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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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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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第二章 新大陆症候群 (962 reads)      时间: 2014-12-02 周二, 12:13   

作者:hwarrensen生活风情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严磊问道:“‘新大陆症候群‘?“

明海禅师回答:“对,New World Syndrome。那原来是指北美和大平洋岛屿原住民在食用垃圾食品后引起的一系列疾病,主要是肥胖症、心脏病、糖尿病等,导致寿命缩短。我借用来指新移民,尤其是象中国大陆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来的新移民对美国社会过于理想化的一种认知误差,并因此引起的一系列行为误区。”

严磊显然是第一次听到这说法,挺好奇的: “那为什么特别是中国大陆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去的新移民呢?”

明海禅师说:“因为这些国家和地区缺乏法治和法制的传统。”—— 他想了想,觉着这论断可能提得有些突兀,于是补充说道:“或者换句话说,缺乏美国和西欧的法治传统。师弟,国内产官学界都喜欢用美国做标杆,无论毁之者誉之者都一样。而最鲜明的对比,那就是中美两国社会制度的不同。其他文化传统人民素质等等,当然也是话题,但没有如此尖锐。归根结底其实就两个词四个字:民主、法制。师弟你要到美国打天下,在商言商,估计你对怎么选议员之类的兴趣不大,所以民主可能不是我们今天的话题。但就是在商言商,美国的法治和法制那可是逃不过的话题。我们都是学工程的。我觉着一个合格的科学家或工程师的最重要的基本素养之一,就是将数据和结论分开。中美两国的法治系统差别巨大。我觉着可能帮助你了解美国的法律制度,尤其是避免一些误区甚至是陷阱,对你从事商业活动会有帮助。至于判断这两种制度的优劣,那是从数据得出结论的过程,我们还是把它留给政经精英们吧。

“美国有一位华人学者黄仁宇写过一本书,《资本主义和廿一世纪》,曾经论述了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资本主义,而且中国不可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那本书颇有可读性。在第一章提出他的主要论点并简明论证后,接下来他从威尼斯开始讲述资本主义的发展历史,非常有故事性。这本书建议你如果可能,抽时间读一读,对你进军美国应该会有所俾益。

“黄仁宇那本书的特点就是对中国资本主义的特别关注,所谓 ‘以中国为本位的思考。’ 中国大陆一九四九年以后的学界的主流观点是中国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常用的论据就是明朝中期和末期江南尤其是苏松太和杭嘉湖一带发达的纺织业,似乎类似英国羊毛纺织业确立资本主义制度。尤其是中国大陆的领导人公开持这种观点,所以这也就成了定论。黄仁宇在他的书里引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社会产生价值的系统有两个:一个是农业系统,一个是商业系统,而商业系统是现代的系统 ……”

严磊插话道: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被学界称之为经济学的圣经,我没有详细通读过,不过大致知道一些。两个系统的理论我觉着就是在今天仍然有效,只不过把农业系统扩展为制造业吧。黄仁宇的那本书还真没听说过,以后一定找来好好读读。听师兄说象读小说呢。他说中国不可能自发产生资本主义, 是不是因为中国数千那来一直是强本弱末重农抑商的原因?“

明海禅师点头道:“师弟你说得不错,最主要的意思就是如此。黄的大意是资本主义得以确立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是自由、公平、和有效率的商品交换。从十四世纪在威尼斯发韧到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发展有赖于法制系统诸如商法和海事法的完善,民间对债务的尊重, 契约合同能被强制执行。欧洲诸多公国王国,无论主权属谁,商业交换活动都能在相对安全、有秩序和在法律保护下进行。尤其在法律保障下的信用体系,使得金融经济和商品经济互相促进,资金得以通过证券形式得以放大和有效利用,利润得以增长。这些条件中国本身都不具备。“

严磊思考了一下:“而中国自秦大一统之后,尤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中国社会受儒家统治 —— 有说法是儒表法里 —— 不管儒表法里或孔孟为体申韩为用,中国历朝制度基本沿袭秦制,所谓‘百代皆行秦政制’, 本质上是父权宗法为基础的官僚体系,以道德代替法律。尤其基本无视私人财产的产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资本主义最基本的必要条件‘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中国人在传统上是格格不入的 …“

明海禅师插了一句: “‘民富敌国,民自不祥’—— 沈万三就是个典型例子。再看看中国历史上抄家是家常便饭,一直抄到文革时……”

严磊深有同感:“师兄,说到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想起小时候读翻译的外国小说,比如象《唐吉柯德》、《艾凡赫》、《三个火枪手》等,老看到国王要打仗,筹集军费居然要向富商借钱,觉着非常的不可思议。不过那些国王们也不是啥好玩意儿,….“

明海禅师哑然失笑: “师弟有趣。西方国王借贷源远流长,而且手段无奇不有。有霸王硬上弓强制借贷的,赖债更是家常便饭 —— 这还不是最糟的,更干脆的就把债权人给杀了。据说借钱给国王的意大利人和犹太人许多下场悲惨,而法国国王又尤其恶劣。“

严磊有些好奇:“师兄,那富商们怎么还敢或还会借钱给国王呢?“

明海禅师答道:“当然不敢了。不过国王们要么就是刚才说的强制借贷,借不到了,国王们还有其他创意,比如包税制,把税包给商人,再由商人去征收。从罗马一直到法国包税制都极流行。再不然就是卖官鬻爵,这在中国尤其是清朝中后期也蛮流行的。实在黔驴技穷借不到了,只好抵押了。国王借款的抵押可谓五花八门,从领土到王冠,都可以作为抵押品。甚至还有将亲信作为人质抵押的。”

国王借债最臭名昭著而且最命运悲惨的可能就是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查理一世是英国王詹姆斯一世次子。一六二五年詹姆斯一世病死,查理一世继位。他时运不济,他的前任已经欠了一屁股带两胯子的债,他刚刚继位就已经债台高筑。查理一世接位后财政左右支絀,他又不愿意量入为出,入不敷出之际,只好把祖传王冠上的宝石“三位一体”作抵押借钱来解燃眉之急。其实这是英国王室家风,英国国王出征常仰仗雇佣军,所以随军总携带贵重宝物,捉襟见肘之际可以随时抵押借钱支付雇佣军的军费。只不过查理一世不光酷肖乃祖,而且更加光大门风,连神圣的王冠宝石也给抵押出去就是了。最后查理一世还是死在了债上。为了加税搜刮钱,查理一世和国会翻脸,最后兵戎相见,打了两次内战,都输了。第二次战败后查理一世逃到苏格兰,结果被苏格兰人以十万英磅的代价卖给国会。可怜查理一世身死名裂,被国会以“暴君、杀人犯、我国善良人民的公敌”的罪名送上断头台,倒成就了克伦威尔一世英名。

另一位著名的抵押借债君主是西班牙的女王伊莎贝拉, 不过她传下来的是好名声,至少不是象查理一世的骂名。为了资助哥伦布的环球探险,伊莎贝拉把自己的王冠典当出去。伊莎贝拉资金短缺,而且居然不能动用国库公帑,只好抵押借款。而且据说伊莎贝拉还组建了一个印第安事务处, 试图保护印第安人免受西班牙殖民者的虐杀。是否表面文章不得而知,不过实效基本没有,西班牙征服者并没有遵守女王的规定,反而变本加厉屠杀迫害印地安人。

甚至欧洲一些重大的历史转折也和国王借债有关,比如法国大革命。比起法国路易家族的铁腕专制,英国的王室那可是小儿科了。臭名昭著的“我死之后那管他洪水滔天”据说就是所谓的“太阳王”路易十四的名言。挺有意思的似乎绝大多数的独裁者都喜欢自比太阳。不过也有说那名言的著作权应该属于路易十五。等1774年传到路易十六,国库财政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国家的债务已经占税收的一半以上,而且利率很高 。路易十六只能拆西墙补东墙,举新债来尝还旧债利息,这无疑饮鸠止渴。其实路易十六自己相当节俭,但整个法国王室和贵族的骄奢淫逸,国王一个人节俭只不过是杯水车薪。还有路易十六资助最后参与了1775-1783年的美国独立战争,欠下十数亿里弗的国债。到1787年时国债已经爆增到25亿里弗,别说还本,连付利息都无力偿债,法国陷入了财政危机。路易十六不想再举新债,寅吃卯粮终究不是办法,剩下的唯一的一条路就加税了。法国那时的社会型态和印度有些类似,全国分三个等级,法国的婆罗门也是教士,大概10万人,第二等级贵族是法国的刹帝利,大概40万人。这50万人是不交税的,税负全落在第三等级身上。尤其是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却只拥有30%的土地。路易十六想让教士和贵族也交税,于是宣布统一向国内所有土地征税。第一等级和第二等级要求国王召开三级会议,征税必须经过三级会议通过才可实施。结果三级会议演变成法国大革命,路易十六也被送上了断头台。

欧洲的封建国王借债是家常便饭。而在高度中央集权的中国,“天地君亲师“是至高无上的。君父对臣子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据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死为不忠。”是后人强加给儒家的。但“臣罪当诛兮, 天王圣明”—— 甚至被皇帝赐死前还先叩头谢恩却确实是儒家的道统。君父向臣子借钱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借贷就意味着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何以体现君父的至高无上?少数几个例外 —— 用钱钟书的话,有例外正因为有公例:要么是在中央集权绝对专制还没有确立的西周末年,西周的末代国王周赧王,为了与诸侯合纵抗秦,向国内富人借贷。结果合纵不成,债主讨债,周赧王躲到宫内一座高台,成语“债台高筑”因此而来。还有要么就是到了中央集权专制的末期,两千多年以后明末崇祯,北京被李自成围困,崇祯借钱充军饷不成,最终自缢煤山。

明海禅师话题一转:“西方法治的源头,无论是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应该是罗马法。当然对资本主义发展至关重要的如商法海事法等是在十四世纪威尼斯海上贸易发达,资本主义商业活动的发展而渐渐完善。挺有意思的是,象师弟你说的,‘百代皆行秦政制。’自‘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秦律》成了后世治国的基准。刘邦入咸阳,萧何全盘接收秦的律令和文书档案。阿房宫让项羽一把火烧了三个月灰飞烟灭,但秦的典章制度不光没给烧掉,汉承秦制, 此后中国历朝的统治系统构架基本不变,尤其是大一统中央集权的郡县制 ……“

严磊接话道: “就是啊师兄。东边的西汉东汉,西边的西罗马东罗马,挺有意思的人类文明的东西辉映。现在国内史学界对正统的‘社会发展史’以‘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 ’ 作为历史体系也开始有异议,有论者就认为中国自秦以后并非所谓的封建社会 —— 不过也有反对意见,认为中国适合‘封建地主制’理论。“

明海禅师点头:“师弟你说得对。黄仁宇书中对封建社会的讨论也持类似观点。西方主要是欧洲的封建的特点是裂土封茅,象西周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建国,所封的诸侯国奉周天子为宗主,作为宗主国的籓离。而诸侯在封国内就是君主,其统治方式实质上就是世袭的军政府,封国对宗主国尽缴纳贡物和军事拱卫的义务,但除此之外,土地、人民、军备、财税等资源不属宗主国所有,而属于诸侯。天子对诸侯也基本上没有任免权。因为封邑通过世袭继承,导致土地等资源也不能自由买卖。所以西方的这种封建社会结构简单,社会基本没有流动性,缺乏弹性,无法应对时势变化。随着人口增加、交通发达、货币流通和商品交换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这种封建制度完全没法适应,以致被资本主义扫荡无余。

“另一方面,中国秦以后的中央集权大帝国,以郡县制作为统治基础,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度量衡全国统一,所有法律全国一律。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地方职能官员由中央任免,不能世袭。中间除了象西汉初年的七国之乱和西晋的八王之乱等极少的例外,这种郡县制一直是绝对主流。还有科举制度给士人们明确可操作的向上流动路线,所以这种统治系统和西欧的封建制度相比,社会流动性大。另一方面司法不独立,商人被严重压制,这种系统应对内部变故的能力强大 —— 最不济也就是改朝换代。所以有所谓‘中国封建社会超稳定结构’的说法。当然这里的‘中国封建社会’指的是中国秦到清的社会,而非象西方或西周那种‘封建社会’……”

严磊接话道:“师兄,我明白你的意思,对象治国体系这类议题,必须放在足够广阔的时间和空间尺度上讨论分析,和几千年的时间跨度和横越欧亚大陆的广袤空间比较,用个人几十年的经验做判断是不准确的甚至没有意义的。中国从周末到民初这两千多年的中央集权大帝国统治方式,从现在的眼光看,和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以后的资本主义系统比较,当然是落后的。但和西方在此之前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型态比较,显然有优越性。最近史学界对五四以来被批的体无完肤的科举制,也开始从新客观历史地评价,甚至有说法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中国在隋唐之前也和欧洲的贵族世袭制类似,选官根据家族门阀,一直发展到魏晋南北朝时代九品中正制,形成所谓上品无寒士,下品无世族。直到隋文帝科举取士,从隋唐开始,形成一套相对公正操作性极强的人才向上流动的途径。据说唐太宗看到考生鱼贯入考场,喜不自禁:‘天下英雄入吾觳中矣!’

“师兄,我同意你说的,中国的传统文化里不具备类似西方自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以后的法制和法治传统,但比较两种治国体系的优劣没有意义。除了上面说的原因,我觉着还有一个因素。这种比较很难得出客观精确的结论,因为其他因素,特别是意识形态、民族感情、政治理念….. 等都会先入为主,最终是无谓的争论。何况孰优孰劣确实也不是我要关心的。师兄你还是给我讲讲可操作的部分吧。“

明海禅师脸上露出歉意:“对不起师弟,我们可能务虚务得太远了“ —— 明海禅师略带歉意接着说道 ”—— 回到新大陆症候群, 这应该属于所谓的 ‘篱外草更青’效应,也就是所谓 ‘the grass is always greener on the other side’吧。人们特别容易憧憬别人拥有而自己不具备的东西。中国大陆或前苏联和东欧国家来的新移民将美国的法制和法治系统理想化应该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和现实有一定的距离。我们现在习惯的是美国大使馆排队等签证的人龙,但很少有人知道美国在30年代大萧条时,曾有十数万人申请往苏联工作。

“其实任何统治系统,包括‘法治国家’本质上都是既得利益集团保证其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在这一点上,‘秦律’、‘罗马法’、‘美国联邦宪法’、或者‘香港基本法’….. 其作用都是一样的。不管何种社会型态,占有大部分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往往是社会中的少数集团。对他们来说,‘天不变,道亦不变’自然是最理想的状态。 但这往往只是一厢情愿。秦始皇销兵铸十二铜人、焚书坑儒、… 万里长城虽暂令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但’坑灰未冷山东乱’,‘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只不过是痴人说梦。要相对长治久安,既得利益者必须拿出部分社会资源,让被统治者也拥有部分资源。‘肉食者鄙’, 靠统治者自我约束是靠不住的。在法治国家,法治通过三权分立、权力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等等实现,其作用就是通过制度化程序化可操作的法律体系,确保社会资源的有序有效分配,重点自然是确保既得利益的利益不受侵犯。为此目的,除了国家机器的暴力,对被统治者的洗脑同样重要。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奥妙不同。‘人民当家做主’是忽悠被统治者使他们自以为是统治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则是试图使被统治者相信法治和法律是平等公正甚至是神圣的。特别煽情的有所谓‘法律女神’ 右手持剑,左手持天平,而双目是被蒙上的。其中最著名的大概是英国伦敦‘英格兰和威尔士中央刑事法院’大楼圆顶大厅的顶上的‘正义女神’了 —— 没有比这离法律的真实本质更远的了。“

严磊插话道:“那么师兄什么是法律的真正本质呢?”

明海禅师沉思了一会:“师弟,你说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什么?—— 对,商品交换。从这个角度去看,法律体系就是交换系统,利益的分配和交换。法治国家的本质就是契约社会,法律类似于合同,规约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义务和权利。从统治者的角度,当然他们占有的资源越多越好。但这种模式是无法持久的。可持续的模式必然是整个社会的大部分利益集团纵横俾阖,最终达成的动态平衡的结果形成了法律。师弟,我们可能又得务虚了 —— 理工出身的大都对量化分析和数理模型有特殊癖好。当然今天我们不可能有足够的带宽从事严谨的数量分析,但我觉着有两个数学体系的概念可能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法律体系 —— 那就是人工智能和人工生命。“

明海禅师上大学前就对生命科学有特殊的痴迷。以后步入职场,虽难免总是为五斗米折腰,但好在一直从事他喜欢的,在生命科学、纳米技术和数理模型的交会区浮沉。人工智能和人工生命,两个词尤如两把重锤,在明海禅师的心上猛撞数下。当年在硅谷的日日夜夜犹如电影回放。 尽管逝者如斯,“暗中偷负去,夜半真有力,“ 但还是岁月留痕萦绕于心。虽说现在遁入空门,但“云空未必空“, 真正做到四大皆空六根清净又谈何容易? 明海禅师陷入了沉思 ……

人工生命和人工智能的两位大师都是计算机科学的泰山北斗:一个是大名鼎鼎的数学家,计算机之父,博弈论的创始人 冯• 诺依曼 (John von Neumann)。另一个是阿兰•图灵 (Alan Turing),英国数学家和逻辑学家,计算机逻辑的奠基者,和冯• 诺依曼一样被称为计算机科学之父,并被称为人工智能之父。

人工生命和人工智能几乎同时分别由诺依曼和图灵在上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提出。1941年第一台计算机诞生。1950年,图灵在《计算机与智能 (Computing Machinery and Intelligence)》提出的图灵实验 (Turing Test)奠定了人工智能的基石。如果一台机器能够通过图灵实验,那它就被认为是智慧的。

另一方面,1948年在加州理工的Hixon Symposium上冯• 诺依曼通过他著名的讲座“The General and Logical Theory of Automata”催生了人工生命。此后他的经典著作《Theory of Self-Reproducing Automata》则是人工生命的里程碑。

尽管都是由大师开先河,但以后人工智能似乎是风生水起。在机器人技术、专家系统、模式识别 …… 等诸多应用领域实现了工业化产业化。尤其是IBM的“深蓝 (Deep Blue)” 在1997年5月战胜俄国的国际象棋大师世界冠军卡斯巴罗夫 (Garry Kimovich Kasparov),更是人工智能尤其是专家系统的刹那芳华。深蓝是IBM耗资2亿5千万美元研制出来的擅长国际象棋的电脑,研制工作由美国华裔科学家许宏伟 (Feng-hsiung Hsu) 负责,数据库方面有美国国际象棋特级大师本杰明 (Joel Benjamin) 加盟。深蓝储存了200万份从18世纪到现在的经典对局,1997年的深蓝可搜寻及估计随后的12步棋,而一名人类象棋好手大约可估计随后的10步棋。

而人工生命则一直沉寂,直到最近才稍引人注意。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反应了人类在认识论上的习惯,或者说盲点和偏见。人以及和人有密切接触的生物圈中的高等哺乳动物都是中央集权形式的等级制社会结构形态:国家有总统、首相、主席、国王……;公司有CEO或董事长;军队有将军、元帅;狼群有头狼,所谓的Alpha Male;狮群有一只领头的雄狮…… 所以人们自然而然的认为,没有一个中心控制中枢,整个系统或社会必将陷入混沌完全无序状态而失效。

人们凭直觉很难接受一些极为低等的生命形态,其脑容量也许只有针尖那么一点体积,通过所谓的“分布式智慧 (Distributed Intelligence)”, 可能完成人类都无法完成的极为复杂的项目,比如西非的蚁冢。另一个例子是鸟群或鱼群。大概我们在小学语文里都读过天上一群大雁飞过,有时排成“人”字,有时排成“一”字 …… 于是老师会解释,雁群前面的那只是头雁。雁群之所以排成人字或一字,那是因为这样它们能充分利用前面的雁飞行时的气流,节省体力….. 言外之意,雁群中的每只雁都是听从头雁的指令,有意识有组织地排成最佳飞行队形。

直觉有时是靠不住的。

有研究动物行为的野外生物学家用高速摄影拍下鸟群和鱼群的运动过程,然后对录像逐幅分析,结果是鱼群和鸟群并没有一个领头的。它们的群体行为是通过其中的单个鸟或鱼对周边其他同类行为的反应,最终结果是群体的协调行为。这种群体行为和我们熟悉的高等哺乳动物的群体行为的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不存在整个群体层次上的规则和协调。高等哺乳动物群中有一个元首,比如头狼。其群体行为是由元首通过让群体成员执行它的指令来实现的。而鸟类和鱼类的群体行为中的协调行为是在群体的最低的层次上实现的:个体之间基于一些极简单的规则,比如 “尽力靠近你旁边最近的那只鸟 (或鱼),但不要撞上它”…… 等。鸟群和鱼群不存在元首。不存在整个群体系统层次上的协调和统一指挥。
这也反映了尽管人工智能和人工生命有许多交叠重合,但归根结底到哲学层面,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层面,两者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人工智能是所谓的“自上而下 (Top-Down)”的方法:人工智能的仿真的基础是在系统的层次上制定规则,整个系统将按这些规则运作。比如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原则”。

但在现实世界里,上面那些简单的原则性的规则根本不足以应对五光十色的社会现象。尤其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日常生活常识,比如说“如果一个顾客在商店里拿了东西,他必须付款才能离开”。。。之类的,人类习以为常的简单知识,却恰恰是计算机最难以描述的,也就是所谓的“常识知识表示的困难”。对这些简单常识的判别应用,计算机却非常容易出错。于是人们就必须规定更多更加细致周密的规则,然后出错的几率更大。。。如此循环往复,最后的控制操作程序多达成亿上兆行,程序的debug变得几乎不可能,系统仅仅因为其过度复杂而当机。归根结底,简单的一句话就是,人工智能的“自上而下”和“基于规则” (Top-Down, Rule-based) 的方法,想要仿真极端复杂高度多样化的生物,可能无法实现。

拍摄于1984年的《终极战士 (The Terminator)》和1991年的《终极战士二 (The Terminator II Judgment Day)》正是反映了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人工智能的状况以及从传媒反映出来大众对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的理解。而象“Terminator”这样的机器人也确实在一定人工智能的威力和局限性并存的状况。比如《终极战士》里有个镜头,“终极战士”经过一场枪战,遍体鳞伤的回到下榻的Motel。此时服务员来送水,“终极战士”从它的数据库经过一轮扫描,才找到应对的粗话 “Fuxx you Asshole!” ——— 如此简单的生活场景,也必须“自上而下”设定规则建立数据库,通过数据库搜索才能给出答案。难怪等到《终极战士二》结尾,机器人的“终极战士”遇到了它的程序中没有答案的形势,它无法应对,只好以自沉火海自我毁灭的方式解决。可能也许这些原因,可能也许是根植于人类心底的恐惧,《终极战士》里突出反映的一个媒体和大众的焦虑,就是人类制造的机器人的智慧会不会超过人类。套用《侏罗纪公园 (Jurassic Park)》里的一段台词:

Ian Malcohm: “God creates dinosaurs. God destroys dinosaurs. God creates man. Man destroys God. Man creates dinosaurs.”
Ellie Sattler: “Dinosaurs eat man…woman inherits the earth.”

那就是 ”…… 上帝创造了人,人毁坏了上帝,人创造了机器人,机器人毁灭了人 ……”

这其实反映了人类自远古以来对未知不确定事物的集体焦虑和集体恐惧。除了对机器智慧超过人类,另一个典型的在大众传媒中反复出现的就是外星生物的入侵。而人工智能的困境,似乎给人类的集体焦虑暂时一个舒缓。尤其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似乎是人类自我感觉最为良好的时候。而特别有意思的是,宣告机器智慧永远不能挑战人类智慧的,竟然是英语教授们,而不是计算机科学家和工程师们。

而正在人工智能似乎走到瓶颈之际,人工生命悄然崛起。当我们进一步仔细研究人类智慧的物质载体 ——— 人脑时,我们就会发现,从自上而下的观点看,人脑毫无疑问是中枢,是控制中心。人脑制定整个人体在系统层次上的所有规则,可以说是人体中级别最高的元首。但当人们把组成人脑的个体 ——— 神经元 ——— 放到显微镜下面观察,人们忽然发现,神经元世界完全是一个真正“众生平等”的世界。从解剖解构的角度,神经元 (Neuron)确是多种多样。胞体小的直径只有5~6微米,大的可达100微米以上。神经元本身的功能也是有差别的,比方视神经一定要和眼睛的一些结构相关,否则就没有可能达到视觉功能,若换别的神经和眼睛相关也不可能达到视觉功能,它是比较专一的。另外人还有些自律细胞,比方心肌细胞,它的运动是不需要神经支配的。呼吸活动则又是更复杂的,神经可以通过调整肌肉运动影响到呼吸,而这种神经的调整又可分为交感和副交感两种神经来完成。但重要的是,神经元总的来说功能是有类似性的,负责传输或发出某种信号。而在这个层次上,所有的神经元都是平等的。神经元之间不存在某种类似于组织或器官那样的金字塔式结构。只有当成亿上兆的神经元组成神经网络,再由神经网络组成人脑,才使得人脑成了整个人体是系统控制中枢。

神经网络 (Neural Networks)的强大功能还在于,实际应用中网络并不需要象人脑那样复杂包含极大数量神经元的网络。一个相对简单的,包含神经元的数量是目前计算机技术能实现的网络就可以发挥巨大的威力。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每个神经元都和其周围若干个神经元互相通信,这种非线性的相互作用使得整个网络的功能远远超出了网络里神经元功能的简单线性叠加。基于神经网络的人工生命算法已经成功的应用于工业。分布式智慧,或分布式数据处理 (Distributed Processing),正是人工生命的基础。最近“云计算 (Cloud Computing)的产业化,人工生命似乎有和人工智能分庭抗礼之势。

分布式数据处理的基本原理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将一项任务分配给一个处理器集团 (Cluster)处理。除了上面的神经网络算法,另一个人类从简单低等生物那里学来的智慧就是所谓的“群体智慧”,也就是所谓的 “Swarm Intelligence (SI)。” 上面提到的蚁冢就是一个典型的 SI 例子。将之变成计算机算法,那就是产生大量功能简单相对比较愚蠢的个体(agents)。尽管单个agent的功能非常简单,但其整体却能完成一些极为复杂的计算,就如简单的蚂蚁可以造出极为复杂的蚁冢。

全世界会建造蚁冢的蚂蚁种类颇为不少,比如中国北京京郊就有所谓白草畔山下八景之蚁冢千丘。那是是一种红蚂蚁,它们的窝也就是所谓蚁冢的高约30厘米到1米左右,丘底直径一般为1 到2米。 最为壮观则是西非的蚁冢。遥想Safari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狮象,突兀间一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高达数丈(约20英尺),径广百尺有余。其中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如果你把其中的蚁放大到人的尺寸,那是真正的前无古人的摩天大楼:高达1600米,直径近10公里!

面对比七大奇迹更雄奇的大自然的杰作,除了青冢向黄昏感慨,大概会觉着造物主的伟大,人类的渺小吧?

这样的杰作,既没有建筑师设计师,也无需复杂的项目管理。没有蓝图,没有计划。所有一切,都是由一个个简单的生命,其脑容量不足人类的几百万分之一,遵循一些非常简单的法则建起来的。这里不光是宏伟的建筑矗不知其几千万落,勘比阿房宫的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 而且所有起居的条件,诸如通风,采光,排气,排热 …… 等都几臻完美,真正是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 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人工生命的还有一种方式是所谓的遗传算法 (Genetic Algorithms, GA), 那是用计算机产生虚拟基因 (Virtual Genes),然后让这些虚拟基因通过进化,解决现实世界里的复杂计算问题。

所有这些人工生命的概念和方法,和人工智能比较,最基础的分别就是没有整体系统层次上的规则。在人工智能的范畴里,整个系统的行为是通过在系统层次定义的规则实现的。对定义了规则的系统,给出确定的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系统的输出结果是确定的,可预测的。这就是所谓的自上而下的基于规则的方法。

而人工生命只对群体中的单个个体或网络中的单个神经元之间的相互作用定义最低层次最简单的规则。整个系统的规则是没有加以定义,而是由个体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后产生的,也是是所谓的 “突现行为 (Emerging Behavior)”。正是由于这种突现行为,使得如群体智慧,神经网络或基因算法等具备了类似于生命的一些特征,比如

· 自组织功能:群体中的个体通过信息交换与处理,实现个体与个体之间以及个体与周边外界环境之间的信息交换,实现模拟的社会系统。
· 自我复制 (繁殖) 功能:繁殖可以通过数据结构在可判定条件下的自我复制实现。同样有生必有死。个体的死亡可以通过数据结构在可判定条件下的删除实现。所谓的“有性繁殖”则通过组合两个个体的数据结构特性的数据结构生成的方式实现。
· 自我改良,学习,和进化功能:人工生命有所谓的“记忆”功能;早先的经历可以被用来改进以后的行为。比如 神经网络的特定能力就是可以通过训练 (Training),不断完善网络的功能。在此基础上可以实现决策功能,也就是经过学习,不断适应外界环境,最终达成最佳的解决方案。

国际象棋和围棋可能是最复杂的人类对抗性的博弈形式。深蓝战胜卡斯巴罗夫那是人工智能整体规则的一次完美表现。如果说人工智能的自上而下方法是象棋大师的克星的话,那围棋似乎就和人工生命有某种天然的联系。围棋每一颗棋子都是完全相同的,不象象棋,小卒子和车的威力有着数量级的差别。围棋子的作用完全取决于在某一时刻它所处的空间位置以及它和周边棋子的关系。这和群体中的个体或神经网络中的神经元颇为相似。围棋的规则相对于象棋要简单,而且也是定义在最低的个体层次上的:活棋的要求很简单,要有两口气。但由棋子之间的相互关系展开,形成群体以后的变化却远比象棋复杂。比如边角和中腹的高下优劣,俗话说的是“金角银边狗肚里”;但《棋经十三篇》里却有“高者在腹,下者在边,中者在角,此棋家之常法”之说。不管国手庸手,起手大致都先占四角。现代棋枰,落星位 (4 x 4) 的大概很稀罕的了。起手落小目 (3 x 4 或 4 x 3)的蛮多的。有走实地稳健路子的,可能会退一步下在“三三” (3 x 3)上。喜外势的,也许会下到高目 (4 x 5 或 5 x 4),或甚至进一步,下到目外 (6 x 6)上。有棋手偶而走边锋,会左手下三三,右手下目外,左低右高,取“右背山陵,前左水泽”之意。但这些也只是”棋家之常法”,而不是硬性的规则。记得某位国手曾有第一子下在“天元” (棋盘中央)的,号称“起手落天元”。

除了打劫,围棋中颇有兴味的是倒扑。金庸在《天龙八部》中写虚竹误打误撞,用“倒脱靴 (也就是倒扑)”破了“珍珑” 棋局。老金玩笔玩得炉火纯青,写起来高潮迭出,极具戏剧性。这种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下法,要用人工智能实现,可能又会碰上“常识知识表示的困难”。

人工生命的这种所谓“突现行为”从技术上来说,那就是有种群体中的个体并不存在的行为,但当个体形成群体后,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了群体行为的发生。这种行为可以在任何群体中发生,比如说所谓的计算机集团 (computer cluster),或机器人群体,或狼群,狮群,甚至示威游行的人群。这种“突现行为”因为不是在整体系统层次上有意识规定的,个体相互作用引发的结果就有着完全的随机性。如果说群体智慧有着类似生命的行为 (Life-like),这种行为也可以说非常的孩子气,有着不可预期 (Unpredictable),并且非常容易分散注意偏离目标 (Easily Distracted)——— 就象我们在小学一年级学过的《小猫钓鱼》。你如果给一个六岁的孩子十块钱,让他去打酱油。他也许在路上看到有人做俯卧撑,觉着贼好玩,压根就忘了打酱油这码事,包不准连回家的路都摸不着了。

对于这种孩子气的不可预期和偏离目标的一个解决方案是所谓的 “Goal-Attainment”。太阳底下没新鲜事,所谓的 ”Goal-Attainment” 算法其实是很成熟的优化算法, 并非人工生命的独创。不过人工生命的Goal-Attainment,由于其类似生命的特点,有其特殊性。比如人工生命的Goal-Attainment算法中一种是基于动物世界捕食动物和猎物 (Predator-Prey)之间的关系实现的。对一只饥饿的狮子,你很难用其他东西把它的注意力从一群羚羊或角马那儿引开。

严磊轻轻碰了一下明海禅师的手臂:“师兄 ……” 见明海禅师半天没啃气。

明海禅师似乎猛然醒来:“噢师弟,我有些走神了。“明海禅师自失地笑了笑 —— “我们接着刚才的话题。人工智能本质上反映了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由统治集团建立的自上而下的中心控制系统,‘基于规则’ (Top-Down, Rule-based) 的统治方式。推至极致,统治集团傾向与相信只要设定规则,也就是法律体系,整个社会就会依此运转。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上,从来没有这样成功的先例。典型的例子就是所谓的计划经济,‘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但在前苏联、东欧和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前的实际结果是社会发展的停滞和物资的极端馈乏。

“与此相对的恰好就是人工生命的概念。社会中的普通个人的智慧和可支配的资源,和整个国家的相比,大概也就和蚂蚁的智慧和人类的相比差不多。就是这些低等生命形态,其脑容量也许只有针尖那么一点体积,通过所谓的‘分布式智慧 (Distributed Intelligence),’ 可能完成人类都无法完成的极为复杂的项目,比如西非的蚁冢。以万物之灵长自居的人类,居然甘心屈尊降纡, 模仿蚁冢建绿色大厦。在人类社会中,正是由每个个体看起来似乎是无序随机的行为的总体集合,构成了分布式智慧,其力量足以和自上而下的统治集团分庭抗礼。相应的法律体系,就是这两种人工智能和人工生命的力量折冲樽俎的结果。

“所以归根结底,法律就是利益的平衡、分配和交换,和平等公正没太多的关系,至于神圣,那只不过是几千年古今中外所有统治者的愚民洗脑术罢了。“

严磊点头赞同:“师兄,你这说法我确实原先从未想过,有点发聋振聵的感觉。但细细想来却觉着确实有理。比如说最近美国奥巴马总统以行政命令方式宣布所谓的移民改革十大新政, 表面上的理由冠冕堂皇,貌似既人道又公正。但台面下真正的原因却是民主党的党派私利。受惠于奥巴马新政的500多万非法移民,基本上从美墨边境偷渡过来的墨西哥人。西语系族裔是民主党的铁票仓。2014年11月民主党在中期选举惨遭滑铁卢,参众两院皆失。放眼两年后的大选,用大赦非法移民来收买西语系族裔的选票,恐怕是民主党手里仅剩的一张王牌了。党派私利高于国家利益,什么法律的神圣、平等、公正,都不在话下。要说法律神圣,偷渡本来就是违法行为,驱逐出境本来就是常规法律程序,又有何可议之处?要说公正,合法移民遵循合法渠道,附出不菲努力才圆了‘美国梦,’现在允许非法移民获得和他们一样的政治、经济权利,那正是最大的社会不公。”

明海禅师道:“师弟,其实如果撇开那些神圣、平等、公正之类忽悠老百姓的花哨遽头,其实这也是政客们的常情。据说曾有过一个说谎俱乐部,拒绝政客入会,因为他们只收业余会员,而政客们是专业选手。这次奥巴马的民主党和共和党的角力,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人工智能的自上而下和人工生命的自下而上相互拮抗达成动态平衡点典型例子。”

严磊晃然大悟:”师兄,我想啊,其实平等和公正这两者可能是互相冲突的。美国独立宣言说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你们佛家甚至说众生平等。人类文明的发展往往需要在平等和公正之间达成一最佳均衡点。也许有不同的诠释,但所谓‘平等’大概着重的是结果的平等;推到极致,那就是几千年来揭竿而起屡起屡仆的赤眉黄巾们梦寐以求的‘均贫富,等贵贱’了。而另一方面,文明进步的动力是公平公正的竞争,或者所谓机会的平等。只有当获得社会资源的机会相对均等,通过正当公正的竞争,乔布思们或者杨元庆们才能在市场胜出,创新创业,研发新产品,创造工作机会,推动文明进步。但如果一味追求绝对的公正,那势必是‘物竞天择,弱肉强食,’丛林法则大行,最终人类可能确实会回归到‘草木榛榛,鹿豕狉狉’的自然荒蛮状态了。平等当然的就成了一个有效的制约 ……”

明海禅师点头赞同:“师弟,这其实也是我一直思考的,咱俩殊途同归了。我还想再借用一个应用数学的概念:‘混沌理论。’记得读过罗杰.莱文的一本书, 《复杂性理论:行走在混沌边缘的生命》,可能是最早试图用复杂性理论来解释生命现象的吧 —— ”

数理科学和生物学的交叉学科是催生革命性新学科的温床。继上世纪的“老三论” ——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之后的“新三论”—— 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的数学基础是混沌理论和模糊数学。 罗杰.莱文运用混沌理论分析生命现象和生物体系的进化演变,内容和结论颇有新意。影响物种包括人类进化的重要因素之一是该物种的行为,或者更进一步,是所谓的“自组织行为 (Self-Organizing Behavior)。” 和物种进化有关的自组织行为主要有两种:一个是适应,所谓 “适者生存;” 另一个就是所谓 “行走在混沌边缘的生命”了。所有复杂系统,包括生命和物种,可能处于两种不同的 “态”也就是所谓的Phase: 一种是稳定态或有序态(Stable State or Order), 另一种是混沌态或随机态(Chaos or Complete Randomness)。所谓“混沌边缘”是一种过渡现象(Transition Phenomenon)。处于这种状态的生命系统意味着既有足够的稳定性,能保持系统不会塌陷进入完全无政府状态(Anarchy);但同时系统又有足够的活力,使得系统不断创新。这是一个充满活力、冲突、反叛的地带。新老交替乃至于新老战争此起彼伏,因此找到一个均衡点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如果一个生命系统太接近这边缘了,也就是说如果只有公正没有了平等,只有竞争没有对弱势群体的宽容照顾,那该生命系统存在着由过度竞争进入混乱无序最终分崩离析的危险。但如果如果太过保守,比如象某些高福利社会,整体竞争力消失,离边缘太远,系统又会变得僵化以致冻结,最终导致系统老化,被其他充满活力的新系统所取代。只有当公正平等相辅相成,人类的文明才能既充满活力不断进取,又不致于堕落成和《侏罗纪公园》里的迅猛龙那样的凶残物种。

和物种进化有关的自组织行为主要有两种。一个是适应,所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大概只要学过初中生物的都知道。这大概也是这个星球上物种如此多样化的最主要原因吧?另一个就是所谓“行走在混沌边缘的生命。”

这种情况并非只限于生物系统,而对一切复杂系统普遍适用。人们马上能想到的是公司。所谓商场如战场,风水论流转。典型例子如通用汽车,成了全美最大的公司,全球最大的汽车公司后,躺在Comfort Zone里不愿出来,离“混沌边缘”越来越远,公司保守僵化不思创新,工会也同样,变成了公司身上的寄生虫,以致最后破产重组。

再往大里,这个星球上的国家又何尝不是如此?中国的汉唐盛世,到了唐朝,不光国力达到巅峰,万国来朝,中国的这种政治模式和文化传统,或者用今天的话来说,所谓的“软实力”也登峰造极。盛唐初时,“天可汗”的兵锋所至,四夷宾服;唐使臣王玄策甚至“一人灭一国” —— 灭掉的是天竺(古印度),擒其国王献俘长安。只是对农耕传统的中国农民,天朝东西南北数万里的广袤土地已经耕不过来,对开疆拓土,尤其要“深入不毛” 的兴致实在提不起来。要不然恐怕今天中华上国的软件白袜男也不用老是对印度软件白袜男愤愤不平了。但盛极而衰,唐后期安史之乱后,中国似乎再也写不出辉煌。对变革的恐惧,“天不变,道亦不变,”直到宋儒从禁锢妇女开始,到给整个民族套上“存天理,灭人欲”的紧箍咒,灭得整个民族积贫积弱。这是典型的想偏安于远离“混沌边缘”而不可得。

简而言之,物种也好,公司也好,文明也好,不思进取,想避开竞争,远离“混沌边缘,”则最终难免被其他物种,公司,或文明所取代。但动荡过剧,又会陷入无政府状态,自己分崩离析。要繁荣昌盛,犹如走钢丝,必须掌握在“混沌的边缘”行走的能力。用这个观点看一些事物,你也许会发现颇有意思。

严磊接着明海禅师的话题:“师兄,我们天马行空海阔天空半天,万法归宗其实就是一句话,法律并不是神圣的,也谈不上平等公正。不过师兄,我想你终不至于说既如此,又何必遵纪守法?干脆就象水浒好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吧?“

明海禅师摆摆手笑着说:“当然不是的师弟。将法律神圣化理想化,认为法律是平等公正的, 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属于我开头说的对美国法治和法律体系的认知误差。而在遵守法律的过程中投机取巧走捷径,则是行为误区之一 …… “

严磊抢过话题:“师兄,我想我明白你说的意思,让我试试 —— 我们老中心思活泛喜欢走捷径,当发现许多老外特死心眼,明明可以绕着走,却偏偏一定循规蹈矩按照法律规则做,就特别想不开。所以到美国不久,就欣喜地发现此地 ‘人傻、钱多、速来。’但到头来发现傻的其实是自己。”

明海法师点头首肯:“师弟,这其实可以说是中国文化传统的表现之一。和西方法治系统的重视操作性相比,中国儒家文化传统的弊病之一就是其不可操作性。表现之一,就是以高于普通人们身体力行的道德标准代替法律。比如所谓的 ‘存天理灭人欲、’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等等。由于这些貌似神圣的道德教条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做得到,只好虚应故事,表面尊崇,而实际上根本不会甚至压根就没有打算实行。国人到美国对待法律的态度,其实是这种传统或者习惯的自然延续。”

严磊有些性急了:“师兄你还是没有说应该如何操作啊?”

明海禅师笑了:“师弟急性子。说回到操作,归根结底还是两个字:资源。当年慈禧老佛爷有句名言:‘量中华之物力, 结与国之欢心。’其实在当时的国际态势下,那是不得已讨价还价的手段,要说起来也算是老成谋国之道。只不过那是能做不能说的。以上谕明发, 自然难免被后世唾骂为卖国贼了。说到遵循法律,师弟我给你的建议完全是实用主义的。当然但凡牵涉到刑法的那是绝对要遵守的。其实就是刑事案件,可支配资源照样举足轻重。臭名昭著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一经典例子。但即便如此,作奸犯科的事那还是万万做不得的。在商言商,那就是千万不能有任何欺诈之类的行为。不过和商务有关的法律大部分是关于民事而非刑事。签订合同、发展客户、占据市场 …… 决胜千里之外起决定作用的就是你和竞争对手之间可调配资源的优化利用。广告法、商标法、反托拉斯法、反倾销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法、劳动法…… 商法条款多如牛毛,其中任何一条都可能会被你的竞争对手用来作为对付你的利器。孙子云 ‘备前则后寡, 备左则右寡,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谨小慎微务求事事合法而后行,只适合守成。师弟你要去海外开拓市场,如何集中优化使用你的资源才是头等要务。所以在商法的操作层面,权衡你自己和可能的竞争对手之间的资源占有态势,将有限的法律资源有效地配置到对你的生意最重要而且最有可能受你的竞争对手攻击之处。商场如战场,用钱如用兵。兵力分散是兵家大忌,商家同样如此。说起来这其实也是上面说的行走在混沌边缘的思想方法。“

严磊忍不住想跟师兄开个玩笑:”想不到师兄出家人 ……”

明海禅师忍不住打断师弟的话头:“师弟,我好赖在硅谷待了这么些年嘛,……其实关于法律法规对社会发展的作用在美国本身就是极具争议的。民主党一般来说主张大社会政府干预,而共和党的基本主张是小政府市场主导。2013年有研究文章表明自1949年以来,联邦政府法规的过度干预造成国民生产总值也就是所谓GDP的损失,至少每年2%。如果没有这2%的额外损失,那美国2013年的国民经济GDP 总量不仅仅是17万亿美元 或者$17Trillion, 而是58万亿美元, 或者说相当于现在三个半美国!

“要说起我们佛家信守戒律,我的看法也和给你对商法的建议差不多,也就是开头说的,五戒以外,一概不论。佛法毕竟只是宗教规范,其精确严密程度自然无法和世俗的法律体系相比较。我个人看法,戒律精严到‘扫地恐伤蝼蚁命, 爱惜飞蛾纱罩灯’未必得证正果。即以五戒之首之‘不杀生‘ 而论,就有论者质疑佛陀舍身饲虎是否犯杀生戒。如果说杀害自己的生命不算杀生,显然和佛家慈悲为怀不合,而且有变相纵容自杀之嫌,显然为佛法所不取。如果说杀害自己生命算杀生,那佛陀犯戒该如何处置又是个两难的命题。如果说佛陀因其佛法深严不算犯戒,其他人不得效法,则又和佛法众生平等不合。其他诸如六祖慧能吃肉边菜是否犯杀生戒, ……,凡此种种其实都是无法胶柱鼓瑟的。“

严磊正容道:“谢谢师兄开导 ……”

明海禅师摆摆手:“师弟不须客气。咱们接着切磋。咱俩这盘棋下得也差不多了,还剩几个官子我就一并帮你收了吧。记得前一阵子国内外方舟子打假吵得沸沸扬扬,用这个作案例说明接下来的一些行为误区倒似乎是颇为合适。当然方舟子打假大部分不是法律诉讼,但从国人对方的褒贬可以典型反映国人对法治精神的一些误区,比如对执法过程和执法者的理想化神圣化,对‘法不罚众’的高度一致认同,以及所谓 ‘豺狼当道,安问狐狸’……”

严磊说道:“师兄,你说的这三条我可以说是司空见惯了,只是太习惯了,根本就没有感到任何不妥。但细细想来,好象跟咱们上面反复讨论的法律‘去神圣化’很有关系。师兄详细说来听听可好?“

明海禅师说:“好的。第一条,这其实是对法律平等公正神圣的自然延续。因为法律是神圣的,自然对执法者也被提到接近神圣的高度。当执法者或者证人是平常人甚至他们本身就有瑕疵时,国人就觉着无法接受。比如就有相当多的人质疑方舟子是否有打假的‘资格’—— 他们可以举出许多关于方舟子本身或其亲友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以证明方没有资格打别人的假。其实我对方舟子基本不了解,对那些有关方或其亲友本身的问题也没打算去求证真伪,因为这些对方是否有资格打假并不重要。从法制的角度,无论方或其亲友本身是否有问题,他同其他所有的公民或侨居中国的外国侨民享有同样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只有他的言论本身不违反中国法律,就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他当然以正当的途径,通过正当而非伪造的证据,揭露别人造假的资格。如果他自己或者他的亲友也涉嫌造假,那别人可以打他的假,但这还是不能剥夺方打假的资格。

“我说这些,是希望师弟去美国开发市场时,不要下意识落进这个可能的行为误区。一个是如果发生商务法律诉讼,千万不能期望你的律师会为你申张正义。他们关心你的钱袋比关心法律的平等公正更有兴趣。其次,如果发生商务法律诉讼,绝对不能因为你的对手或者其证人卑微甚至卑鄙而低估他们。“

严磊点头:”谢谢师兄指点,我记下了。”

明海禅师接着说:“这第二条归根结底还是对法律的平等公正期望过高 —— 如果大部分人都和我一样违法了,因为法律是平等公正的,所以要么所有的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惩处。但如果法律不能惩处所有的人,那法律也不能惩处我。所以当方舟子质疑名人的假学历,就有不以为然者认为学历造假事例相当多,为什么要揪住那几个名人不放。这是非常典型的中国式思维方式,包括我自己在内。我们许多人刚到美国不久开车时都因超速被警察开过罚单,被罚的原因不少就是因为这‘法不罚众’的误区:以为自己在车流里,前后都有车,如果超速了也不至于被警察抓住。但警察却偏偏就恰好逮着你了。而且你如果出庭和法官说你在车流里,别人也超速了,警察不能只罚你,你肯定败诉。所以师弟,‘法不罚众’在中国可能在某些情况下也许情有可原,但在美国与现实却有相当的距离。归根结底,还是资源决定论。甚至做为国家机器的爪牙的执法机构,其可支配的资源也不是无限的,所以爪牙们只能以现实主义的方式执法 。给所有超速的驾车者开罚单警力显然不敷,所以逮着谁算谁倒霉。这其实也是法律去神圣化的直接结果:执法的重要功能之一是所谓的阻吓作用,而不是达成平等公正。师弟这个误区希望你务必也要注意。

“最后第三条其实和上面的第二条是姐妹篇,还是法律的去神圣化和。比如在方舟子打假事件中,就有许多人深不以为然, 认为方不打贪官污吏,专打一些没靠山没后台的学者、企业家,属于柿子挑软的捏。‘王子犯法与庶人同罪’是古今中外多少草民的梦想。但梦想终归还是梦想,王子从来就没有和庶人真正平等过。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这里还是资源决定论, 因为王子和草民可支配的资源不在同一个数量级上。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还是因为做为国家机器的爪牙的执法机构,其可支配的资源也不是无限的。所以当国家机器面对形形色色的违法者时,从统计学的角度和能量最小原理,首先吞噬是相对比较弱小的狐狸而不是相对强悍的豺狼。因此在现实中不是安问狐狸,而是先问狐狸。“
严磊为之动容:“谢谢师兄,这些我都记下了。“

明海禅师轻轻叹了口气:“师弟,师兄老矣,学文不成,学剑又不成,如今壮志蒿莱,弓戟沉埋,潦倒不能横飞。壮岁时‘遥看卫霍勒石处,岂肯低头在草莽’的豪气早銷磨殆尽。天朝自鸦片战争以来被列强欺凌,国势衰微,国运日蹙。借用一句股市行话,那就是一直处在下降通道中。大概直到抗战胜利后开始见底;而一直到文革基本上处在底部振荡阶段。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触底反弹,现在应该处在上升通道中了。师弟顺势而为,更兼借力全球化的大环境,此番开拓美国市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是造福中美两国百姓的善事,我当然乐观其成。

”师弟,万法归宗。‘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在中国是被作为批判执法机构腐败的民间谚语而广为人知。但在美国或者其他法治国家却是冷峻的现实。试想当年辛普森若不是有足够财力网罗数位全美前十名最著名的辩护律师,他能够被判无罪吗?这当然只是名人著名案件之一。但就对平常百姓,一旦诉讼,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尤其是专家证词、…… 全都是钱堆出来的。师弟,法治和法律最终就是资源决定论。

“回到开头有关法律的神圣平等公正。我最后想说,也许对你是最重要的 —— 当你对法律去神圣化,对美国的法律体系有一个清醒现实的认识后,就一点也不奇怪在美国同样存在大批冤假错案。我没有统计数据,所以没法说这个比例有多少,比中国是否高。现实中很可能发生的是你自己确实是无辜清白的而被人构陷。商场如战场,这在美国同样如此,甚至可能比中国更加惨烈。我在硅谷这许多年,耳闻目睹不少中国大陆来美的精英,对中国司法界的实际情况相当了解,但或多或少被美中两边的大众媒体误导,对美国法律系统的平等公正认知过于理想化。其实象我们上面说的,尤其是牵涉到商务纠纷时,当事方可动用的资源往往是胜诉或败诉的决定因素。我们的留美精英们对此缺乏认知,尤其缺乏亲身体验。他们自己觉着并没有违法,可能确实也没有违法。但如果运气不佳,在商务活动中遭逢强大的竞争对手。当发生重大商业利益冲突时,其对手凭借他们的压倒性的可支配资源,可以在鸡蛋里挑出骨头,甚至可以设局请君入瓮。我们的这些精英们最后在商场折戟沉沙的,实在挺可惜的。

“师弟,中国自民国以来,实行的基本上是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法治基础。而美国继承的是英国的普通法系或也叫做英美法系,以案例为基础。所以师弟,我们不妨也可以用一些我在硅谷经历是事件做案例吧 ……”

作者:hwarrensen生活风情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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