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资料:全国城镇居民灰色收入4.4万亿 统计数据存在遗漏-ZT |
|
tahiti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作者:游客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6月8日在京表示。
王小鲁带领课题组于2005年-2006年对全国几十个城市和县的两千多名不同收入阶层的居民进行了家庭收支调查,完成了题为<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
王小鲁解释说,与国家统计局一般采用的入户调查的方式略有不同,课题组调查的两千多名居民均为研究人员的亲属和朋友,数据可信度较高。
四万亿灰色收入
王小鲁带领的课题组发现,根据"一定的恩格尔系数与一定的人均收入水平对应"的原理,在恩格尔系数相同的情况下,低收入组的人均收入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基本一致,而统计局各高收入组的人均收入都低于课题组的调查样本,且收入越高,差异越大。
"这说明统计局的高收入居民收入数据可能存在遗漏。"王小鲁说。
王小鲁表示,在就有关数据与国家统计局交流时,国家统计局方面也认为,高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究竟如何也是他们头痛的问题。有意思的是,在课题组的调查中,70%的高收入居民表示,不愿意向统计局调查员如实提供自己的收入状况。
课题组的调查结论是,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约1900万户,5000万人),200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7万元,相当于统计局数据(不到2.9万元)的3倍多。其他中高收入居民的收入也高于原有统计。
由此,推算城乡居民收入总额约12.7万亿元,而不是8.3万亿元。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4%。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国家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推算为21倍。
"我们将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统称为灰色收入。"王小鲁说。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也曾根据2002年的统计数据进行过粗略估算,在当年的10万亿社会财富中,"1.3万亿找不到主儿"。而在城市居民3.7万亿的收入中,工资总额约1.2万亿,余下的2.5万亿,除了城市中的个体职业者的收入,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等收入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处在国家监控之外。
王小鲁说,课题组分别根据居民的家用汽车、商品住宅、出境旅游、银行存款分布等数据对结果进行了验证。各项结果大体一致,证明关于最高收入居民人均收入的推算是基本可信,甚至还可能偏于保守。
分配差距不在于市场化
"关于灰色收入的来源,目前还没有进行很好的研究。"王小鲁说。但他表示,根据公开发表的各项调查和研究,可以对数额庞大的灰色收入作一大致估算。主要包括:
财政资金通过部门渠道分配到各地的部分存在管理漏洞。有一部分资金脱离了财政管理程序,资金流向透明度低,滥用和漏失严重。根据国家审计署的调查数据,2005年这部分资金估计约5600亿元,漏失部分待查。近年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巨大(2006年4.5万亿元),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漏失。
此外,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以及垄断行业的工资外收入都是4.4万亿灰色收入的组成部分之一。
"这表明,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原因,主要不在于市场化,而在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和灰色收入。"王小鲁说。
link1:到底谁拿了4.4万亿元的灰色收入?
2007-06-11 10:58 来源:华商报 作者:林卫萍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带领课题组完成了题为《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的研究报告。推算城乡居民收入总额约12.7万亿元,而不是8.3万亿元;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没有被统计到的灰色收入总计4.4万亿元,相当于当年GDP的24%。(6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4.4万亿元 的灰色收入让我们震惊,更令我们震惊的是将所有的灰色收入竟套在“城镇居民”身上。
何谓灰色收入?王小鲁说:“我们将非法收入、违规违纪收入、按照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其合理性值得质疑的收入及其他来源不明的收入,统称为灰色收入。”
显然,一般的城镇居民是无缘灰色收入的。就像一位网友所称的,灰色收入就是权力收入,而对于一般城镇的居民来说,他们手中没有半点的权力,也没有灰色收入的机会,现在也将灰色收入的帽子套在他们的身上,名称上是分得一杯羹,可这杯羹是否冤枉了点?
灰色收入的危害性自不待言,但将城镇居民的概念掩蔽了真正的灰色收入者,却是对灰色收入的解构所无益的。这起码伤害了大部分城镇居民的名誉权。我明明没有灰色收入,为何要给我这样的一顶帽子?我倒是想要灰色收入,谁给啊?面对网友们的质疑,不知道课题组成员如何回答?
对灰色收入的调查是解决问题的前提,而将灰色收入的主体公布与众,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现在课题组对灰色收入的真正主体讳莫如深,而将所有的城镇居民作为主体,这样的调查显然难以达到目的。我以为,尽管灰色收入的调查很困难,但只要运用科学的方式,真正搞清谁是灰色收入的主体,那样监管起来才会有的放矢,这样的数据才有意义。
link2:垄断行业收入难以统计 灰色收入仍待攻克
2007-04-28 10:53 来源:中国经营报
此次调查是由一个社科院牵头的收入分配改革民间课题组牵头进行的,由于国外机构普遍认同非政府机构的调查数据,因此,此次调查的结果将代表中国真实的收入分配差距数据,并被国际经济界所认同,之后通过美国密西根大学向全世界公开。
收入分配改革的数据之殇
“调查所用的资金将于最近到位,新的数据将在2010年左右对外公布。”一位收入分配改革民间课题组的专家向记者介绍,“本次调查主要是对低收入者的收入调查,包括城市农民工和农民户,还将反映性别造成的收入差别。”
而国内所沿用的数据都是2002年的调查结果。研究界普遍认为,2002年,中国的基尼系数超过0.4,国际上通常把0.4作为收入分配贫富差距的“警戒线”,认为0.4~0.6为“差距偏大”。
无独有偶,收入分配改革的掌权机构——发改委也意识到需要用真实客观的数字来加强自己的话语权。
“我们正在探讨如何完善现有的统计数据,建立新的统计办法。”发改委人士向记者透露,2007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便是调解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收入差距,“目前的统计数字并不精确,涉及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收入差距的重要数字很难统计。”
“目前城市里有许多自由职业者,其中不乏中低收入者,对于他们的收入数字并不准确。”发改委人士向记者讲述目前的数据之困,“比如小商贩的收入只是自己向调查人员上报的,比较随意。”
“统计数字是一切的基础,”发改委对此很头痛,因为调节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是发改委当前的工作重点,而这两项都面临着数字之殇。
知情人士透露,“世界银行认为,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已经堪称‘世界之最’,但是谁都不知道能达到什么程度。”
作者:游客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
|
|
返回顶端 |
|
|
|
- 资料:全国城镇居民灰色收入4.4万亿 统计数据存在遗漏-ZT -- tahiti - (3100 Byte) 2007-6-13 周三, 18:05 (1130 reads)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