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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 教授--------------------- 关于对于性立法原则一些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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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wenlvshi

头衔: 海归中校
加入时间: 2005/06/27 文章: 466
海归分: 55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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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wenlvshi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潘绥铭 教授-
-------------------- 关于对于性立法原则一些反思
潘教授您好,看到这次国际学术研讨会的召开,我很是兴奋,因为 我看到了一个机会,我一直对中国的关于人权的事物 有所关心,所以我也同样的关心两性之间的事情,应该说,性是一个人类的学的范畴,也是社会学的范畴,它涉及的政治,法治 心理文化等领域都是很广泛的.至于写什么论文给您,这只是一个形式.但是我想说的是,论文那样东西太 技术化了,而且很多东西难以用那些学术套话的语言来表达,但是我要说的是, 您看一片文章好坏看的是其思想,而不是格式或者是技术术语,因为中国的技术专家很多,包括司法领域也是如此.而真正的学术是一种修为 ,一种境界, 用司法上的说法就是司法精神, 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 其实我一直都关心中国的司法问题,但是与其说我关心司法,还不如说我关心的是人,和人心灵的感受.所以不管怎么样,我们都用自己的善良之心在这个世界上感召,希望人类社会变的越来越善良.我们的制度能够保护善良的 力量,保护民主的力量,保护善良的希望.
首先,我要告诉潘教授的是,我看到 您的项目所资助的类型,是青年,我算是青年,而且不久前 也是学生 , 尤其我的很多观点 可以说满足 您的会议所说要求的那些, 处于少数地位的群体成员、持少数意见者, 对于说我为什么是处于少数地位的人,待会我给你解释,而且我也是持少数意见的人--- 但是这并不是说 ,我是 不正常的人,而是我的观点, 虽然我所说的 可能是少数的人,但是我 相信我所说的观点确是真理,因为我所说的观点是出于我的善良, 善良的东西 对人类社会 就是正义的, 而且我还有个司法上的观点就是, 万恶不是淫为首,而是多数人的暴政, 多数人的暴政对人类一些没有能力防御社会的人来说,就是最大的邪恶,而且可以说是对人性的迫害和摧残,而且这不仅仅是隐私生活的领域,而且对于中国来说,一切政治的,司法的所有悲剧,包括一切的东西都是这个原则,那就是最大的罪恶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 即暴民政治, 暴民政治是对社会最大的破坏,对人类良善的最大的破坏,我记得,有位将军说过这样的话,西方的历史是把人从恶变善的历史,中国的历史是把人从善良变恶的历史,西方什么都管理,但是不压制人类的本能,但是中国什么都不管,就是压制人的本能,搞的人与人之间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窝里反 自己人斗自己人,这句话,我想读过的人,应该是 深有感触吧 .
下面我向您阐述我的一些基本观点,但是我要向您说的是,我写的东西,并不是以论文的形式来出现的.因为说那些太不清晰,而且没有目的性,我是以律师辩护,但是这个不是以司法技术进行辩护的,而是以一种司法精神,也就是美国所说的文化辩护的形式来出现的,从最简单的道理,我能说出 任何事物正义的一面,然后 让人们去同情个案的当事人.
我认为 任何制度都是保护一个什么东西,但是我们看到很多悲剧是制度里面的不公平,或者压迫产生的,那么用北京现在一些高级律师的话讲,如果好人犯法,那就是法律本身有问题,我们要想证明一个制度的不合理性,我们就要找出最特别的案例,找出 当事人条件反差最大情况来简单明了的证明制度的不合理性,换句话说.我们认为,一个法律条文应该是一个条文能够制约一个条文 ,也就是当我们想用他来管理社会的时候,就抛出来,而当我们想去拯救个案的时候 就抛出来去救人,这也体现着区别对待,特别处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而且这么说吧 , 我 其实说什么都是出于善良,我们 所进行的一切探讨都是为了更好的改造这个社会,想办法把人类社会变的更幸福,所以我们要避免制度性的压迫与歧视,但是,某些东西是在一个 中心点上游走的,你想完全废掉一个制度 对政府来说 是难以接受的,而且我说的 只有国家承认文化辩护 ,当然这是司法改革的问题,而且这个才是一个根本,只有我们可以用正义的,名正言顺的方式调整一些制度的伸缩性,才可以真正的维护稳定,又保障人权,我觉的我们所探讨的性问题,是最能体现这个司法精神的 .
因为我们认为一个民主的制度,一个良好的制度, 性问题就跟政治上的问题很像 ,既敏感,又必须需要的,所以,一个民主的良性的制度.他所要保护的是少数弱势群体里的利益.能把他们的利益和声音表达出来.
我的观点如下:
第一, 我赞成 在政府管理下 规范管理性产业,跟北京市一些人大代表的 观点是一致的,因为有很多考虑的因素, 因为是从人性的角度考虑的,我以前也看过很多相同的观点,但是他们没有给出很好的理由.只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的.但是我要从人性的角度来分析他.总之,我们所能说出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言论,而是在一些个案里感受到深刻的对 当事人的同情,和社会实质正义的反思.
第二,我赞成对同性恋问题给予同情, 虽然我不是 那个群组里的人,但是无论是出于对人性的善良,还是出于我政治上的信仰原则,我都认为社会 ,也就是多数人都应该尊重别人的权利,至少简单点说吧, 我们看到国外很多 同性恋的人,有些人 也有着良好的素质,并不是 都象我们中国人所想象的那样难堪, 简单说,我认为,西方社会的今天,就是我们中国的明天,这只不过是个时间的问题而已.随着人类社会越发展,不管经过多少磨难,我们始终认为,对于每个人来说,世界应该越变越美好.
第三. 我赞成两性平等,我提倡对妇女的尊重,但是我这个尊重,不是那种虚伪的尊重,而是一种在心灵深处实质上的尊重,也就是对她们的理解,把他们当作一个有感情的 人来理解.在现在民主社会,可以说还是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但是男性社会已经充分给予妇女平等就业,学习的能力.可以现在女子已经跟男子没有任何区别,但是我们也希望社会在某些方面也应该认为在爱情和两性方面也应该是平等的.这样对男生 才是公平的,因为笔者曾经看过90年代出的一些高等学校关于青少年教育的书,是关于当代大学生两性方面的教育的书,好像是教育部这样的部门出的,基本上都是官方论调.全都是对男方的打压,基本上 把男生说的是一无是处,我当时看完 感觉很心寒, 感觉 就是对男性的性别歧视,其实我有时候反思,为什么国家总是这样的宣传一个问题.是不是以牺牲男性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社会稳定,难道男人就没有好人,为什么在两性方面官方没有给予一个正面的说法,因为一味的打压 只能会让人失去心理的支撑,反而会让社会道德堕落.因为人性被歪曲.
第四, 我赞同李银河老师的观点,在原则上 性不应该成为立法的对象. 跟据福克的观点也是如此, 人的器官有很多,比如 鼻子,眼睛耳朵, 头部,那为什么要对性器官进行特殊立法,
如果这样的话,起不是说 性器官 的重要性高于头部, 还有我还有问题不明白,如果对性器官特殊立法了,那么为什么我看到有的人用暴力对女性性官,比如踢打,但是却没有受到严厉的制止,而且一些基层联防人员 为了审讯小姐卖淫问题,不惜动用电棍,打击女性下体,我认为这都是极度残忍的事情的.但是却没有受到制止.
我提出的观点是应该对暴力立法而不是对性立法 对性立法是非常不科学也不公平的,因为我们所说的伤害,性到底对一个人的伤害有多大,是性对人的伤害的大,还是暴力, 任何人都有面子,我也一样,甚至更为敏感,我的自尊心的清醇程度不次于一个清醇的女生,但是我为什么要这么讲呢,因为 我认为凡是涉及到人权的问题,就是要值得有人去关注,也应该有人去关注. 我在社会上看到的情况,给了我很多的反思,你们说什么叫伤害,伤害要有实质的伤害,也就是说财产和身体,名誉,或者自尊心的伤害, 那么我们认为有时候一些恶语伤人也是伤害,而且伤害还是很深的,那么对于互相喜欢的性来说怎么可以说成是谁对谁的伤害呢? 有一个重要的观点 我想问大家,也就是女性是否可以构成非礼罪主体, 我在这里用了比较文明的语言,是因为司法术语都是人为创造的,是带有话语暴力的歧视性质.其本身就是一种侮辱性语言.是国家出于对社会管理的角度,创造的一种司法惯性, 我希望大家不要误会,我们这里提出女性是否可以构成非礼罪主体,我是说当女性对于男子来说,那好, 如果我们用各种语言来说服大家认为女性可以构成对男性的非礼或者骚扰的话,那么我想的下一个问题是,那么我们到底怎么把握这个度量呢?如果 一个美女喜欢我,我心理会很高兴,而且还会对此抱有某种感激,但是,如果 这个对女性的说法如果成立的话, 男人可以不可以随时来污蔑女性非礼或者骚扰他, 那么那样的话,女性是否会因此受到惩罚,比如说会影响到他的升迁 ,求学 前途,甚至监禁乃至死刑呢? 那大家会说 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人会相信,或者没有人会认为那会造成很大的伤害, 但是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一个司法制度定下来能不能执行,要看它是否形成司法惯性,或者称为司法趋势,但是趋势是怎么造出来的呢?靠舆论和文化,司法趋势既可以创造也可以破坏或者成为化解, 你们想象一下,如果 我说的这个成立了的话, 那么我们假设一个女性有良好的素质和外在条件,是一个很有修养很有亲和感的标准美女,那么当她如果有心理障碍的话,当她想喜欢某个男人的时候,她可能会有心理上的障碍,她怕男人污蔑她,所以她是受不了那种羞辱的,所以 她 屈尊,跟了一个癞子,一个流氓,各位请看,首先我要说的是一个癞子和流氓并不是由他的隐私生活所决定的,而是由他人的性质 , 有那些暴力的,要打要杀的人, 如果说一个优秀的美女跟了这样的一个男人,那么这样的男人实质上是喜欢她的,但是如果 这个美女 肯定不会在心理多么的喜欢他,但是表面上还不感说,但是她的情绪是可以表露出来的,那么这个男人就会坏这个美女,他会用 什么办法呢,他可能会这样的, 他可以等那个女生想跟他亲和一下的时候用两性的东西污蔑她,在这样的现象,我们在生活中见到的很多,然后用个表面东西说美女非礼他,然后把美女打倒,然后女性就会向他低头认错,不然 他就会让这个女性至于死地.甚至连这个都不用,就可以直接说, 只要他不高兴就可以说:你要是不听我的 就整死你,当然 如果他真的整死她了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他把她换成了,你如果不听我的 就 说你非礼我,让大家寒碜你, 当然你们会说这是威胁,但是在现实情况下,那个像黑社会的癞子 会不会这么说呢?他不会这么表面的说. 那你们要说 拉倒吧 ,谁会信啊 ,其实你们忘了一个问题 ,就是司法惯性的问题,同样的情况,过去就是比现在松了,为什么呢? 就是现在的权力惯性小了,他已经不能在完全冲击整个社会了------- 如果 我们抓几个典型,把几个美女抓起来批斗,(当然我只是做个比喻,用他来说明一些道理,到最后大家就知道我要说什么了-)要那些美女低头认罪,说什么,你以为自己漂亮就可以非礼男人拉,总之是对人打击词,那些流氓的似的男人是能想出很多的.笔者曾经听到很多在现实中, 我希望大家想一下 ,如果法律荒唐到这个地步,只要 女性想到,男人只要污蔑她 ,她就要被抓起来,然后刑讯逼供,严刑拷打,逼迫她们描述所谓侮辱男子的 隐私行为,然后抓起来批斗或者是 游行,再在报纸上写文章 批判,说什么 ,本来 一个很好的女生,因为受西方自由化思想影响然后,然后性压抑去非礼男人,还是那么难看的男人,你说,如果这么说的话, 那个女性还能有勇气在社会上生存么? 起不是 要自杀拉, 我曾经作过问卷调查 , 很多温和的女性说,如果是被这样抓起来,起不是要死了,找个地缝专进去, 所以我想问大家的是, 这个是不是陷害,或者是称法定陷害. 所以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 ,由其是广大女性,如果你有良好的素质,优秀的条件, 如果男人高兴了就来整你 ,不高兴了就跑拉,然后你想跟他亲热一下, 他就说各种整人的话,来埋汰你,污蔑你,你会有什么感受,他们可以用性这个东西来污蔑你,你想象一下,你会想我真挚的感情,难道就被你理解成这样的吗? 难道你就这样污蔑别人么? 如果他说你,你就要被批斗游行,甚至枪毙,你会有什么样的感觉,你会不会拿大刀,杀了他呢? 我想会的, 所以各位,你们要想想一下,假使这样的情况倒过来 ,会怎么样呢? 我是说当这样的性别位置倒过来会怎么样呢? 美国联邦调查局匡帝科国家学院高级讲师, 联邦调查局全国罪案分析中心,高级侦察员,约翰,道革拉斯先生,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一个现象曾出不穷,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他的制度原因,我们看到最后,看谁的下场最可怜,我们就知道制度的压迫在哪里了, 为什么么会有那么多的连环暴力杀人犯,如果不是有什么难以诉求的苦衷,有些现象怎么能层出不穷呢? ----- 我们看到很多案里很明显的原因是出于仇恨,而这个仇恨是不是由于制度性的不公平而引起的呢?
我比较喜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先生的话--- 我喜欢对制度的改变产生影响 ------
因为只有制度上的东西的改变 才能 对一些现象产生根本的改善.
我想说的事情是这样的, 如果男人可以这样的对女性,那么我们为什么认为女性不能对男人呢? 我们好好想象一下过去的 时代, 在现代社会,男女之间的表象正在趋于同质化,男人都是那样五大三粗, 满嘴脏话,要打要杀,流里流气, 赖赖迹迹 的人吗? 我们设想一下 如果男人很漂亮,眉清目绣, 斯斯文文 ,或天真可爱,或英气逼人, 或 情深义冢, 或号然正气,难道他们 就不是男人吗? 应该说不但是,而且是优秀的人才,是男性中的 精英人才. 我们看过电视剧里的男人,是不是都很漂亮,或者 有人说过贾宝玉那样的男人, 是一个才子书生形象, 我问大家一句话,像电视剧里的男人,是不是都很漂亮,我们就拿最优秀的一部分来对比,是吧 ,那么女性在实质上就是喜欢, 除非是两个人顶牛拉,不然实质上就是喜欢的,如果我们说男人有良好的五官貌像, 又有良好的文化修为, 说话彬彬有理,文质彬彬的,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又有地位和资源的话,那么 他就一定是很多美女喜欢的对象, 我们应该说,是这样的 ,两性交往中,我们认为,优秀的男人 ,不但给女性提供政治经济方面的资源,而且他作为一种异性的资源,也就是 情爱生活这个角度,对女性来说,就是给足女性需要, 换句话说,从政治的角度来考虑,女性得到的东西是很多的. 如果 女性中的最没有素质的人来非礼男子,是不是造成伤害,那么这个伤害是不是有本质上的侮辱来决定的,还是由两性之间的东西来决定的.那么如果女性中的最优秀的女性,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女生,有良好的外貌和文化修养,那么男人实质上 喜欢的,除非是两个人顶牛的状态下,所以 我们认为 那种认为北大美女非礼 男人的情况就是 一种实质上的陷害的,而是对别人的被指责方的侮辱,所以我们也同样希望 这个理论能用到男性身上, 而不是把男性看成是没有人格的客体,来加以陷害, 我要举一个例子来说明道理,在当今社会,而不仅仅是当今社会,因为过去女性是被受压抑的,男色 作为对异性的 资源 也应该受到市场的承认,我们 根据 可靠的资料显示,在台湾,一个有钱的女性,可以包养男人,包养刚毕业的名牌大学的年轻男性,并且给他们提供每年5000万的报酬,而且名义上是作为他们的助理而出现的.我们在看一个社会现象的时候,要看的是一个现象到底 对人有多大伤害,我们不能因为有人这样做对人有伤害,所以.立一个法律, 然后用这个法律来衡量所有的人 ,我们说 如果 女性对男性的骚扰或者非礼能够存在,那么就对此用它来作用所有的女性,那么我就要问这个问题了,那么是不是一个男性中的流氓 可以说一个善良 和蔼可亲具有 良好文化修养的北大美女说她 非礼呢 ? 当然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我们在 普通的人民群众的隐私生活中 ,只要两个人互相喜欢那么他们之间 就应该是平等的, 除非是暴力的故意欺负人的流氓,很多事情是不应该立法调整的对象的,因为很多事情都是今天发生矛盾明天又会和好的, 所以我们认为国家公权不应该介入隐私生活领域,我们不说学校里的古或宰青年,所面临的可怕境地,那么即使是社会上的优秀人才也会被这些莫须有的说法打倒,那么我认为归根到底就是一个人权的问题.总之我们认为,暴力是对人的伤害,没有暴力,两性本是个简单的而愉快的东西,本着互相喜欢的原则走到一起来.就应该互相 支持, 而不要搞斗争,我们看到 在社会上, 很多没有素质的男人 他们到处埋汰女生 ,把很多素质良好的女性到处污蔑,我们对此表示愤慨,但是 我认为 就算他们是坏人也不应该一棒子打死 .---
我们不妨换个思路来考虑问题, 我曾经看过这样的介绍,一个男性中的 条件和素质很差的人, 他说过对女大学生的向往,他说对他来说女大学生就是天仙 ,那么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一样应该认为,男性中的优秀人物对女性来说,就是美女,所以他们应该有同样的立法地位. 可是我们在社会上 在学校里,我们看到 ,有些素质不好的男人,由于他们具有控制社会的能力,比如以暴力手段为依托的黑社会人物 这样的男人其实并不好看,但是没有感在他的面前说什么,而所有的人却管一个很难看的人叫帅哥, 当我看到这些现象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为什么文化大革命可以产生,为什么社会的非正义性存在,因为他能以暴力手段震慑社会, 广大妇女同志们,你们好,我作为一个具有理想的 具有民主价值观,对社会充满责任感的 善良青年,我所说的话,都是善良的话,我不可能 说不善良的话,不善良的话,我是不会说的,如果有什么反传统 或者非主流的意识 说法,我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因为他并不是不善良的,而是我理解到了更崇高的 善良, 理解到更深层次的东西,理解到了事情的真相 .希望你们支持真正善良的男人 ,真正 正直的绅士.
我以上的一些观点都是出于善良的愿望,我在这里谈了一些关于制度的东西,我认为,两性之间,他有一个基础就是人权的问题,我 认为 我国应该处理好这些问题,应该按照人性的角度来分析问题.我有一个根本原则,男人与女性之间双方面讲的就是条件和素质, 而不是看谁对这个社会更有震慑力, 我们认为在原则上,一个大学校长,他的隐私生活很单一 或者 没有 人权, 受到各方面的打击,但是一个黑社会的流氓就 有很多女生,那我要问大家一句,哪一种男性才是真正有条件和素质的好人.这个简单的现象 就是违背实质正义的.
所以说关于两性问题,我有个想法和建议,我认为应该按照人民内部矛盾来调整至少在某个阶层,有民政部门来调节,达到想要的一些效果就可以拉,这样也好可以对各方面都没有一个压力.
应该给 人的隐私生活正名,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于性的问题以及其他一切问题,没有一个正面的认识,这就是很不好的,发生问题的时候没有 给予正面的思想来解决问题,有些东西是关系到人权的,过去的悲剧,我不希望看到, 所以我们曾经说过, 我们的政治任务,就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那么我想说的是,什么时候,我们能够把人民群众的隐私生活提到日程上来,提到政治的高度来看, 所以我们认为在这个世界里,我们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隐私生活的需要,提高他们隐私生活的 需要,而且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 优化组合. 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一个健康的社会是应该有更能吸引群众的 生活, 所以我希望我们所从事的事业,从小了说,可以保障公民的个人人权,提高生活质量,从大的角度考虑是满足当局目前所号召的打造和谐社会的目的和要求的.为社会的安定团结,健康发展,舒缓社会压力, 平衡人民内部矛盾, 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两性问题其实 涉及着很多问题,因为他不仅涉及到人的生活领域,还有经济上的,道德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有时候各个领域的解释会出现矛盾, 所以我们 最终要在人性上来解释一些问题, 人性就是一个根本性的东西,符合人性的东西,就是对的,反之.则 非也.
所以 我想向潘教授说的是,如果真想推动性的改革和前进,让他造福人类社会,只局限于 学术领域是望尘末及的,真正的想达到趋利弊害,就要在司法改革上下工夫,还有改变暴民政治的整体环境,让每个事件处理的符合实质正义的要求.
就像这次会议的资助方,福特基金会的宗旨所说的那样,在世界范围内,培养具有民主价值观 和世界观的未来的人类社会的领袖. 那么在两性问题上的处理方法,和处理原则,和处理对象,直接体现着,一个社会是否文明,这个国家法制建设是否符合人性化标准,是否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希望 能借鉴两性问题的这一个特殊生活领域的事情,来改造 中国长期以来暴民政治的习气和惯性,只要这个趋势改变了,那么我们将迎来的是一个 宽松 ,美好的明天.
200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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