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反例就是一位说是要给我介绍那边的朋友做生意的,先问我是不是要给她付酬,并且要求先签合同。我心下嘀咕这什么都还不知道,八字都还没一撇,这合同怎么写?所以就让她自己来拟这个合同。但她一定要我来写,而且说因为她现在很穷,要求我给“最高的报酬”。那什么算“最高的报酬”呢?她又不说。然后我给她解释说,合同保护她的主要内容是两方面,一是规定不可逾越,就是不能跟那边接上了就甩掉她;二是通过她而完成的所有交易都明确报酬的形式,包括金额或者百分比。按照常规,一单生意,如果双方共同出资,风险共担,那么利益分配就是“marginal ba<x>se”,净利润在出资的比例的基础上划分;如果一方不出资,那么就是“commission ba<x>se”,根据交易额、利润率、付款条件等风险程度和她的作用大小等来以佣金方式实现。然后对方就说这些她都清楚,但是我这样说,她的感觉就是在欺骗她。我实在是无言以对。这做什么产品、交易额多大、利润多少、风险如何、付款条件如何、成本多高,什么都不知道,就让我写合同,还要求“最高的报酬”,而什么是“最高的报酬”自己还不肯说,人家解释商务常规还说人家“欺骗”,那就只好算了。完全没有起码的 business sense,大家浪费时间而已,还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