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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从姚学彪事件看海龟和土鳖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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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从姚学彪事件看海龟和土鳖的冲突   
所跟贴 从姚学彪事件看海龟和土鳖的冲突 -- 游客 - (1094 Byte) 2003-2-15 周六, 22:24 (3194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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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文章标题: 姚雪彪事件 (1505 reads)      时间: 2003-2-15 周六, 22:39      

作者:游客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公开信”拔出萝卜带出泥海外学者瞒天过海遭非议

  26位青年科学家联名呼吁严惩科研欺诈行为

  □本报驻京记者 李虎军

  最近,26位青年科学家在一封公开信中呼吁严惩某些弄虚作假的海外人士:这些人谎报在国内实验室的工作时间,骗取国内本来就十分有限的科研经费和人力资源。

  信中举出了这样一个例子:某位海外学者同时获得了教育部长江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简称基金委)杰出青年研究基金等资助,控制着数以百万计的研究经费。按照工作合同,此人在国内的工作时间应该每年9个月以上,实际上却从来没有超过每年3个月。

  不仅如此,公开信还称,“这些欺诈分子,由于一次又一次得手,胃口已变得越来越大”,而那位学者居然以首席科学家的名义申请科技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简称973计划)项目,据说还很有可能获得批准。

  姚雪彪浮出水面

  尽管公开信并没有点出那位学者的名字,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人是中国科大生命学院的姚雪彪博士:只有像他那样应聘到科大,才有可能同时入选分别属于教育部和中科院的长江特聘教授和百人计划;此外,2002年12月27日,就在公开信递交给有关方面的第8天,新启动的一批973项目向社会公布,由姚雪彪领衔的项目果然位列其中。

  据核实,姚雪彪在科大的上岗日期是1999年3月23日。但鲜为人知的是,此时的姚雪彪在美国正面临着学术不正当行为的指控。

  1998年2月,姚雪彪来到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简称威大)生理系任助理教授。同年12月,该系另一位助理教授埃德文·查普曼以暗中拍摄的录像带为证据,指控姚雪彪蓄意破坏其实验工作。2000年12月20日,威大董事会正式解雇姚雪彪。此后,姚雪彪先后向威斯康辛州巡回法庭和上诉法庭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详见本期科学版《一起离奇的案件》)。

  据新语丝网站创办人方舟子介绍,从姚雪彪自2001年起发表的论文和参加学术会议的记录来看,他被解雇后一直在其读博士时的导师、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约翰·佛特教授实验室做访问学者,而做访问学者相当于给别人打工,“学术研究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一旦有人被发现不可信赖,那么他就几乎没有再在学术界独立从事研究的机会”。

  科大方面的解释

  不过,威大的那段经历似乎并没有给姚雪彪回国发展构成障碍。实际上,从他目前获得的资助来看,在中国学术界,能有像他这般幸运的人屈指可数。  

科大生命学院副院长刘兢教授解释说,学院之所以重用姚雪彪,是因为“他所起的作用,没有人能替代”。

  针对公开信中“此人在国内的工作时间从来没有超过每年3个月”的指控,刘兢称,姚雪彪在国内的工作时间在每年6个月以上,而他是首批长江特聘教授,签的合同比较特殊,每年6个月就可以了。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姚雪彪被威大解雇这一重要情况,科大生命学院并没有上报有关方面。中科院百人计划办公室处长高星说,他也是在看到公开信以后开展相关调查的过程中,才听说了这件事。

  对此,科大生命学院副院长刘兢的解释是:“至于姚雪彪被解雇的事,我们招聘他的时候就知道了,当时还有一些科大的海外校友反对招聘他。不过,我们经过调查,认为没有肯定的证据说明姚雪彪学术不端。”

  刘兢指出,像这种“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文革”期间很多。在美国也有一些有名望的教授,包括他的博士后导师,证明姚雪彪的性格和人品。

  记者给姚雪彪在科大的实验室打去电话,被告知他不在国内。记者又给他发去要求采访的电子邮件,则始终没有收到回复。

  然而公开信的执笔者、中科院神经科学所何士刚博士却认为,“每一个领导过实验室的人都知道,用每年6个月的时间让一个实验室顺利运行,简直是天方夜谭,尤其是在事业的起步阶段。”

  此外,在教育部公布的首批长江特聘教授上岗情况介绍中,姚雪彪的在岗时间被清楚地标为“每年不少于9个月”,而中科院的百人计划同样要求入选者的在岗时间每年不少于9个月。

  欺诈现象会蔓延吗

  “我们针对的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研究机构,而是这样的欺诈现象。”何士刚说。

  近年来,许多海外学者通过长期回国或短期回国的形式,为发展中国的科学事业尽心尽力,但是,在这股回国浪潮中,也出现了鱼龙混杂的现象:部分海外学者在国内获得大量研究经费并招收大量研究生以后,却不履行合同中有关国内工作时间的要求,甚至导致其国内的研究生不知道如何使用实验设备。何士刚称,仅在生命科学领域,就至少有一打以上的人违规占用了国内本来就有限的科研资源。

  公开信还举例说,基金委特意设立了专项基金资助海外合作研究(40万元),但有些海外学者为了获得更多的经费(即80万元的杰出青年研究基金),明知自己在国外已拥有一份全职工作、在国内工作时间根本无法达到合同要求的每年6个月以上,却依然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不仅如此,虚报或不遵守国内工作时间的情况,在长江特聘教授、百人计划等当中都存在,并且正在向科技部863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的重点、重大项目蔓延。  
这样的现象使一些正直的学者感到失望,甚至“忍无可忍”。在公开信上签名的一些学者称,虽然类似的欺诈分子是少数,但影响极坏,希望引起国内有关部门的重视,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科研环境,“如果我们的政策一再让全身心投入国家科研事业的人感到失望,我们多年努力吸引回国或者培养起来的人才就会再次打点行装,消失在国门之外,准备真正回国的人才也会止步不前。”

  这些来自中科院和国内几所大学的青年学者急切呼吁,有关部门应当严厉惩戒这些弄虚作假行为,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要求基金承担人和项目负责人实现在国内工作的时间,而国家的重点、重大项目如863计划、973计划等应该以在国内全职工作的科研人员为主。

  公开信发表以后,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香港科技大学生物化学系夏军博士说:“那些欺诈者严重违反了工作合同的要求,而通过检查出入境记录,这种欺诈行为很容易查实。为什么不将他们告上法庭呢?”

  2003年1月2日出版的英国《自然》杂志在社论中指出,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一些研究人员将继续获取更多的经费,更大的实验室,却无需在其中花费时间。但是,中国的科学事业却因此在整体上受到损害。受到损害的还不仅仅是投入的经费。这种经费的无效使用还会破坏研究人员的信任,因为它混淆了那些在国内外来回穿梭、诚心帮助中国、却基本上没有得到什么个人补偿的科学家,与那些一心想谋取个人好处的科学家之间的界限。

  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目前,针对公开信反映的情况,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查。

  实际上,管理部门的努力方向和学者们的要求是一致的。例如,中科院已有处理违规者的先例。据高星介绍,至今为止,共有100多名百人计划入选者由于违反合同、工作进展不大或存在学术品德问题等而被取消资格。此外,中科院一些研究所也早就调整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例如在中科院遗传所,那些不能兑现工作时间要求的学者将失去他们的实验室。

  公开信签名者之一、中科院遗传所副所长薛勇彪认为“公开信反映的并不是一个普遍现象,大多数引进人才还是在踏踏实实地工作”,但薛强调:“我们需要把规则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堵住,不给某些人钻空子的机会。”

  据《自然》杂志报道,国家基金委主任陈佳洱也认为问题没有那么严重,他指出基金委的经费管理有严格的评估和进展报告。不过他承认:“这一事件提出的问题值得更多地关注。”  

作者:游客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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