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ZT - 说说杨澜夫妇财富的真实来源吧--第1节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酒吧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ZT - 说说杨澜夫妇财富的真实来源吧--第1节   
所跟贴 ZT- 说说杨澜夫妇财富的真实来源吧--第4节 -- 边干边学 - (1793 Byte) 2011-8-21 周日, 04:17 (658 reads)
边干边学




头衔: 海归上校

头衔: 海归上校
声望: 教授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8/03/08
文章: 802

海归分: 88617





文章标题: ZT- 说说杨澜夫妇财富的真实来源吧--第5 - 10节 (1407 reads)      时间: 2011-8-21 周日, 04:22   

作者:边干边学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2011-06-27 16:27:49
  杨澜担任董事长或主席的公司:阳光卫视、阳光投资、阳光基金
  阳光卫视—— 香港上市公司, 连年巨额亏损,从未赢利,股东市值3年内贬值95%;杨每季度必发布对阳光卫视充满信心,再次增持阳光卫视股票若干亿股的消息,同时不断增发。实际上杨不 断减持该股票直至在阳光卫视完成从证券市场抽血的历史使命后把这个股票彻底抛弃。估计没钱交税。
  阳光投资——杨澜夫妻全部拥有的投资公司。在 阳光卫视连年巨额亏损的同时,阳光投资不仅从未负债,而且财富连年巨额增长。《传媒》杂志曾发布相关调查说: 阳光传媒投资2004年权益(也即净资产)为26.4亿元,2005年利润为18亿元。“照此算来,排除期间可能会出现的股东分红或者股东撤资等情 况,2005年的权益为44.4亿元。”估计可以减免很多税。
  阳光基金——杨澜担任主席,她宣称用阳光投资51%的“权益”捐赠给自己的“慈善基金”,几年来尚未听说该基金有何善举。
  
  

2011-06-27 16:30:56
  证券市场**作:
  杨澜——自由发布买卖自家股票消息(实际上杨主席是买是卖不清楚,每次她亲自发布消息说自己“增持阳光卫视几千万股”,最后全部买了);自由**作增发、缩股(股民3年内经历2股缩成1股,25股缩成1股最后50股变1股的奇妙体验);杨赚了几十亿上胡润榜;
  

2011-06-27 16:32:27
  
  学习杨澜好榜样:行业选择传媒业、慈善基金业——始终占领舆论制高点,自由发布股票增发、投资收购成功、自己捐赠给自己的消息,形象美丽动人
  

2011-06-27 16:34:49
   向杨澜学习:个人爱好:照相(别人帮她照),访谈(她访别人),频繁发布消息(担任公司主席频繁发布赢利预期和投资成功消息,结果公司连年巨额亏损,她 们夫妻的投资公司巨额增值);做慈善(反复发布慈善捐赠消息,自己成立基金,全部自己捐给自己,英国王室捐赠的名画不知道她存放在哪里)
  

2011-06-27 16:36:55
   学习杨澜好榜样:杨澜政治地位非常稳固的全国政协委员,主持中国奥运活动,抗震救灾中美丽而伟大的母亲;原来还可以发布一点批评杨同学的小意见,现在形 象高大了,批评几乎一律被删除(正如她2000年就说过的,批评她哥大校董虚假身份是“反党反人民”),谁批评她,消息发不出去,删掉!

2011-06-27 16:39:23
  
  杨澜委员的财富与政治收获:
    2004年个人资产已经达26亿,多年胡润中国个人财富排行榜前100名;形象光鲜、政治地位稳固;多年来有部分海内外人士在网上和报刊上对她的财富来 源、虚假哥大校董身份、她老公吴征虚假博士头衔、她的慈善捐款去向等多有愤怒和质疑声音,但是这些声音从来没有影响她是“智慧美丽女人”和政协委员的光辉 形象。如果你在网上或报刊上发表任何有事实依据的文章,没有人理睬,而且很快被删掉。
  

2011-06-27 16:42:34
  曾经给唐骏支一招儿
  
   唐骏还太嫩,人家质疑他文凭虚假,他马上祭出复印件,还真金白银小气兮兮的跑到母校去设立什么5000元奖学金。看看那完全可以收你为徒儿的美丽师母是 怎么应急攻关的:也是当老公吴征被质疑学历虚假性的时候,人家杨澜委员马上拉起老公的手,一起走红地毯示威:怎么着,吴征博士在此,本娘子为他作证!当被 她信誓旦旦增持自己已经偷偷丢弃的烂摊子阳光卫视股票所欺骗,2年多的时间股票市值被杨澜的血盆大口吸走90%多(通过50股缩股为1股和多次反复增发、 散布虚假消息等诱骗中小股民手段,上市公司阳光卫视连年亏损惨不忍睹,杨委员夫妇100%控股的阳光投资大赚20多亿),在香港证券市场杨澜委员再也骗不 下去的时候,杨委员再次“华丽转身”,彻底抛弃讨厌亏损的阳光卫视,回归大陆,并高调宣称捐出他们夫妇持有的阳光投资51%的股权用于“慈善”事业,成立 “阳光基金会”,自己慈善自己,成为胡润排行榜当年慈善榜2号风云人物(她慈善20多亿资产51%的去处呢?),并连年以ZHENGXIE委员的身份一本 正经提交完善慈善立法的相关议案,美丽更鲜,魅力更艳;看人家杨委员临危不惧,危机袭来不仅不慌,反而愈战愈勇,不仅不在记者和镜头前闪烁其辞,反而挺立 潮头,主动出击,到处采访别人。
  N年前海内外网络都多次暴出杨委员老底,可是哪一次勇敢的杨委员都不曾躲闪。谁揭露她,她就说谁造谣,是反动势力,甚至还有自称70多岁的老者跳出来为她站脚助威,帮她在网上拍砖,每次她都毫发无损,一如既往地文雅知性智慧美丽着。
  怎样,唐骏,杨委员可堪做你师母?你那100亿的身价是否该拿出51%孝敬师母做学费?让师母帮你过了这一关,下次你唐骏的身价就是100亿美元!OMG!
   (相关言论依据说明:本人2002年前后持有“为追求文化理想,并声称在全球华人地区取得最大卫视落地覆盖区域”的杨澜旗下的阳光卫视股票,2年多的时 间股票没有任何买卖**作的情况下市值蒸发后仅剩残值不到10%,和若干股杨澜夫妇声称为“回报”股东派发的他们错误投资后当分红处理给股东的到现在快 10年了也不曾恢复交易的废纸“现代旌旗(后更名星美出版集团,08010)”股票,同期阳光卫视莫名其妙遭受2次缩股后50股变1股,在杨澜委员华丽转 身后本人抛出残值不足10%的阳光卫视,账面到今天还残留着无法处理的若干股“星美出版集团”股份)
2011-06-27 16:45:56
  当年曾经给王石支招:
  王石同学应向杨澜学习(之1)
  ——阳光之杨澜 PK 万科之王石
  
  杨澜担任董事长或主席的公司:阳光卫视、阳光投资、阳光基金
   阳光卫视——香港上市公司, 连年巨额亏损,从未赢利,股东市值3年内贬值95%;杨每季度必发布对阳光卫视充满信心,再次增持阳光卫视股票若干亿股的消息,同时不断增发。实际上杨不 断减持该股票直至在阳光卫视完成从证券市场抽血的历史使命后把这个股票彻底抛弃。估计没钱交税。
  阳光投资——杨澜夫妻全部拥有的投资公司。在 阳光卫视连年巨额亏损的同时,阳光投资不仅从未负债,而且财富连年巨额增长。《传媒》杂志曾发布相关调查说: 阳光传媒投资2004年权益(也即净资产)为26.4亿元,2005年利润为18亿元。“照此算来,排除期间可能会出现的股东分红或者股东撤资等情 况,2005年的权益为44.4亿元。”估计可以减免很多税。
  阳光基金——杨澜担任主席,她宣称用阳光投资51%的“权益”捐赠给自己的“慈善基金”,几年来尚未听说该基金有何善举。
  
  王石担任总经理或董事长的企业:万科
  万科——深圳上市公司,连年盈利,从未亏损,股东市值增千倍以上,给国家交了好多税。王石到现在尚未抛弃万科,也未听说他有抛弃万科的打算。
  
  企业存在的理由——纳税表现:
  阳光卫视——亏损,没钱纳税;阳光投资——有钱,做慈善捐给阳光基金了,免税;
  万科——每年赢利好多呀,具体纳税额度不祥,他敢不纳税?税务局查死他!全国人民 扁死他!
  
  证券市场**作:
  杨澜——自由发布买卖自家股票消息(实际上杨主席是买是卖不清楚,每次她亲自发布消息说自己“增持阳光卫视几千万股”,最后全部买了);自由**作增发、缩股(股民3年内经历2股缩成1股,25股缩成1股最后50股变1股的奇妙体验);杨赚了几十亿上胡润榜;
  王石——老婆买了万科几千股被发现了,马上被勒令卖出,被暴光批评;赔了手续费。亏了;
  
  行业选择:
  杨澜:传媒业、慈善基金业——始终占领舆论制高点,自由发布股票增发、投资收购成功、自己捐赠给自己的消息,形象美丽动人
  王石:房地产业——目前被认为是“奸商”代表的行业,被狂扁,很狼狈
  

2011-06-27 16:48:04
  王石同学应向杨澜学习(之2)
  ——阳光之杨澜 PK 万科之王石
  个人爱好:
  杨澜——照相(别人帮她照),访谈(她访别人),频繁发布消息(担任公司主席频繁发布赢利预期和投资成功消息,结果公司连年巨额亏损,她们夫妻的投资公司巨额增值);做慈善(反复发布慈善捐赠消息,全部自己捐给自己)
  王石——照相(他帮别人照),访谈(别人访他),消息频繁(登山等消息尤其引人关注),做慈善(号召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到藏区帮助白内障儿童,听说还建立阿拉善地区保护自然基金会等)
  
  四川地震捐款:
  杨澜——带头捐款30万元,发起成立自己牵头的“汶川儿童基金会”;最后一共捐了多少不详(你管得着吗?捐了也是捐给人家自己的钱);善款用途:访谈啊!——没看到人家跑到灾区照了好多个人形象美丽的照片吗?受到高度赞扬和表扬,成为中国最美丽母亲的代表。
   王石——先带领万科捐款220万元,带领万科救援团队和车队到灾区支援;被广大网友狂扁,得到“王十块”美名,差点被赶出四川;后又增加1亿元,道歉, 善款将用于重建一个重灾镇(建得好不好可要接受大家的检查呀!),有不少人说不需要!还要把“王十块”赶出四川!个人形象“王十块“成为奸商代名词;
  
  政治地位:
   杨澜——地位非常稳固的全国政协委员,主持中国奥运活动,抗震救灾中美丽而伟大的母亲;原来还可以发布一点批评杨同学的小意见,现在形象高大了,批评几 乎一律被删除(正如她2000年就说过的,批评她哥大校董虚假身份是“反党反人民”),谁批评她,消息发不出去,删掉!
  王石——政治地位不详,中国房地产界的民间老大;参加中国奥运活动,在深圳传递圣火200米;抗震救灾中的小丑,收到骂声一片的“王十块”,使劲骂!一爬山的老爷们业余运动员,抗造!
2011-06-27 16:49:28
  王石同学应向杨澜学习(之3)
  ——阳光之杨澜 PK 万科之王石
  
  财富与政治收获:
   杨澜——2004年个人资产已经达26亿,多年胡润中国个人财富排行榜前100名;形象光鲜、政治地位稳固;多年来有部分海内外人士在网上和报刊上对她 的财富来源、虚假哥大校董身份、她老公吴征虚假博士头衔、她的慈善捐款去向等多有愤怒和质疑声音,但是这些声音从来没有影响她是“智慧美丽女人”和政协委 员的光辉形象。如果你在网上或报刊上发表任何有事实依据的文章,没有人理睬,而且很快被删掉。
  
  王石——个人资产从未上榜,四川地 震第一次捐款没有达到人民的希望,引来好多网友狂拍砖头,结果不仅增加捐款1亿元,还公开道歉,仍然得不到表扬和谅解。个人形象不够漂亮;政治形象似乎从 来没有得到高级领导的承认。你纳税,是应该的!你赢利,谁让你是奸商!你自己每年才拿几百万(比人家一年拿几亿,个人总资产2004年就26亿差了十万八 千里呀), 还当老大? 活该你傻! 谁让你没有一个自己夫妻俩拥有100%股权的“阳光投资公司”呢? 谁让你不成立“阳光基金会”号召大家把善款捐给你呀? 谁让你当“奸商”盖房子,不把善款拿去“访谈”呀?唉,显然智商没有人家高啊!
  

2011-06-27 16:51:07
  建议:
  王石成立一个形象塑造基金会,聘请杨澜做总教练(薪酬不得低于万科权益的51%),虚心向杨澜老师学习,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希望。
  

2011-06-27 16:58:23
  EXPLAIN
  
   这个词是英语中少有的单义词,除了“解释”“说明”辩解“外没有其它的意思。但它偏偏跟吴征杨澜夫妇结下了不解之缘:为吴征的学历解释,为阳光的亏损解 释,为退出新浪解释,为与贝塔斯曼合作的夭折解释,为败给覃辉解释,为自己慈善给自己公司51%权益解释,为希望工程20万元解释……
  
  

2011-06-27 17:01:21
  敬爱的杨澜委员,你已经够富有的了,旅游都在热气球上,还那么不辞辛苦的装,不崩溃吗?以后和自己的儿女大概不用解释吧?

2011-06-27 17:17:44
  涉嫌证券欺诈的杨澜夫妇多次遭到公众和媒体质疑,但是他们的政治和财务地位稳如泰山

2011-06-27 17:28:13
  转摘:
   著名节目主持人杨澜日前向新华社记者表示,将其与吴征拥有的“阳光媒体投资“股份之51%无偿捐赠给社会,拟建”阳光文化基金会”。全国各大媒体均以显 要位置对此进行了报道。昨日,本报记者通过杨澜的助理杨捷证实了这一消息的可靠性,他说:“杨澜决定捐赠51%资产的消息是准确的。她人在法国,我现在不 便发表任何意见。待一周后她从法国回来,我们将安排她接受贵报的专访。”   新闻见报以后,除了一片叫好声外,也有一些人对其捐赠行为提出了种种质疑。  质疑一:捐赠隐藏经济目的?  质疑二:可能是另一种投资?  中国社 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室主任杨团认为,对于企业家来说,慈善投资的含义不是狭义的“白送多少钱”,而是不排除经济含义的社会投资。
2011-06-27 17:30:34
  转载:
   余杰:杨澜的真面目
2004年3月27日 星期六
看 了杨澜女士在最近一期《南方周末》上的访谈,我有一种在一盘美餐中吃到一只苍蝇的感觉,同时又感叹:这位风度优雅的女子,怎么能够将假话说得如此义正词严 呢?在此之前,杨澜是我极其看好的大陆主持人之一。在半年前接受《新周刊》访谈的时候,我还赞扬说,杨澜是电视主持人中少数有“文化感觉”的女性。然而, 纵观杨澜在吴征事件中的反应,我不得不将“流氓面目”这个词语跟她联系起来。
    对于公众的揭露和批评,杨澜一言以蔽之,统统称之为“有商业 用意的、有组织的攻击”、“匿名”和“栽赃”。据我有限的阅读,媒体上署名发表批评文章的有:美国的方舟子、多伦多的赵平波、吴征的同学潘天舒以及我本人 等。然而,在方舟子、曹长青、赵平波、余杰、潘天舒等有名有姓的人对吴征及杨澜的质疑、批评文章发表之后,杨澜女士依然辱骂那些质疑他夫婿吴征假文凭的人 是不敢署名的“懦夫”。我真不明白杨澜女士为什么对如此众多“坐不改姓、站不改名”的人士视而不见?难道仅仅因为“救夫心切”就可以颠倒黑白吗?
    
     至于“有组织的攻击”问题,正如多维新闻网指出的那样,经过深入的调查采访,“至今没有查出吴征杨澜声称的蓄意攻击的‘组织背景’,反而发现网友提 出的许多疑问是符合事实、批评是合理的”。就我个人来说,我不仅与其他诸位批评者素不相识,而且与其中的某些人士在重要的价值立场上还存在著尖锐的对立 (如方舟子)。我自己也不知道:谁有权力将我们这些迥然不同的人物“组织”在一起?我的批评是出于一个知识分子对“信用”的呼唤而作出的,没有人能够“动 员”和“组织”我做我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杨澜女士这不是睁著眼睛说瞎话吗?
    
    此次事件的焦点是吴征“巴灵顿大学”的“假 学历”问题。杨澜在访谈中承认:“吴征已经知道它是没有被教育部门认可的。但是,他是本著学习精神,也是为了加强在商业方面的系统训练,因此他还是会有一 批指导的书籍要看,辅导老师跟他有电话、传真的沟通,他觉得对他的业务还是有帮助的,所以他就读了。”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所谓的“巴灵顿大学”也就一 两个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网站,哪里来什么“导师”?跟何况,博士学业岂能是通通电话、发发传真就能够完成的?真个是“假做真时真亦假”!正如《南方周末》记 者李玉霄质疑的那样:既然获取这个中、美教育部门都不认可的学位,目的仅仅在于“督促自己学习有关专业知识”,又有何必要列在个人简历之中呢?
    
     杨澜在访谈中多次指出批评者有商业目的、个人泄私愤等“可耻的动机”。然而,在我看来,猜测对方的“动机”是一种专制时代的“诛心之论”。作为被批 评者,重要的是勇于正视批评者所批评的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内容真实,那么结果应当与目的无关。聪明如杨澜者,不应该犯这样低级的逻辑错误。
    
     在整篇访谈中最让我愤怒的是,杨澜告诉记者,她虽然无法具体说出那些“邪恶的人物”究竟是谁,但是“这些人可以联络到海外一些反动人士,后者已经以 真实姓名参与了”。在这里,美丽动人的杨澜露出了她的流氓面目和血盆大口──请原谅我把这样的词语加诸一位曾经充当中国申奥“形象大使”的女性身上,本来 我是一个“女性崇拜者”,却没有想到一个女性的心灵居然能够达到如此肮脏和凶残的地步!
    
    人人都知道,在今天的中国,将某某人定义为“反动分子”意味著什么──在反右时代、在文革时代,“反动分子”唯一的命运就是被残酷地迫害致死。杨澜女士用“反动分子”来定义批评者,下的是一著险棋,一著将对方置之于死地的险棋。
    
     据我的理解,杨澜所说的“反动分子”可能暗指八十年代末去海外的何频、曹长青等人。何频是多维新闻网的主编,曹长青对吴征杨澜事件的调查采访是多维 新闻网委托进行的。曹长青是一位独立的作家,八十年代在国内是深受公众钦佩的新闻记者(曾经担任《深圳特区报》总编辑)。他具有认真、深入、负责调查采访 的新闻专业素养。他与吴杨从末谋面,也没有个人恩怨,更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我阅读了曹长青的一系列调查文字,内容之广泛、材料之翔实、推理之清晰、观点之 可靠,无不让我肃然起敬。
    
    从现代法理的角度来看,既然中国的刑法中已经取消了“反革命罪”,那么“反动分子”一说又何从 谈起呢?曹长青和何频虽然身在海外,但迄今为止他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被中国的法律定罪,也没有被剥夺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他们当然享有批评包括吴征杨澜在 内的公众人物的言论权利。这种权利是每一个公民宝贵的“天赋人权”,又岂是你杨澜一人能够剥夺的?杨澜以“反动人士”的大帽子来扼杀批评的声音,其用心之 险恶超乎了我的想象。刚刚还在电视上温情脉脉地谈论她的两个孩子,转眼之间就露出了血盆大口。她有没有想过,那些被她戴上“反动分子”帽子的人,也是孩子 的父亲和母亲?你可以不接受对方的批评,也可以将批评理解为“人身攻击”,并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名誉,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以“反动人士”的说法来钳 制舆论──被戴上了“反动人士”的帽子,在当代中国意味著什么,相信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幸亏现在不是“反右”、不是“文革”,否则的话, 那些批评过吴征杨澜的人真的就是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小命难保了。幸亏中国已经走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不会像那些血雨腥风的年代随时随地都可能宣布某人 某人是“反动分子”了。那么杨澜岂能随心所欲地使用这种杀人不见血的权力?
    
    正如何频所说:“比吴先生和杨女士个人尊严和 荣誉更重要的是,公众人物必须被舆论所监督。能够面对公众监督是公众人物的基本素养。吴先生和杨女士作为媒体中人,应比其他公众人物更懂得这一点常识。” 然而,两位著名的媒体工作者偏偏就是不懂得这样的常识。杨澜的访谈,把一次真诚道歉和深切忏悔的机会转变成一场指鹿为马、暗藏杀机的闹剧和反击。对此,我 深表遗憾。
    
    就在我写作本文的时刻,我收到一位记者的电话,她声称是阳光卫视的记者,希望为我做一期“人生在线”的专访。 我担心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因为我估计阳光卫视的拥有者不会有如此对待批评者的雅量。于是,我便将自己已经发表《吴征为什么恼羞成怒》一文、并正在撰写另一 篇批评杨澜的文字的背景告诉了对方,并请对方斟酌。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对方就抱歉地回话说,“上面”命令将采访计划取消了。至此,事实印证了我的看法: 阳光卫视徒有虚名而已──“阳光卫视”之中,哪里有半点的“阳光”呢?
2011-06-27 17:34:50
  本报讯(记者 张晓禾)昨日,本报刊登了著名主持人杨澜决定无偿捐赠其与丈夫在“阳光 媒体投资”权益之51%建立“阳光文化基金会”的消息。然而杨澜此举受到了多方面的质疑:有人称杨澜旗下的“阳光文化”一直负债经营,所以杨澜此次的捐赠 行为是否能够真的施行还是个未知数。
  
    在杨澜宣布将要以“阳光媒体投资”权益之51%为基础建立“阳光文化基金会”后,有知情人士爆料,“阳光媒体投资”投资的“阳光文化”其实一直在负债运营,原因是“阳光文化”旗下的阳光卫视开办四年以来一直负债运营。
  所以说杨澜此次的捐赠行为是否能够真的施行还是个未知数。
  
     记者昨日就“阳光文化”的运营状况咨询杨澜的助理杨捷,他告诉记者,散播“负债说”的人是没有把“阳光媒体投资”和“阳光卫视”分清楚,“阳光卫 视”的确一直在亏本,但“阳光媒体投资”仅去年的收益就达到了20个亿,也就是说杨澜要以“阳光媒体投资”的钱成立的基金会每年都会有大笔的收益,是能为 慈善事业拿出钱的。
  
    杨捷告诉记者,杨澜此举引来不少争议,在杨澜回国后,将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有更多的说明。
  
    学者余杰:杨澜夫妇没有公信力
  
    对于杨澜的捐赠行为,著名学者余杰表示了怀疑:如果捐赠人的公信力得不到保证,这个基金会能成功吗?
  
    余杰和杨澜虽然处于不同领域,但两人曾经有过没见面的几次交往,前日记者打电话给余杰,他虽然在忙着写学术论文,但听说谈这个事,还是显得有点激动。余杰回忆了两人交往的过程。曾经有一段时间,杨澜是余杰极其看好的内地主持人之一。
  
     但是后来,国内舆论在争执杨澜丈夫吴征的“巴灵顿大学”的“假学历”问题时,杨澜对“假文凭事件”的否认态度惹恼了余杰,余杰专门写了批评文章,痛 斥道:“这位风度优雅的女子,怎么能够将假话说得义正词严呢?”但就在他写文章的时候,余杰收到一位记者的电话,“她声称是阳光卫视的记者,希望为我做一 期《人生在线》的专访。我担心会给他们带来麻烦,我估计阳光卫视的拥有者不会有如此的雅量。于是,我便将自己已经发表的《吴征为什么恼羞成怒》一文、并正 在撰写另一篇批评杨澜的文字的背景告诉了对方。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对方就回话说,‘上面’命令将采访取消了。”
  
    余杰对记者 愤愤地说:“这些事情,能够看出杨澜和吴征的诚信问题。”杨澜和吴征把资产捐赠,再建立基金会加以管理用以公益事业,这种做法国外早就有了,最有名的就是 诺贝尔奖金。”但是,据余杰了解,国外这种基金会的管理者,一般都有着非常好的声誉,但也要有相当的制度来规范资金流向承诺中的公益事业。“你看看,杨澜 和吴征在文凭问题上表现的态度,能表现出个人的社会公信力吗?”综合
  
    律师:杨澜捐资很难监督
  
    “杨澜决定将其与吴征拥有的‘阳光媒体投资’权益之51%无偿捐赠给社会”,记者就此采访了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汪旭东主任,请他从法律角度解读该事件的真实含义。汪律师指出,这种捐资方式能否真正落实到社会慈善事业,完全无法监督,一切取决于捐资人自己的意愿。

2011-06-27 18:46:21
  转载:
  杨澜诈捐这个事,其实已发生了10余年,只是被各方有意掩盖,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逐渐淡忘了。想不到因为“郭MM”硬要展览从红十字会弄到的财富,而被不经意地翻了出来。现简要评说一下。
  
  1.老公的“力挺”足以凭信吗?
     近日,杨澜的老公吴征出来“力挺”,说杨澜不是骗子。这个当然是人之常情,任何一个人的老婆被骂为骗子了,少有老公会站出来,大义灭亲、落井下石 的。但一般而言,在司法案件上,利害关系人之间的证词,其可信度都是要大打折扣,甚至大多不被采信的,更何况是夫妻这种亲密交融的关系。
    
     如果说,老公说老婆清白,或老婆说老公清白,就可以蒙混过关的话,那这个世界上的很多是非或案子就很好办了。比如,现在遍地的那么多贪官污吏,如果 要去问他们的老婆,那人家肯定会说,自己的官人是多么清正廉洁、两袖清风的。难道他们还会提着个大喇叭,满世界地宣扬自己的家人是大贪官吗?演戏也不兴这 样子的套路嘛。
    
    2.青基会的“力挺”足以凭信吗?
    青基会当然也是站出来说,杨澜没有诈捐。要评判这一点,道理其实也非常明了。这个世界上,任何被揪出来曝晒的骗子团队成员,他们互相之间肯定也是大吹自己和对方是多么高尚正直之士,有谁会蠢到说对方是骗子呢?这不是也在说自己是骗子吗?
    
    3.事情简要回顾。
    其实上网比较早的网友们,对这个事应该是有些印象的。因为,当时虽然网络还不太普遍,网站也不太多,但“栅栏”好象也没多少,不需要翻什么墙。因此,可以比较容易地看到许多耸人听闻的的事情,青基会这单事就是如此。
    
     大约是2002年左右,青基会财务部副主任柳杨在多次举报无果,且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的情况下,不得已抱着一堆帐本,跑到了美国。然后,在全球传 媒的聚焦下,大晒青基会的烂帐。主要两点,一是胡乱投资、亏损巨大;二是大肆贪污、挥霍。其中,专门披露了杨澜诈捐一事。由于柳杨女士的职业身份、确实材 料,搞得有关方面相当狼狈,不敢辩驳。而国内外,特别是国外众多捐过款项的慈善人士,是极度震惊、相当寒心。
    
    经此回合,曾经风风火火搞了好多年的希望工程,也没脸再搞下去了,不得不以国家经济实力已增强,不需要再搞希望工程的借口,停止了该项目的运作。
    
     这些年,国内奇闻怪事层出不穷,这单事已逐步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柳杨女士的消息也很少了。根据有关情况介绍,柳杨女士当时大约是三十四岁的年纪,到 今天应该就在四五十岁的样子,顶多不会超过60岁。然而,近日的相关报道中,青基会人员轻描淡写地透露,柳杨已经病逝了。当然,他们感到相当轻松了,毕竟 是所谓死无对证了嘛。
    
    但,这一些是非曲直、罪恶传说,已经被全世界那么庄严地围观,并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这一切,难道可以那么轻易地飘散么?
2011-06-27 18:52:28
  转载:
  我要揭露希望工程腐败案
  
   柳杨
  
    一、团中央是否打算“死保”徐永光?
  
    中国青基会自成立之日起,就归团中央管辖。我呢,十多年来一直是团系统
  的干部,因此,我对共青团,对团组织,甚至对团系统的领导干部,本来是很有
  感情的。可惜,团中央个别领导的某些错误做法,令我感到遗憾。
  
    说老实话,去年,在我刚刚站出来揭发徐永光腐败行为的时候,为保护团组
  织,保护团中央的某些领导干部,我曾“隐匿”了如下重要事实,即:团中央也
  曾从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中,“借用”了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这笔被借用
  的巨额捐款,至国家审计署今年5月21日进驻中国青基会之际,尚未归还。
  
    我清楚记得,1996年团中央要求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的时候,我正在希望工
  程财务部工作,那时候,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小学的工程建校款的下拨,因
  徐永光胡乱挪用投资,已到了寅吃卯粮、难以下拨的困难阶段,但团中央偏偏在
  此时提出借款1200万元办公司,而且催款十分急迫。我记得,就连徐永光都曾口
  出怨言,抱怨团中央“催得太急了”。
  
    这件事当然有证据:并未全文公开的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1997年
  度)上,清清楚楚开列了这笔巨额调出资金。要想查清这件事,我还可以给国家
  审计署公开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第一,可以从希望工程的往来账户上查查那1200万元的去向;
  
    第二,可以查查这三个数据:以这一“上级借款”的准确时间为“参照”,
  查查同一时间内(前后三天),希望工程主账户上“尚存”的到帐捐款现金,还
  剩下多少钱;再查查此前此后(前后十天),看看希望工程救助款以及希望工程
  小学建校款总计下拨了多少;还可以再查查在同一时间段内(前后三十天),各
  地本来应该收到多少捐款、建校款?(青基会的希望工程办公室,会在收到捐款、
  建校款后,下达《拨款通知书》,通知各基层单位和中国青基会财务部),看看
  希望工程的“主业”是否受到影响?
  
    我相信,查出来的结果一定令人触目惊心。
  
    问题不止于此。团中央财务处有朋友对我透露说,团中央曾收到过中国青基
  会徐永光以百万元计算的“上缴利润”。徐永光违规挪用希望工程捐款投资,总
  体上是失败的,他哪里来的“利润”上缴呢?而且,按照中国基金会章程,即使
  有“增值收入”,其收入部分也应全部属于希望工程,只能用于救助失学儿童,
  怎么可以交给团中央呢?
  
    “上缴利润”的事,我没有经手,因此我听到这一消息时都感到震惊。作为
  中国青基会财务部负责人,我要声明:徐永光的有些“黑箱作业”,财务部的前
  后几任负责人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徐永光有个习惯:他并不十分信任财务部,总
  是指责财务部的负责人“脑筋转得慢”。
  
    我还听说,港区全国青联委员王敏刚也曾向人透露:90年代初,他和港区全
  国青联委员们共同捐给希望工程数十万港币(或者是数十万美元),但此后一直
  “没拿到收据”,王敏刚曾托人找到我,请我在中国青基会的电脑系统里帮助查
  询,结果发现这笔钱根本没有进入希望工程主账户。后来我听说,是当时的团中
  央的某书记出面“会见”了王敏刚先生,帮助中国青基会、也帮助徐永光把此事
  “摆平”。
  
    在揭发徐永光搞腐败的过程中,我发现,凡是看过《明报》、看过《南方周
  末》报道的人,几乎都站在我这一边,可是,我曾寄予很大希望的团中央第一书
  记周强先生(他当然应该仔细看过《明报》和《南方周末》吧),却站到了徐永
  光那一边。
  
    我是1998年底调离中国青基会前周强调到团中央工作,此前,他在司法部任
  司长。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学法律专业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周强书记还
  要使劲保护徐永光。
  
    去年9月,我曾匿名给中央领导写信揭发徐永光,没过多久,徐永光就在中
  国青基会公开说:“哼,有人想到朱总理那里去告我的状,可是周强书记已经把
  举报信转给我了。我在团中央、在国务院都有靠山,想搞倒我,没那么容易!”
  
    是谁把我的匿名举报信转给了徐永光呢?我托在中南海工作的朋友打听了一
  下,我写给朱总理的信,总理转给了锦涛同志;锦涛同志又批转给了周强,我不
  知道是那个环节出了“差错”,总之是有人把举报材料复印之后,交给了被举报
  人徐永光。徐一看,就知道是我揭发的了。
  
  (下略数段与事实无关的文字)
  
    二、徐永光挪用希望工程捐款去投资,究竟违不违规?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中国内地传媒对希望工程腐败案,几乎是鸦雀无声;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徐永光利用传媒在不断喊叫自己如何冤屈、自己的投资
  是如何“合法”。不过,假的就是假的,违规就是违规,我必须站出来再介绍点
  情况。
  
    第一,徐永光违规投资数额巨大,且投资时间长达十年,但这一“黑幕”只
  有极少数人知道。2月28日明报刊登文章披露此事后,徐永光即召开单位内部中
  层干部研究对策,就在这个会上,还有许多不了解内情的“处级”干部义愤填膺
  说:“明报说我们挪用捐款去投资?这是胡说!我们应该立即起诉明报!老徐,
  我们的《声明》怎么那么软呀?!”可是,直到今天,徐永光既不敢起诉明报,
  也不敢起诉内地的中国经济时报、南方周末。
  
    问题是,如果是正大光明、合法合规的投资,徐永光为什么要对自己单位的
  中层干部“保密”呢?我可以作证:在青基会,只有徐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基
  金部(专门负责投资)、财务部的少数负责人,才知道希望工程的巨额捐款曾被
  拿去投资了。
  
    第二,徐永光在对全国各省青基会负责人谈话时,也不敢承认自己是“直接
  投资”。道理很简单,各省基金会的领导也知道,按照人总行1990、1995年的两
  个法规,自行“直接投资”,属于违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间接投资”,属于
  合法。
  
    我手边有证据:1994年,徐永光在违规投资已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决定发起
  组织“共同基金”,抽取各省希望工程“待拨款”,继续追加投资。面对各省青
  基会负责人,徐永光这样说:“任何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利润永远与风险成正
  比,这是投资活动的一条铁的规律。一般说来,年回报率达到15%以上的都有风
  险性……基于以上考虑,我们设计了希望工程共同基金,即将各地方基金会和中
  国青基会年度结存资金的一部分集中起来,以中国青基会名义,委托专业的投资
  公司**作……基金会不能自己办公司,不仅是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国际上,基金
  会也是把资金委托给银行或投资公司管理以实现安全增值的(摘自1994年1月31
  日,徐永光在第四次全国希望工程会议上的讲话,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一
  书。该书在中国青基会网站曾有大篇幅节选,今年4月之后,相关内容被删除,
  但印刷本无法全部销毁)。
  
    可是,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了,希望工程的公众捐款
  也罢,从各省抽取的共同基金也罢,从一开始就都是由徐永光亲自**盘、直接投
  资的。
  
    第三,原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董向功,曾于1994年至1997年负责中
  国青基会的审计工作。她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采访时说:审计之前,徐永
  光曾按照惯例,签署文件,保证提供全部应该提供的会计报表和会计凭证,但当
  董提出“投资收益,到底如何,我们希望进行函证(注1)时”,徐永光却表示:
  “不必函证了!”董说:她几次提出函证,徐几次拒绝。徐永光拒绝的理由是:
  “投资情况不关你们的事。你们审计,就负责审计希望工程的收(收到捐款)支
  (下拨捐款)情况,不包括青基会的其他收入和希望工程的投资支出!”
  
    第四,对董向功的说法,我同样可以作证。我是1997年初接手担任青基会财
  务部负责人的,上任之后,我才发现我们有那么多的“投资糊涂帐”,为理清全
  部投资,我曾耗费了许多心血,但最后发现,希望工程的许多捐款,财务部只有
  划帐调出的银行记录,却没有投资项目的合同书,这是严重违背财务管理规定的
  (我会在以后章节中详细披露)!
  
    既然连我们财务部都搞不清楚,徐永光又怎么敢让审计人员“介入”呢?
  
    当然,对于不了解内情的读者来说,徐永光等人的某些公开辩解,或许很有
  蛊惑性。
  
    例如,今年3月29日,青基会现任秘书长顾晓今(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曾规定,“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为
  此青基会曾请求央行介绍一家金融机构以便安全托管资金,但无下文。据了解,
  此规定已经中国人民银行废止。(参见青基会网站http// www.cydf.org.cn
  
    稍后,徐永光手下专门负责投资的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接受三联生活周
  刊记者采访时又说:1997年,人总行委托中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基金会审计,他
  们在报告中说我们与人行的规定有差距,1998年,人总行下文要求(我们)整改。
  我们的有关负责人接受(注:原文如此。疑为“接到”)整改通知,很紧张。我
  出差回来后,向上面(注:原文如此。此处描述不清,“上面”是谁?中国青基
  会,团中央?或者是直接写给人总行?)写了个报告,主要有两个意思,第一,
  委托金融机构管理,如何具体**作;第二,人总行可否推荐比较可信的金融机
  构……结果人总行没有推荐,后来也没有出台实施细则。人行1995年的这个“通
  知”,2000年8月也宣布废止了。(参见三联周刊《青基会的赢与亏》)
  
    针对这些貌似振振有词的诡辩,我的一位律师朋友是这样反驳的:
  
    一,如果不违规,当年人总行委托的审计部门,为什么要下达“整改通知”?
  如果不违规,中国青基会负责人看了“整改通知”,为什么会“很紧张”?刘文
  华这样对记者说,等于给徐永光帮倒忙。凡明知故犯、触犯法律法规者,大抵如
  此。
  
    二,徐永光、顾晓今在“承认”人总行规定于2000年8月废止的同时,就等
  于同时承认了该规定曾经颁布、曾经有效。这是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常识:从
  1990年8月(该法规颁布)至2000年8月(该法规废止),徐永光挽起袖子自己
  “下海”的所有直接投资,都属于违规。
  
    三,国务院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办法》,在是否允许徐永光挪用捐款、
  直接投资的问题上,确实是“语焉不详”,但国务院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了
  “基金会应当……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第十三条又规定“本办法
  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该两部门“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因此,国务院实际是授权人总行、民政部对我国所有的基金会实施行政管理,授
  权他们制订管理细则。
  
    从级别上说,国务院高于人总行,但就像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对全国人大常委
  会制定的法律条文做出司法解释一样,1990、1995年人总行颁布的相关法规,在
  2000年8月之前,对所有基金会都有着与国务院《办法》同样的约束力。青基会、
  徐永光,均不能例外。
  
    四,人总行1990年和1995年的规定,已经属于实施细则。人总行没有义务给
  徐永光推荐金融机构。顾晓今、刘文华的说词,属于不懂法。
  
    五,徐永光的说法、做法,证明他早已知道“挪用捐款直接投资,第一违反
  中国法规、第二不符合国际惯例”。因此,2002年4月16日,新华社播发的中国
  青基会召开常务理事会的新闻稿里,徐永光等人又宣布:“为防范投资风险,
  (青基会)应按照《信托法》有关公益信托的规定,拟订资产托管办法”。
  
    我的律师朋友强调说:这第五点,是典型的“自己打自己嘴巴”。在海内外
  新闻媒体以确凿事实揭露了徐永光挪用捐款、违规投资后,徐忽然决定在2002年
  4月之后,要按照人总行2000年8月已经废止了的法规去“委托投资”了。这从逻
  辑上再次证明了人总行1990、1995年“禁止基金会直接投资”规定的合理、合法
  性,以及这一规定符合国际惯例、维护了捐款人、被救助人权益的正确性。
  
    我的律师朋友嘲笑徐永光说:中国有句大俗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他笑着说:在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从2000年底之后,不再对全国基金会实施行政管
  理的大前提下,不知道徐永光、顾晓今等人是否找到了能够“安全托管资金”的
  金融机构!
  
    我的律师朋友说得何其好呀!
  
    (注1)函证,审计用语。是审计人员通过发函方式,对被审计单位的长期
  投资、短期投资、应收款、应付款的相关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此类信函调查,
  多为格式化文件,调查的基本内容是:对方单位全称、投资数额、投资性质、收
  益及还款情况等。对方回函,需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法人签字。回函因此具有
  法律效力。函证的寄送、收回过程,由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完成,但是,
  实施这一过程的基本条件是:被审计单位必须予以配合,提供投资单位的地址和
  单位全称。徐永光坚持不提供,违反了审计法。
三、中国新闻记者可真是良莠不齐哟
  
    因为徐永光是违规的,所以他一定心虚;因为心虚,所以徐永光一定不敢跟
  明报、中国经济时报打官司;因为海外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徐永光一律不敢接受,
  所以徐永光只能利用内地少数傻乎乎的记者发文章,为自己涂脂抹粉……但是,
  违规、虚假、黑色的东西,怎么狡辩也不可能变成合法、真实和白色透明的东西。
  
    仔细阅读徐永光对中国内地记者发表的谈话,不难发现漏洞。
  
    例如,今年3月27日徐永光对香港《文汇报》记者说:十多年来,人们尊称
  我是“慈善家”。《明报》报道一出,人们大感意外,怎么“慈善家”变了味,
  成了下海商人,成了“投资家”。而且是一个坑掉了不少善款的失败“投资家”,
  人们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
  这是我们的尴尬和无奈,在中国,只有做“投资家”,才能当“慈善家”,否则
  慈善机构的“家”就无以“养家糊口”……让“慈善家”去做“投资家”本已很
  无奈;这个“投资家”还必须万无一失,更是过分苛求。
  
    这段话可真是漏洞百出、苍白无力。
  
    其一,徐永光怎么能算慈善家?慈善家,是用自己的钱去投资,赚取利润,
  然后从自己口袋里、把属于自己的利润(或是积蓄)拿出来捐给慈善事业的人。
  徐,不过是受万千捐款人之托,“代管”希望工程工作的秘书长。
  
    其二,徐永光“黑箱作业”十多年,此次明报一披露,徐的“角色”当然变
  换快。既然徐永光承认“人们(因此)有一种被欺骗、被愚弄的感觉,又因希望
  工程的纯洁,那种愤怒可以想象”,那么明报的揭露报道,何罪之有?人们的愤
  怒和抨击,何罪之有?
  
    其三,谁授权、谁逼迫徐永光去做“投资家”了?难道中国民政部今后批准
  某人出任非营利、公益性基金会负责人,还必须附加如下条款:“有五年以上投
  资企业、大获成功之记录,方可出任大型基金会之秘书长”?
  
    对香港文汇报记者,徐永光又说:在中国……投资活动只遵循一般的市场规
  则,并不会因为你是(拿的)善款就给你单独订一条规则。相反,对基金会投资
  还有一些限制性条款,如“购买股票不得超过所投资企业百分之二十”,“基金
  会不得直接经营企业”等。就是说,既要你去搞投资,又不让你参加管理,这就
  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
  
    大家看,这不是在推卸责任么。徐永光的潜台词是:我违规投资虽然失败,
  但主要原因是国务院法规“太差劲”,“增加了控制投资风险的难度”——徐永
  光这样胡说八道,可以理解,记者一味跟着徐永光的指挥棒转,这合适吗?
  
    类似的奇谈怪论,信手拈来有许多:
  
    ——“这十多年来,我精力的80%都放在了这(挪用捐款、违规投资)上面”
  ( 3月23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曾鹏宇采访);
  
    ——“我们非常担心,(如果希望工程巨额投资的情况)一旦公布,其后果
  会怎样,公众是否能够接受”,(顾晓今,接受三联周刊记者采访);
  
    ——因为是慈善机构,投资项目“做得不好,我就想把它装在一个好的项目
  里,用一个好的投资把这个(亏损)项目给消化掉”(徐永光接受三联周刊记者
  采访);
  
    ——我们投资是“九个赢利、一个亏损”、投资“有盈有亏,但总的效果是
  盈大于亏”;(徐永光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注意,谈及盈亏,徐的前后说
  法不一样)……
  
    新闻记者的素质可真是良莠不齐,内地有些记者写东西似乎不动脑子。倘若
  国家审计署今后公布审计结果,认定徐的投资是“五个赢利、五个亏损”,甚至
  倒过来是“九个亏损,一个赢利”,或者国家审计署认定徐永光“消化亏损”的
  做法属于“作假帐”,那些糊涂记者的脸面该往哪里放呢?
  
    讲到这里,我想给中国内地的记者们提个醒。徐永光是很知道“笔杆子”的
  重要性的,因此,专门跑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这条“线”的记者(内地记者往
  往分“线”采访),他们的姓名还经常出现在希望工程的领款单上,因为新闻发
  布会后,徐永光立刻把记者们的“签到簿”改成“补贴签收簿”。记者只知道是
  签字表示“到会”了,但我们宣传部则奉老徐之命,每次会后都把记者的“签到”
  改成“签收”,补上收到人民币若干这一项。记者的“待遇”又有所不同,文字
  记者一般每次“签收”200元;电视台的记者则每次“签收”2000元。要知道,
  徐永光一年召开的希望工程新闻发布会,常常会超过20次呢。
  
    南方周末驻京记者方先生曾问我:“记者们是不是真的领到了这些钱?”我
  说:是的,记者确实是拿到了车马费,但签字的时候,他们都被蒙在鼓里了。
  
    电视界的“大腕”杨澜女士,“签收”更多。记得有一次她将《凭海临风》
  的稿费捐给希望工程20万元,但第二天,青基会就和杨澜签协议从我们那里又领
  走同样数额(20万)的“工作经费”。老徐给出的理由是:“希望工程的劝募工
  作很辛苦,这笔钱是给她作为活动经费的”。名人言行,令人难忘:我清楚记得
  杨澜此后又以同样方式,多次从青基会财务部领取过希望工程的大额工作经费……
  或许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次徐永光遭遇麻烦,杨澜立即为老徐做了专
  题片,积极帮老徐说话。
  
    中国内地新闻记者的职业道德,让我忧心!当然,采访了我的南方周末、三
  联生活周刊、中国经济时报以及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等单位的许多记者,不
  在其列。
  
    除了批评和提醒中国少数记者,我还要说:中国内地的某些报社、通讯社、
  著名网站,有可能成为徐永光的“帮凶”。中国青基会的遭受“恐怖袭击”的
  《声明》,是通过新浪网首先发布的;新华社以及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等新
  闻单位,又在随后的新闻稿中把我称作“恐怖分子”和“犯罪分子”。
  
    可是,希望工程怎么能够等同于徐永光呢?
  
    我揭露的是徐永光,并没有“袭击”希望工程;我站出来揭发徐永光,正是
  因为我比徐永光更爱中国的希望工程。徐永光气急败坏、气势汹汹地把我列为犯
  罪分子,其理由不过是指责我在辞职“前后大量窃取中国青基会的内部文件,
  (然后又以这些文件)作为要挟和攻击中国青基会的‘炮弹’”。
  
    徐永光联手中国部分新闻单位对我的“诬蔑”,不禁令我浮想联翩。
  
    我记得,今年3月14日,徐永光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 / 时空连线》节目
  中说,他赞成“慈善事业应该做成透明的口袋”。一个简单的逻辑问题立刻摆在
  了上述新闻单位的领导人面前:一家慈善机构,有什么资格制定不能对外公开的
  “秘密文件”或“内部文件”,慈善机构的财会人员把本单位领导违规投资、作
  假帐的确凿证据公布出来,提交给全体捐款人、全社会审查,那么我不仅无罪,
  而且有功。因为依据我国《会计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勇敢地
  站出来揭发本单位领导弄虚作假的财务人员,理应受到中国法律和新闻传媒的保
  护。
  
    鉴于此,我将保留对上述诬蔑我的新闻单位以及徐永光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的权利。
  
    我还记得,徐永光前两天曾公开表示:他愿在电视上和任何人公开辩论希望
  工程腐败案。我呢 ,也在这里做个公开表态:我愿意接受徐先生的这一“挑
  战”。
  
    众所周知,徐永光,曾是个喜欢接受中外记者采访的风云人物,是个喜欢不
  断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侃侃而谈者,但我估计:今天的徐永光,大约不敢接受我的
  这一“应战”或者是点名挑战,他不敢和我同时面对公正的电视摄像镜头,更不
  敢和我站在一起,同时面对值得信赖的捐款人和社会大众。
  
    此文结尾,我愿引述全国人大代表、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宋清渭在今
  年两会上的一段公开讲话,宋代表指出:铲除腐败,关键在建立健全反腐败的法
  律机制,抓紧研究制定中国的《反腐败法》……并且要“给新闻工作者更多的舆
  论监督权”。
  
    我希望,中国内地能有更多像南方周末那样坚持真理、爱党爱人民的报纸;
  能有更多像方进玉先生那样认真、正直、勇敢的真党员记者。
  
    四、再给国家审计署提供一点审计“线索”
  
    要揭发徐永光的违纪、违法行为,还必须披露徐永光“对付审计”的某些丑
  陋做法。
  
    我在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工作期间,曾接待过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小组、团中央
  的财务检查小组、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银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他们都
  是来稽核、审计的。另外,因为希望工程收到过巨额外汇捐款,中国青基会每年
  还要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指派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青基会进行外汇“年检”……肯
  定有读者要问:既然有这么多审计单位来审计,为什么就没有发现徐永光搞的鬼
  呢?
  
    有几个情况,必须予以说明:
  
    第一,在1994年1月之前,即香港《一周刊》发表文章,称希望工程七千万
  善款“失踪”之前,中国青基会从未接受过社会审计,基本上只是由团中央派人
  来检查一下,因为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因此基本是走走过场。
  
    第二,《一周刊》事件发生后,徐永光决定打官司,只是到了这时,希望工
  程才第一次聘请了相对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来进行审计,但这第一次,一下子就
  要审计1989年至1993年(总计五年)的收支状况。坦率讲,由于这次审计的工作
  量大,而会计师对“如何审计慈善事业”这样的“新课题”确实没经验,例如,
  徐永光这时挪用捐款的投资额明明已超出七千万元,但因此徐永光坚持说“项目
  投资与希望工程的收支无关,你们不必审计”,结果,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居
  然就相信了。
  
    第三,徐永光确实“站得高、看得远”,1994年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第一次来
  审计时,他就决定:审计费用可以给的高一些。结果,94年,我们给了中华所20
  万元的审计费,这笔开支,明显高于正常的审计付酬(负责审计的董向功等等会
  计师最后没有拿,决定把审计费20万元又捐给希望工程)。
  
    这三点,今天进驻青基会的国家审计署工作组是完全可以“看见”的,但我
  还要提供一点“活线索”。
  
    无论是团中央来检查,还是审计部门来审计,每逢此时,中国青基会的财务
  部都会受到徐的格外重视:一是领导要进行“战前动员”;二是要给财务部下拨
  特别的“工作经费”,以便给审计人员送礼、联络感情;三是领导每天下班后,
  要听财务部的汇报(需要保密,不让审计部门知道),针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
  徐会紧急下达指示,告诉我们如何应对。四是如果徐最后对审计结果满意,他就
  会给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发奖金。
  
    例如,1997年,当审计部门对徐永光炒股的交割单,以及希望工程投资项目
  的协议、收据及其收益情况追得比较紧时,徐永光就指示我们采用“拖”的办法,
  一面笑嘻嘻地告诉人家“希望工程工作量特别大,财务报表特别多,我们正在查
  找”,一面就是“扛”着不交,直到人家审计结束,我们也没有交出来,人家等
  不及,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这一点,只要找到希望工程过去的审计人员(在财务部的审计报告存档中,
  很容易查到当年会计师的姓名)去询问,可以证实我说的决非假话。
  
    我还要特别提醒今年进驻的国家审计署审计小组,要注意,如果遇到财务部
  的会计无法“应付”了,徐一定会“亲自出马”。过去遇到特别的麻烦,徐也会
  这样做。因为徐永光拥有超乎常人的善辩口才和信誓旦旦说谎不脸红的特点,而
  审计人员又常常被徐永光道貌岸然的样子所蒙蔽,不愿把他往坏处想,因此,有
  时候明明查出了问题,顶多也只是觉得他“经验不足、失误难免”。
  
    还有,徐永光特别会利用希望工程“保护伞”,如果狐狸尾巴被抓住,实在
  没辙了,他就会搬出如下“法宝”,第一,党和国家领导人是如何重视希望工程,
  又是如何亲自捐款的;第二,我们党的传统一向是“内外有别”,如果你们(指
  发现了问题的审计部门)公布不利于青基会的审计结果,那么希望工程这项伟大
  的事业就会“毁”在你们手里,你们就是千古罪人!第三,你们知道,贫困地区
  有多少大眼睛正在焦急地等待救助吗?
  
    我断定,徐永光此次一定会如法炮制,旧瓶装新酒,给国家审计署新近进驻
  的十名工作人员,重新上演这出闹剧,演到精彩处,这位“优秀演员”还会潸然
  泪下、以泪洗面!善良的人们,这一次千万不可再上当了。
  
    不过,徐永光只要想胡作非为,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线索一:海内外许多大机构或知名人士都知道,他们在捐出巨额善款的时候,
  是很少定向捐赠或结对捐赠的,此类捐款,在我们内部被称作“一般性捐款”
  (与之对应的是“定向捐款”,即“1+1”)。我清楚记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总裁马永伟,在获得境外机构的一笔200万的赔款后,迅即把这笔钱全额捐给了
  希望工程,但因为马先生并未指定这笔钱是捐建希望小学呢,还是救助哪个省份
  的哪些失学儿童(我丝毫没有指责马先生的意思。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想这
  样“指定”,实在是不容易、不可能),因此徐永光便私下指示财务部:把这笔
  捐款列为希望工程的专项活动捐款(在财务上,这属于二级科目),然后徐就在
  这200万里列支工作经费(在捐款里列支办公经费,属于违法)
  
    徐永光类似“瞒天过海”做法挺多的,国家审计署可以据此追查。
  
    线索二:90年代初,青基会财务部出纳冯密素(女)曾向我报告,说徐永光
  把财务部捐款收据一本(可开具50张捐款收据)拿走,说是要给他的浙江老乡,
  理由是:这位老乡可以在当地帮助青基会“拉”捐款。我要解释:希望工程的捐
  款收据,系印鉴齐全的空白收据,每本50张,其中捐方、收到捐款的数额一栏,
  均为空白,可以随意填写数额。我当时没在意,过了几个月,我问冯,冯说徐永
  光没有交回收据,我于是直接去问徐,希望他把收据存根交回来。哪里想到,徐
  永光竟然说“这本收据被浙江那个同乡搞丢了!”
  
    我和冯当时很担心,因为审计部门来审计的时候,要检查希望工程收据存根
  号码是否连续,但因我们收到的钱多,开出的收据也太多,而且后来审计人员来
  的时候,也只是抽查,因此并没有发现我们的收据存根号码不连续。这个问题,
  如果国家审计署现在去查,可以立即发现漏洞。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曾问我:“徐永光拿走收据的时候,是否签字?”我说:
  “好像没有。单位一把手要来拿一本收据,冯能够阻拦不给吗?”方先生追问:
  “如果徐不承认,那你怎么办?如果徐说,是你们财务搞丢的,你又怎么办?”
  
    我在此做一个公开回答:第一,我愿在海内外媒体上发表声明:看有没有人
  把捐款私下交给我(通过正常途径,在青基会办公室内交给我并拿到收据,应该
  不算),是否从我(或者冯密素)手里直接拿到过收据?第二,被徐永光老乡
  (也许根本没有丢?)搞丢的那一整本收据,它的号码应该是连续和确定的,这
  些收据又是由财政局监制的,很难伪造,因此,只要国家审计署此次认真去查,
  就可以很快查出这些丢失收据的连续50个号码(对应50张收据)。号码,可由报
  纸公布,如果有捐款人发现自己手中保留的希望工程收据与这些丢失号码相吻合,
  那么他(捐款人)的钱是捐给谁的,也就立即清楚了。
  
    因此,如果有人因此站出来说:我曾在中国青基会之“外”(注意,是
  “外”!)捐过款,曾从某人手里“私下”拿到过捐款收据,那么“这个人”就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记得我当时就对方先生说:“只要你公开写出报道,我相信
  自己是清白的,冯也是清白的的。”
  
    线索三:徐永光还给“香港咭(卡)协”邮寄过2万枚的希望工程“精致纪
  念币”,那是一种含金的纪念币,我们只做了2万枚,这一点,中国青基会的许
  多人可以作证,财务部也可以查到凭证。
  
    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每枚希望工程含金纪念币的售价是人民币100元。甘东
  宇(海外部负责人)写了报告,说要在香港搞活动,请示了徐,就把这批金币邮
  寄到了香港,但过了一个月我们财务部向甘索取发票和回收款的时候,徐永光却
  解释说:“香港那个人不守信用,偷偷跑了,因此这批纪念币全都丢失了”!这
  件事,是我在开会的时候提出来的,结果徐在会上公开这样说。因为纪念币的增
  值收入本来就不在账上,此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
  
    价值200万的财产丢失了,徐在香港是否报过警?是否登报声明要求警方追
  查过?谁该对这件是负责……?我想,这一次国家审计署应该查清楚。
  
    线索四:我建议查查中国青基会发行的电话磁卡、纪念邮票、奥运火炬纪念
  封、足球义赛、希望工程义演以及几家银行发起的代收希望工程捐款的情况。我
  记得,希望工程实施十二年来,除了公开账户(被审计)之外,与之并行的、随
  开随停的、不被审计的账户,至少还有七八个。徐永光当时就曾指示我们:要保
  证这些帐户里,始终有充分的资金。
  
    原因,是因为我们“吃饭”、“公关”的费用太高了,审计时一定不好看,
  会遇到很多麻烦。我清楚记得,1993年国家审计署来审计的人员,就曾对当年青
  基会“吃饭费用”太高提出过质疑。
  
    事后,徐对财务部大为光火,责问我们“怎么搞得,怎么能让审计署审计出
  来,提出如此丢人的问题”,然后他下达命令说:“以后审计部门再来审计,不
  许把矛盾上交,一定要提前消灭在财务部”。没办法,以后审计部门再来时,财
  务部的人只好想尽办法,力争不让审计人员查出问题。
  
    具体的线索是:徐曾把希望工程的某些投资收益“分流”过来,如我们给
  “景山信用社”的投资收益,有几十万元;对“和德养殖场”的收益,有100万
  元;包括深圳新产业、绍兴中青公司等等……虽然从总体上看,上述各单位上缴
  的收益与我们此前的巨大投资不可相提并论,但只要有了收益,徐并不着急给希
  望工程的救助“还债”,而是首先设法把收益打入我们不公开的“华青帐户”—
  —因为徐永光手头有一部分永远不能公开开支,因此他只能这样做。
  
    但是,财务凭证会留下证据!而且,从国家规定看,这些投资收益的每一分
  钱,都仍然属于希望工程而不属于中国青基会、更不属于徐永光。
  
    线索五:徐的投资,不仅违规,而且有违法嫌疑。例如,假投资、真买房,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属于贪污行为。挪用希望工程善款数百万,给青基会职工
  购买宿舍,属于法人贪污;给徐永光等少数领导人买房,属于个人直接贪污。又
  例如,徐永光等人利用美元捐款49000元去欧洲旅游,又用希望工程的增值收入,
  采用不入账方法弥补窟窿,也属贪污。还有,希望工程纪念币的收入不入帐,且
  数额巨大,属于贪污……
  
    我真的希望国家审计署的十位同志,这次好好查一查。
  
    五、我为什么要离开青基会
  
    许多记者都曾问过我一个同样的问题:1998年底,你为什么要离开中国青基
  会?今天,你又为什么要站出来揭发徐永光?南方周末记者方进玉甚至直接问:
  “如果不是受到器重,后来你怎么会被徐永光任命为财务部负责人呢?”
  
    这种疑虑记者有,读者也会有。我愿公开作答。
  
    我是中国青基会的第一批工作人员,我曾经很佩服徐永光,甚至对他有点
  “臣服”。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青基会许多人都认为老徐聪明,有才气,与
  其他副秘书长相比,老徐的能力、气魄、口才确实高出一筹。
  
    说徐永光曾一度器重我,也对。财务部的老曾、老张、老路,都曾是我的领
  导,但后来我却“后来居上”,成了财务部负责人。原因,主要是徐永光的违规
  投资不断出现麻烦,为“堵上”投资失败所造成的“窟窿”,徐便需要不停地冲
  帐、平帐,可是,每当老徐在小范围会议上说出自己的“奇思妙想”时,财务部
  的领导总是跟不上他的“思路”。
  
    徐平时脾气还算好,但这时就会嫌财务部的老同志“反应慢”,甚至拍桌子
  骂人笨,结果几年时间,我的前三任领导都被调离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被
  任命为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空缺)。真是不“坐”不知道,一坐在那位置上,我
  才明白,我的前三任领导从老徐那里开会回来,为什么会抓耳挠腮、不知所措。
  
    我是1996年被任命的。虽然我是青基会财务部的“老员工”, 但作为一般
  会计,上去之前,希望工程的许多投资内幕我并不了解。一开始,我总认为徐永
  光的出发点是好的,因为他常说:“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即希望工程),要在
  全国各类基金会中做成最大的,给残疾人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等‘趟出一条路
  子来’”,“国务院的政策过去已被不断突破,今后还会被突破,我们要有开风
  气之先的勇气,所以不能只是存款、买国债,要敢于拿着捐款结余去投资”(参
  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老实说,刚开始听到这些话,真的让我热血沸腾。
  
    也算新官上任,也算按规矩办事,一上来,我就用半年时间,一点一点把账
  目彻底查了一遍。结果发现,希望工程在老徐把持下,不仅投资数额大,涉及领
  域宽,而且投资管理混乱,损失惨重,导致善款很难收回。举个例子,我们把几
  十万、几百万的捐款挪用了拿去投资,可财务部竟然连一套完整的投资协议书都
  没有(今天也仍然没有!因为徐把投资亏损的账“做平”后,徐永光曾经投资的
  那个亏损项目就算“消失”了)!
  
    还有部分投资,从财务凭证上看,大笔资金是被拨划到某一单位了,但你打
  电话过去问,人家说那笔钱“来”了之后又按照你们领导的指示立刻被划“走”
  了,等于不知去向(如财务凭证显示,希望工程曾投资700万给北京石景山区某
  公司建寻呼台,但实际上这笔钱是投给京协公司的;等我们去京协公司追问投资
  情况,人家又说:转来的700万投资款,你们领导早已转走了87万。后来发现,
  这笔钱是用来给领导在亚运村买住房了)。
  
    但在当时,经半年清理,我还是满怀激情、傻乎乎地提出一项大胆建议:
  “必须全面整顿中国青基会的投资项目,彻底清账”,但徐永光坚决不同意,让
  我出乎意外!
  
    导致最后我下决心提出离开的,是这样几件事:
  
    首先是良心不安。为了催款,各地青基会财务部甚至秘书长常常会打来长途,
  第一,人家当然找老徐,第二找“希望办”(青基会内负责希望工程的部门)领
  导,第三,也会找到财务部负责人(就是我),希望财务部尽快把希望工程的救
  助款、建校款拨下去。因为他们已经有了“指标”、有了“名额”,知道捐款已
  经到达我们的账户,而且,他们很可能从老徐那里得到了动听的答复:“我(指
  老徐自己)没意见啊!我早就通知财务部尽快把款拨下去了……怎么,他们还没
  办,那好,我帮你再催催!”可基层同志哪里知道,不是我趁机刁难不拨款,实
  在是青基会的账户上没钱,真的没钱!但你又不能捅出去,说:“对不起,捐款
  都让老徐拿走投资去了,暂时收不回来,恐怕你需要多等等……”不行,我当年
  要是这样实话实说,老徐非把我往死里整不可!
  
    痛苦,我真的很痛苦。东北、西北省份的秘书长有时言辞恳切,说北方希望
  小学的工程建设有周期,冬季不能开工,错过了开工期,一等就要等一年,求我
  务必于某月某日之前把款拨下去,听人家这样恳求,我还是束手无策,既不能说
  实话,也没钱拨下去,只能编个谎话:“我下星期就拨……”——下星期?到了
  下下个星期能否拨款,也还是要看我们的账户上是否有钱!
  
    这是我担任希望工程财务部负责人之后的最大难处。刚开始,我还一边忍受
  一边期盼,盼望秘书长老徐的投资能够有收益,有回报,到了后来,我已完全不
  抱幻想,也不忍心再去接人家的催款电话了。坦率讲,做普通会计,肩上没那么
  多压力;等徐真的提拔了我,我才感觉这“副主任”的差事,其实没法干。
  
    第二,很少有人知道,募集、管理希望工程巨额捐款的中国青基会的财务部,
  却无权管理本会的所有财务往来。青基会的账户比较多,不少账目往来根本就不
  归财务管。例如“基金部”负责捐款的保值、增值,负责希望工程基金的投资运
  作,基金部直接归老徐管,除非投资失败了要平帐,老徐才来找你;“办公室”
  也有自己的单独账本,有保险柜,那是徐永光的小金库,凡不便在财务计账的收
  与支,都由徐永光批准,由办公室主任顾晓今单独负责。
  
    第三,1997年,我发现基金部刘文华拿了基金会的钱去炒股,且帐目有问题,
  于是专门写了书面报告,建议老徐授权财务部,把刘文华炒股的事好好查一查,
  结果,徐非但不支持我,反而把我骂了一顿。消息传到刘文华那里,刘也指桑骂
  槐骂我。这件事,终于促使我正式提出调离。
  
    第四,徐永光等人用捐款悄悄给几位领导买房的事,是后来才暴露出来的。
  另外,老徐和刚从大学毕业、分到我们单位的女员工搞婚外恋,结果闹得人家寻
  死觅活自杀未遂的事也发生了。女员工在北京没有家人,结果老徐只好动员、组
  织青基会的女职工(包括我)去医院轮流陪护、看望、劝慰,我听这位女员工诉
  说了许多事,结果,徐在我心中的高大形象慢慢消失了。
  
    第五,我的前任也曾告诫我:你要小心,老徐的有些做法迟早要出事,你可
  不要陷进去!人家是老会计,比我精明。我终于下决心决定离开了。
  
    我是1997年提出调离的,徐永光提出挽留,搞到后来,甚至许愿给我提拔副
  局级、配备专车,但我也会琢磨:你越是这样,我越不敢留下来。就这样,一直
  拖到1998年,徐看到我开始消极怠工,特别是听说我离开之后也不会“害他”,
  才同意“放行”。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有哪些材料能够证明你在1998年底离开之前,就曾悄悄
  地抵制老徐的错误做法了?这方面的书面材料,至少有三:
  
    第一,我在1997年曾撰写、递交书面报告,报告显示了我和负责投资工作的
  刘文华的严重分歧,我反对在希望工程“基金部”负责人刘文华在追讨债务过程
  中,直接在接受了我方投资的单位报销差旅费、并以差旅费“冲抵”投资收益,
  徐永光等人,在我的报告上有批示(参见未能正式出版的南方周末)。
  
    第二,1997年,中银会计师事务所对希望工程的审计报告。我在青基会工作
  期间,虽然不得不按照徐永光要求,做了一些平帐、冲账的具体工作,但我还是
  在1997年审计时,私下向中银所的审计人员提出了我的意见。正因为我私下提供
  了相关证据,中银所的审计师才能够白纸黑字,把这些批评内容写在了当年的审
  计报告上(参见1997年中银所对我们的审计报告,我已向海内外记者提供)。
  
    第三,我的牢骚,还在《创造希望》这本书里有明确表述。这本书的作者、
  清华大学研究员康晓光采访了我们单位的所有中层干部,我公开表示了自己的某
  种“不满”。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审计报告和这些牢骚话,徐永光才更坚定地
  把我打入“另类”。
  
    南方周末记者曾问我:你为什么直到2001年才站出来揭发?
  
    离开青基会之前,我确实没勇气揭发。但在1998年底调离后,我就开始四处
  打听,看怎样才能举报、扳倒这个腐败分子。但所有的朋友都劝我打消检举、揭
  发的念头。我曾找过公检法的朋友,他们听我简单一说,立即批评说:“你太天
  真了,我的傻妹妹!老徐是全国政协委员,你怎么能够扳倒他。老徐的神通,太
  大了;希望工程的名气,太响了,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老徐没倒,你却可能下场
  很惨。这就叫孙猴子跳不出如来佛的手心!”
  
    我也找过一些单位的信访部门,结果听说,全国举报腐败案件的人很多,但
  有关部门最终能够受理的不过是一小部分,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我一听,没
  敢动。徐永光实在是太能狡辩了。我估计,一般的审计、办案人员,如果不是像
  我这样亲自经历过那些冲帐、平帐的财务人员,很难搞清楚徐永光的“腐败案”
  究竟是怎么发生、又是怎样被掩盖起来的。徐用光一狡辩,我估计检察官、纪检
  办案人员就会被蒙蔽了。
  
    写到最后,我必须承认:在青基会,我也肯定做过错事。例如1994年,香港
  《一周刊》事件发生后,我奉命给他们发送有关材料,但是,就在传真《审计报
  告》时,徐还命令我们把最后一页的上半部分传过去,而把下半部分(有投资项
  目列表)用没有字的白纸遮盖起来,不让一周刊以及我们自己在香港聘请的律师
  发现……记得那时财务部有人曾开玩笑说:“柳杨,你手中掌握的材料如果偷偷
  卖给一周刊,至少可以卖个50万港币呢!”但那时的我,还是一心一意要保护老
  徐呢。
  
    人都有弱点,我,也不例外。我只能借此机会请求各位原谅。
  
    六、且看徐永光胡作非为到几时?
  
    在我向香港明报举报徐永光腐败问题后,明报记者曾在今年2月4日打电话到
  北京,向中国青基会求证:“中国青基会是否挪用巨额捐款去投资?”据悉,当
  天晚上,徐永光即派出本单位“海外与台港澳合作中心”执行总干事吴秀和飞往
  深圳,赶至香港,向明报方面提供了必要的解释(参见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我听说,吴的解释主要有两点:第一,拉大旗做虎皮,称“这是党争”,是
  中央的某些人借希望工程要“整锦涛同志”,因此建议“明报不要介入”;第二,
  说徐永光是中国的民间领袖,有人看不惯他,想整他;第三,介绍了一则内部消
  息,说2001年9月就有人举报徐永光,但中纪委派人调查后已经得出结论:除生
  活作风上有缺点,徐没有经济问题……吴的这一“解释”,肯定得到了徐永光的
  “授意”,但徐的这些“授意”和“解释”站不住脚。
  
    第一,我在举报徐永光腐败案的过程中,有幸认识了胡锦涛副主席的亲戚。
  他们对我说,锦涛同志要求自己、家人、亲戚、下属十分严格;在反腐败的问题
  上,锦涛同志毫不含糊;任何人打着锦涛同志的旗号搞腐败,必须揭穿;如果有
  人打着“党争”的旗号诬蔑我们的党,必须严惩。我听说,这次国家审计署进驻
  青基会,得到了朱总理和胡副主席的同时支持。
  
    第二,去年底派人前往中国青基会调查的,不是中纪委,是中央直属机关纪
  律检查委员会。而且吴的解释还隐瞒了一条重要信息,即:有关部门已经明确指
  出,在查清徐永光的经济问题之前,他不能前往美国哈佛大学进修(徐已向领导
  提出报告)。而我从中纪委得到的一个数据是:近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查出有
  情人、小蜜的,占全部腐败案的85%以上。因此,我建议中直机关纪委顺着徐永
  光“生活作风有问题”这一线索,继续查下去。
  
    我呢,在这里也给中直机关纪委的同志们提供点线索。
  
    ——徐永光在青基会内就有情人,而且这件事在单位内闹得人人皆知。徐的
  情人是90年代中期才从政法大学毕业的(法学硕士),徐为了方便与她“单线联
  系”,早在1994年就用公款购买了一部移动电话给她用!这位年轻女性对老徐很
  投入,因为徐不能离婚,她曾试图自杀(未遂)。又因为这位女青年的父母不在
  北京,因此自杀未遂送医院后,徐便要青基会女职工(包括我)前往医院轮流看
  护、劝慰。后来,徐的这位情人离职前往美国学习,徐并在2000年春节前往美国,
  探望过她。我相信,该女士出国之费用,应该是徐永光私下提供的。
  
    ——或许是因为有“把柄”被夫人抓在手里,因此徐的夫人经常到单位里来
  找徐永光吵闹。徐万般无奈,有时便恳请我们这些女职工帮他“挡驾”。也因为
  这个缘故,我和徐的夫人也很熟。直到我离开青基会之后,徐还为自己离婚之事
  打电话找我,问:“我老婆说,如果我敢和她离婚,她就和易晓联合起来揭发我,
  听说他们已经达了书面成协议,喂,你说她这是吓唬我呢,还是真的?”
  
    ——徐永光等中国青基会主要负责人,还有一个习惯:喜欢去歌厅,而且喜
  欢找个小姐陪。在北京是这样,出了京城就更加肆无忌惮。为掩人耳目,徐有时也
  会叫上本单位女职工或未婚男青年陪着去,当然,找来小姐之后,徐就把我们这
  些“外人”支到另外的包房里去。这绝不是一次、两次的偶然事,而是一种习惯。
  付给小姐的小费,全部开成“餐费”,用“希望工程工作经费”予以报销。
  
    ——中国青基会活动多、聚餐多,徐自己更是经常到外地“检查工作”。每
  逢这时,徐就会让饭桌上的人讲黄段子(注:**笑话),谁要是不讲或讲不出
  来,徐就提议罚酒。徐能够在酒桌上发出这一倡议,他当然会带头讲。他不仅会
  讲,也真的敢讲,不论是当着地方党政领导的面,还是当着系统内的团干部,他
  都会兴致勃勃地讲**段子。
  
    ——记得有一次在江西,因为他**段子讲得生动,当地县委书记还不让他
  走。遇到有人对此表示“难以理解”,他还有一套“理论”,美其名日“提高工
  作效率”。搞到最后,连希望工程系统内召开年度工作会,他都没正经。例如,
  有一年希望工程全国工作会,他在讲到希望工程助学金的收费标准调整时,在
  “一次**400元钱就可以改变一个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的命运”这句话时,故
  意把句子断成“**”和“400元钱”,并加重了语气,然后自己在主席台上先
  笑了起来,随后,当然是哄堂大笑。
  
    ——徐永光“以身作则”,青基会其他领导也不甘落后。本来,青基会发放
  奖金的特点就是“背靠背”,掌握在顾晓今办公室的小金库里的奖金,其发放更
  是只有“天知、地知”以及徐、顾二人知道!财务部的人只知道,顾晓今哪里有
  就远用不完的款,她还经常私下给她喜欢的男士发没明堂的奖金(我在青基会时,
  别人认为我知道顾晓今那里小金库的事,无意中向我透露的)。
  
    或许有读者会问:你说徐永光贪污,那么他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揭发:
  
    第一,参与希望工程“1+1”结对救助的人,有不少人都是救助的小学三、
  四年级失学儿童,问题是,孩子们两三年毕业后,“剩余的钱”干什么用了?徐
  的答复是:“转给其他需要救助的失学儿童了”。但我要请教:海内海外,哪位
  捐赠者在这一“转移救助”过程中重新填写过“结对卡”?其实,徐的做法有严
  重漏洞。不让捐赠者填写第二份“结对卡”,从逻辑上说,要么证明着第一次的
  填写是徒有虚名;要么证明“剩余的钱”被某些人贪污了!
  
    第二,徐永光曾发起捐献“希望书库”活动(我曾经为这一书库捐出3000元
  人民币,但收入比我高的徐永光反而没有捐),共计收到捐款3000多万元,但真
  正做到了“专款专用”的只有2000万元,另外的1000多万元就,全部被用于堵窟
  窿和开支各种不能列支报销的费用了。正因为如此,希望书库的捐赠活动才遭到
  许多人的质疑(参见《徐永光说希望工程》第……页)。
  
    第三,徐永光曾在香港开设未经审计的秘密账户,收到捐款后,直接将其
  “蒸发”,供自己挥霍。
  
    第四,徐永光投资失败多,收益少,但就是那么一点不多的收益,徐还不肯
  将其按规定划入希望工程主账户,而是存入他们自己的小金库,以便自己违规使
  用。
  
    第五,还有个能够从侧面予以证明的“短消息”。1994年2月,徐永光接受
  明报记者采访。记者问:“你可不可以透露一下希望工程总部工作人员目前的月
  平均收入是多少,其中工资部分有多少、福利奖金有多少?”徐答:“这个问题
  我恐怕回答不来,回答不准确,因为我都说不准我月收入多少钱”。我可以作证:
  徐永光连工资都懒得到财务部去领。不知道自己月工资、奖金是多少的官员,十
  个有九个是贪官——因为他们已经看不上、也不关心自己的正当收入了!
  
    南方周末记者方先生说得好:党中央一再强调:反对腐败,决不手软。作为
  党的助手的团组织,其系统内部的腐败难道就不该予以揭发和反对么?
  
    我对党中央的反对希望工程腐败案,仍然充满信心。

作者:边干边学海归酒吧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转帖] 杨澜夫婿吹牛被揭:曾与撒切尔夫妇吃饭 海归主坛 2013-4-18 周四, 13:41
复兴中路上──钱钟书、杨绛夫妇的往事 风情茶馆 2010-8-05 周四, 04:10
杨澜亿万财富的背后故事 人生需要自己来规划 海归职场 2008-1-22 周二, 09:37
杨澜亿万财富的背后故事 人生需要自己来规划 海归职场 2008-1-22 周二, 09:37
杨澜访谈录专访王菲李亚鹏夫妻 生活风情 2011-2-10 周四, 16:19
杨澜和吴征有夫妻相吗? 海归酒吧 2009-3-24 周二, 06:06
[ 羡慕一下 ] 加拿大夫妇“八年两遇财神” 中连环彩票1.5亿 海归主坛 2007-6-24 周日, 09:08
杨振宁夫妇恩爱现身 穿情侣装十指紧扣(图) 海归酒吧 2007-3-28 周三, 15:27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边干边学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酒吧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可以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