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又一个少年,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主坛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又一个少年,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   
所跟贴 又一个少年,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 -- 道法自然 - (4323 Byte) 2013-10-21 周一, 22:44 (3390 reads)
道法自然




头衔: 海归准将

头衔: 海归准将
声望: 博导

加入时间: 2009/08/09
文章: 2102

海归分: 150279





文章标题: 小志的清白,我们等到了吗?没有2 (1319 reads)      时间: 2013-10-21 周一, 22:45   

作者:道法自然海归主坛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三、
  我把案卷认真研究了几遍,得出结论:小志确实是被冤枉的。
  检方认为,洋洋在小志对其拥抱、亲吻的时候进行了反抗,事后又报警,可以认为是“违背妇女意志”,虽然小志没有得逞,仍然可以认定为“强奸未遂”。从表面上看,检方的指控似乎说得通,但认真推敲之后,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在强奸罪的认定上,司法机关历来忽视嫌疑人与受害人的身份关系。异性熟人之间与异性陌生人之间的交往,肢体接触的尺度必然会存在重大区别。
  我曾经给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班的同学们讲课,谈到这个案例。我让在座的女同学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一位女生经常在QQ上给某位男生发亲吻、鲜花等表情,发大胸女人的图片,告诉这个男生她想去丰胸,问这个男生喜不喜欢大胸女人。如果这个女生主动提出要到这个男生家里过夜。在男生家里,这个男生强吻了她,但是在女生的反抗下没有进一步的行为。你们认为这算不算强奸未遂?”下面的女同学异口同声地回答:“当然不算。”
  绝大多数人都会做出这样的回答。但是,办理本案的警察和检察官却并不这么认为。难道他们都不食人间烟火?
  如果小志所说的一切是真实的,那么这个叫洋洋的女孩太可怕了,她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险恶。她先是通过言语和图片刺激小志,挑起他的性冲动,在事情发生之后,又谎称自己包里有两万元现金(一个家境并不宽裕的在校女生,哪来的两万现金随身携带呢?如果这两万元是真实的,为什么后来又只字不提?),想借机敲诈小志。敲诈不成,又欺骗小志删除两人的手机短信和QQ聊天记录。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这才向派出所报警。收下小志父母的10万元赔偿金之后,得寸进尺,要小志家里再给5万元,还要小志退学。她的行为匪夷所思,明显已经构成诬告陷害和敲诈勒索,为什么司法机关对此却视而不见?
  小志承认自己对洋洋有强迫的行为,而且也想和洋洋发生性关系。这是一个发育正常的男人的本能反应。在恋爱交往中,一般情况下男性占据主动,行为带有一定的侵略性和轻微的强制。女性由于羞涩和恐慌,即使对男性有好感,也会本能地产生抵触、反抗。男方通过轻微的强制来试探女方的反应,如果女方愿意接受,会在接下来的过程中放弃抵抗。如果女方坚持抵抗,男方应当尊重其意愿,停止侵犯行为。有过恋爱经验的人,都清楚恋爱中男女交往的基本规则。

  在这个案件里面,情窦初开的小志通过与洋洋的聊天,接受了洋洋大量的性刺激,由此形成“洋洋愿意和自己发生关系”的认识。在这种认识的支配下,小志对洋洋有拥抱、亲吻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在两人的肢体接触中,小志对洋洋采取了一些轻微的强制,这是小志对洋洋是否愿意更进一步的试探。当洋洋做出明确的拒绝表示后,小志停止了亲昵的举动。小志的行为并没超过恋爱的尺度,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性冲动是人类的原始本能,存在于每一个正常人的身体之内。“冲动是魔鬼”,但“性冲动”却是人类社会发展、延续不可缺少的因素。性冲动本身并不是罪恶,性冲动失去控制,才可能构成犯罪。
  小志是什么时候才判断出洋洋“不同意”的呢?小志在侦查机关的回答是:“我们进了卧室之后,我将她扑倒在床上,她坚持要起身,还对我说了不要这样。这个时候她就是不愿意和我发生关系。但我还是用手按住了她的肩膀,不让她坐起来。”小志的回答显然不是当时真实的想法,而是在接受讯问时回忆当时情形而做出的事后判断。
  年轻男性在性冲动的支配下,判断力比平时要低很多,此前洋洋给小志的性刺激过于强烈,必然不会刚刚遇到轻微反抗,就放弃对洋洋的试探。根据一般生活经验,一个人从性亢奋恢复到理性,是一个逐渐消退的过程。小志与洋洋强制与反抗的胶着状态,持续的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一两分钟,小志需要一段时间来判断洋洋的反应,克制冲动、冷静下来。
  洋洋在QQ聊天中发出的挑逗(“愿意”),和她在小志家的最初反应(“不愿意”),两种态度截然不同,其中巨大的变化对小志造成了严重的认知困难。洋洋的真实意愿到底是怎样的,小志需要进一步试探,重新建立起认识,而这种认识的重新构建,不可能在瞬间完成。洋洋通过不断的反抗行为,逐渐消除了此前基于QQ聊天给小志带来的认识(“愿意”),当全新的认识(“不愿意”)建立之后,小志停止了强制的行动,放弃了更进一步的努力。小志的行为属于刑法理论上的“试探和奸未成”,与“强奸未遂”有着明显区别。
  办案人员在看到QQ聊天记录的时候,应当已经知道了案件的真相。但是,案子他们为什么还要将程序继续下去呢?我百思不得其解。

作者:道法自然海归主坛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逗你玩系列:今年最大娱乐,在google.com.hk里输入“你妈逼”,然... 海归茶馆 2010-3-24 周三, 12:38
国内工厂的老总们来芝加哥参展,请安校和众大侠指点如何招待,哪里好吃好玩?多谢! 海归主坛 2009-4-21 周二, 11:55
中国电网:全世界最后一个野蛮的垄断型巨鳄。刘志军之后,谁会付出代价? 海归商务 2012-9-04 周二, 23:26
同志们呵,顾晓军也开始骗钱啦! 海归酒吧 2009-9-27 周日, 23:14
[S逗你/逗S你]傻乐了同志,问你个问题,一本正经的,给个答案,"... PK台 2007-7-26 周四, 21:47
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了,想必应志存高远,整天纠缠于灭老黑,我问一句,您到底... 海归论坛 2005-9-10 周六, 02:49
人物:任志强:王者之风,还是霸者之气? (转贴) 海归论坛 2005-1-25 周二, 15:39
狼哥哥,狼哥哥,收到邮件了吗?有内地杂志想找你。你那破邮箱咋就发不过去。 海归论坛 2003-12-01 周一, 22:31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道法自然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主坛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