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3年11月20日,已有10家跨国金融机构总计17亿美元的QFII资金被批准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它们分别是瑞士银行6亿美元、野村证券(Nomura)5000万美元、花旗环球金融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2亿美元、摩根士丹利国际公司(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3亿美元、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 & Co.)5000万美元、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 Corp.,简称CSFB)5000万美元、香港上海汇丰银行(HSBC Plc)1亿美元、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2亿美元、荷兰商业银行(ING Bank N.V.)1亿美元和摩根大通(J.P. Morgan Chase & Co.)5000万美元。其中,瑞士银行与摩根士丹利的3亿美元初始投资成为首次申请获批的最高数额,而瑞士银行又以率先提出新的投资额度申请并获得批准引起了国内证券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随着欧洲投资者对亚洲和中国的了解深入,他们会越来越关注中国市场,而高度分散的欧洲市场需要承销商具有强劲的分销实力。在2002年7月参与中银香港的海外上市承销后,瑞银华宝亚太区主席贺利华(Rodney G. Ward)希望中方在挑选承销商和财务顾问时,不仅要关注美资机构,而且也能顾及欧资背景、全球布局的银行。在那次亦可称为佳作的IPO中,金融机构发售的核心投资者分布比例为:亚洲46%、欧洲33%、美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