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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by 芦笛:《简·爱》的魅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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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by 芦笛:《简·爱》的魅力何在?
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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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少校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4/02/20
文章: 2914
海归分: 10973
标题:
ZT:by 芦笛:《简·爱》的魅力何在?
(1207 reads)
时间:
2004-7-15 周四, 12:53
作者:
无痕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看到下面有人贴《喜宝》。 书名很熟。看了一些后, 才想起多年前
看过的。
连想起芦帝老爷以前写的一篇文章,讲得是很残酷的真话。我花了
很多力气, 终于把它挖出来。
转贴一下。
=================
《简·爱》的魅力何在?
芦笛
停止长篇大论地写作后才倍感上网造成了什么损失。上网两年半,我几乎没什么时间看书。昨日得宽余,才拾起老婆子看剩的一本爱情小说来翻翻(女人到了90岁恐怕也离不开爱情小说),那是台湾作家林淮玉写的《秘密》,故事情节离奇到令人无法相信:
女主角沈香凝及其女友顾娉婷都是孤儿出身的贫寒工薪阶级。顾酒后驾车,撞死了亿万富翁风哲别的独生子后逃走。此前顾曾因为沈的前雇主非礼沈,失手杀死了那家伙而入狱,此时正在假释期间。很明显,如果她酒后过失杀人的事给查了出来,便得再度入狱。于是沈便挺身而出,把那事承担下来,去向风说那祸是她闯的,因为她误听谣传,以为独身的风是性无能,不可能再有孩子,便提出帮风尽量求医。风是香水界巨子,此时发现沈其实是他手下的调香师,长得也很美,便想到借腹怀胎上去,觉得他和沈生出来的孩子一定天生对香气非常敏感,是个理想的事业继承人,于是抓住沈提出来的帮助他的允诺,要沈和他生个孩子。沈先入为主,以为那只是作人工授精,也就同意了,不料最后却发现风并非性无能,其实是要和她天然授精。在这种情况下,沈居然同意了,宽衣解带和风上了床。最后自然是两人双双堕入爱河,战胜了“小人拨乱其间”(曹雪芹总结的言情小说滥套),终成美眷。
看完这部小说,我的第一个感觉是,那沈香凝何以生得这么贱?在我眼中,风哲别完全是个禽兽,哪怕就算你独生子死了,人家答应你尽其所能弥补过错,你能乘人之危,利用人家的负罪感无耻要挟,提出这种畜生才想得到的无耻要求来么?而沈居然也就同意了!不但是一次,而且是多次屈从风专横霸道的命令乖乖献身,哪怕对方根本不把自己当人看也还是百依百顺,任劳任辱地屈从强奸。天下能有这种男人和女人么?而且这种混帐男女居然是小说中的正面人物!这种书能出版而不引起震骇,可见台湾的大款也和大陆那些暴发户一样是两足动物,而台湾女性毫无起码的人权感与自我尊严。
第二个感觉是想到“经典名作”《简·爱》上去。这书我上初中时就看过,结婚后又因为娘子的缘故看过几次(那是她最喜欢的破烂之一,有段时间天天扔在床头,你不看都不可能),但始终讨厌那玩意,始终不明白它的魅力何在。昨天看了那破书后想了想,发现许多港台女作家都喜欢写灰姑娘,这似乎是他们畅销书的一个主题,于是恍然大悟:许多女人潜在的理想就是嫁大款。这类书对女人的吸引力如同武侠小说对男人的吸引力一样。在武侠小说中,男读者在潜意识中把自己“代入”小说的英雄人物而获得一种现实生活中找不到的满足,在嫁款小说中,女读者同样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当成了那个终于钓上了金龟婿的灰姑娘。凡是迎合读者这种心态的小说,必能扫荡港台的现金机。
这当然是俗不可耐,然而那又怎么的?难道生活本身不就是俗?女人想嫁大款又有什么错?莫非只有嫁穷措大才是真正的爱情?我曾在某篇文章中写过:
“东食西宿”是个记不得出处的典故:某女待字闺中,东邻
之子丑而富,西邻之子穷而美。二子俱求婚。女父问女意属
何人,女答:“俱嫁,东食而西宿。”
这个典故我早在初二看《聊斋志异选》时就从注解里看到了,
引起的反应自然是作者希望的那种:鄙夷与耻笑。多年来,
这个态度基本没什么变化。直到人老了,又在国外混了许多
年,自幼接受的视为天经地义的道德教条给稀释了许多,才
觉得那个典故其实最充份、最简明扼要地描述了性爱的基本
冲突: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而那位女子的回答,其实反映了
选择的艰难。理想化了的情诗写下来固然令人如痴如醉,然
而译成柴米油盐恐怕不堪下咽。这一点,鲁迅的《伤逝》已
经写得再明白不过了。记得老夫子在那里面让涓生说:“先
要有生活,爱才能有所附丽。”
因此,这类小说受女读者欢迎毫不足奇。谁愿意为了爱情嫁给个穷措大受一世苦?元稹诗云:“贫贱夫妻百事哀”,说的其实是大实话、大白话。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追求物质享受是天性所在,谁都无权非难。
尽管如此,你如果写这种小说,可千万不能把这窗户纸捅破了,否则无法写出杰作来。这里的诀窍有两条,第一条,不能把西邻之子写成个丑鬼,必须让他兼具才貌德;第二条,千万别把那灰姑娘的心事赤裸裸地说穿。相反,您得把她写成个像简那样视富贵与权势如浮云,只是无心插柳柳成阴,阴错阳差地堕入爱河,爱上了那位富家翁而已,而且一定不能是她主动追求,必须是倒过来,由那富翁去苦苦追求她,这样才能满足女性读者的道义感与优越感,让她们在潜意识中义、利、性三收,把天下所有的好事都占全了。这第二条不是那么容易,前人已经有了无数滥套,难得翻出新花样来。林淮玉所以编得那么荒唐离奇,实在也有人家说不出的苦衷。
因为《简·爱》作到了上面说的这两条,能让女读者们经历磨难后在最终既享受到了财富,又获得道义上的满足,因此它当然就永远为一半人类喜欢而成传世名作。这,我想,就是该名著的魅力所在。
如果我以后退休,一定搬到港台去写这类玩意,和老婆子合作,每月制造一本大概没太大问题。
作者:
无痕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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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by 芦笛:《简·爱》的魅力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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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痕
- (2254 Byte) 2004-7-15 周四, 12:53
(1207 reads)
"简爱"好在哪里,会让人类一半人喜欢??
--
HiThere
- (0 Byte) 2004-7-15 周四, 13:15
(294 reads)
“简爱”好就好在让所有长得不好看的女人感到了希望。这个世界上,美女毕竟是少数...不好看的女人一人买一本,出版商已经赚得手软。
--
吴越
- (0 Byte) 2004-7-15 周四, 14:13
(349 reads)
说起来,偶真的不喜欢“简爱”这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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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
- (222 Byte) 2004-7-15 周四, 14:49
(483 reads)
Totally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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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7
- (0 Byte) 2004-7-15 周四, 22:31
(190 reads)
二吴妹妹所言甚和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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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00 Byte) 2004-7-15 周四, 21:01
(406 reads)
狼主席所言好像很合中年已婚男士的胃口啊,兼有怂恿小MM的嫌疑!前段时间好像有MM贴一篇关于中年已婚男子碰不得的文章,狼主席现在给予了否定的回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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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童
- (0 Byte) 2004-7-16 周五, 00:36
(218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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