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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给老狼看过帖子,也许这个帖子是杜撰的哈,不过很奇怪为何老狼认为现场有3个服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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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赌邓玉娇死定拉 -- 黄金小狼999 - (0 Byte) 2009-5-23 周六, 01:42 (537 reads) |
我真是书袋子

头衔: 海归少校 声望: 教授 性别: 年龄: -1376 加入时间: 2009/03/18 文章: 216 来自: 阴国 海归分: 1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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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真是书袋子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是的. 不管道德和网民或人心如何偏向, 一到了具体办案的操作层面,也就是进入法律的取证和公文官司程序里, 现场在座的就三个人.死一个,伤一个.邓玉娇是找不到旁证来证明是QJ,也就没法证明是是正当或必要的防卫.
这就麻烦了...这个案子,不管在美国还是在欧洲.进入法律程序,都要取证...唯一能为邓玉娇证实的人,是被起诉的那个黄某人.但他会吗?.....所以最后是一笔法律程序上的烂账, ----- 没法取到对邓玉娇有利的证据.
所以从操作上讲,就算情理上明明是在邓玉娇一边.法理上的证明材料是没有办法取到.
当然,authority 现在是有要在考虑法律程序上和民心之间平衡.
我猜测,最后玉娇肯定会被判防卫过度,判个几年. 如果运气好的话 (就是上面明表态的话),再来个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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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条文会导致甚么结果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手段残忍致人重伤或者严重残疾的,10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
刑法235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作者:我真是书袋子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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