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头衔: 海归准将 声望: 教授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72
海归分: 147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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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又想了一下,比起其他解释来,还是自杀更说得过去些。
请看新华社发布的这张照片:
死者基本沿着墙脚俯卧,头顶距离墙拐角约一米多,请注意,墙上留下了一道血色的弧线,似乎是死者往前扑倒时身上的血在墙上留下的轨迹。为了标记死者的头顶前缘,我把从下往上数的第三块白砖用作参照物,从其左缘往下画了条红线,延伸到路面上大致就是死者的头顶前缘。
再看这张凯迪网友拍的事后现场:
根据墙上倒数第三块白砖左缘的标记画出红线,再延伸到路面,可以大致确定死者头顶前缘所在。请注意窗上的弹孔的高度,若那相当于死者的太阳穴高度,他自杀后往前倒下时,头顶大致也就在那红线附近。
从这些线索来看,死者应该是站着开枪自杀的。至于拍照的凯迪网友所说的弹道延伸出来距离地面1.71米,恐怕是目测有误。从这张小孩指着弹孔的照片来看,弹孔至地面大约也就是1.3-1.4米左右吧:
因为周克华贴墙站立,若对太阳穴开枪,枪口离开窗框也就是三四十厘米的距离,子弹在窗框上留下的弹孔距地面的高度,不可能偏离太阳穴的高度很多,大致也就是周的太阳穴的高度。周身高1米67,其太阳穴约高1米62。但他若是因腹部受伤略微弯腰,太阳穴的位置就可能降到那个高度。所以,那个弹孔的唯一说得过去的解释,就是周自杀留下来的。这在弹道上应该是可能的。至于拍照的凯迪网友没有发现窗框上有喷溅性血迹和组织残留,则可能是因为被住户清洗了。他毕竟是在事后才去的,而这种恶心东西住户绝不会保留。
此说的缺陷是两条,第一,死者自杀动机不明。上面已经说过了,他既然能站着开枪,想必伤势不是太重,为何不前进到墙角处开枪还击,找上个垫背的再自杀不迟?周克华曾对电线杆放过枪,两警察站在哪里,他应该是清楚的,所以应该知道王晓渝毫无掩蔽,为何在自己受了伤后不想复仇?第二,据俩警察讲述,周打了三枪,无一命中,而他们各开两枪,共是四枪,一枪打在周的腹部,一枪打在周的太阳穴上,周于是倒毙。这话显然不实——我已在前文说过了:若是这样,周就不可能倒毙在墙边,只可能倒毙在路中央,因为从他俩的位置根本就看不到藏在墙边的周克华。因此,只能假定周只挨了一枪,打在肚子上,受了重伤,挣扎走到墙边,举枪自裁。但真情若是如此,身上的血就会从路中央一直流到墙边,然而地上却没有这血迹,血液似乎主要是从他的身躯下流出来的,提示他中枪的位置也就是在墙边。然而这又与上面说过的事实不符——周警躲在电线杆后,根本就看不见靠墙站立的周克华。而周Sir可是自己说他躲在电杆后还击的。
尽管有这两个破绽,若要接受官方说法,就只能把它修改为“自杀说”。否则若要解释窗框上的弹孔的来由,不是必须引入站在窗子对面位置的第四者,就是只能假定警察跑到那个位置上去开枪,而周却懵然无觉,依然正视前方,将右侧脸卖给警察的枪口。但若警察能如此毫无掩蔽又如此轻易地打死周,自己还毫发无损,那死者似乎也就不是什么杀人惯犯了。这种离奇枪战,恐怕比周老虎在几米外从容拍下虎照还更难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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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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