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R女士给律师发了一封信,说我的有望得到永居,但还要去外国人局与Z女士进行一次谈话,了解一下我的德语水平。我在9月去了外国人局,交了85欧元,取得了永居和工作许可。Z女士给我念了上级的结论,说经劳动局调查我不可能失业。其中M博士的美言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儿子得到了至16岁的居留,老公另案处理。所说另案处理,是外国人局不想让我全家如愿,总要制造点麻烦。好在他们也没设置什么实质性障碍,与我老公谈一次话,说他德语 gut (!?)。10月末发给了他永居和工作许可。距我们提出申请,正好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