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海归论坛首页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所跟贴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 TurtleCreek - (5218 Byte) 2004-5-17 周一, 12:32 (897 reads)
TurtleCreek




头衔: 海归少校

头衔: 海归少校


加入时间: 2004/03/24
文章: 185

海归分: 21595





文章标题: 请进来看看,你就会知道我们的政府监管从表明文章看来,已几乎是无懈可击了,可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问题呢?大家不妨来讨论一下。BTW,我是很同意“网吧和网络游戏没有原罪”这个观点的! (256 reads)      时间: 2004-5-17 周一, 12:57   

作者:TurtleCreek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根据国内已经颁布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目前网络游戏产业主要受到来自电信管理部门、文化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监管。网络游戏运营商同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一样,须持电信管理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作用的日益突出和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文化部两大政府主管部门分别从网络出版管理及网络文化管理的角度出发,出台了多项法规和措施,加强了对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这尤其值得网络游戏企业重视。同时,为了保证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政府也加大了对“私服”、“外挂”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2003年9月向社会公布了《健康游戏忠告》,要求互联网出版机构在网络游戏中必须登载上述健康游戏忠告,提示广大消费者享受健康游戏,抵制盗版游戏。
目前,中国政府对网络游戏产业的主要监管内容如下:

n 电信管理部门对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
网络游戏运营商作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受到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其内容主要包括在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和电子公告服务(BBS) 备案制度中。

n 文化部对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
文化部作为包括网吧在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监管部门,已将网络游戏作为互联网文化产品正式列入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互联网文化产品是由于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所产生的一种新型文化产品形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在线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网络游戏、在线互动漫画等互联网文化产品。网络游戏企业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即可正式运营,网络游戏公司的发展和权益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n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产业的监管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网络游戏列入互联网出版范畴,并对网络游戏的出版实行审批制度。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于2003年7月按照设立互联网出版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始受理全国各省级新闻出版局上报的设立互联网出版机构的申请,并于2004年初正式核准了全国首批50家互联网出版机构,网易、新浪、搜狐、盛大等五家网络游戏运营商名列其中。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明确规定了从事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从业资格,对网络游戏产品的版权引进和出版审批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企业正常的引进,开发和出版流程,有利于防止低质产品的重复引进及企业间的恶性竞争,网络游戏(尤其是国外引入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同时,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通过简化国产网络游戏的出版审批手续,对民族网络游戏产品的开发实行政策倾斜。

在新闻出版总署的支持下,唯一全国性的游戏行业组织“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于2003年7月正式成立并通过了协会章程和行业自律公约,同时确定了促进中国游戏出版产业发展的基本方针。该委员会目前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委托,组织专家小组对游戏企业送审报批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前置性内容审核。

n 政府对非法行为的打击措施
为了保证国内网络游戏市场的良性发展,中国政府已制定多项措施,加强了对“私服”、“外挂”等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由政府五大部委共同发布的《关于开展对“私服” “外挂” 专项治理的通知》已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全国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负责对从事网络游戏非法出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定和查处;并对违法经营“私服”、“外挂”或通过复制网络游戏客户端程序进行非法营利活动的企业进行查处,对市场上流通的“私服”、“外挂”的收费点卡进行取缔及依法收缴;各地电信管理部门负责对从事“私服”、“外挂”行为的网站进行查处;各地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对违规加工或销售非法充值点卡的加工企业或销售网点依法进行查处;国家版权部门负责对涉及侵犯著作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认定和查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

同时,关系到网络游戏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网络虚拟财产保护问题也提上了政府议事日程,2003年12月,由19名律师联合签署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已寄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作者:TurtleCreek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网络游戏业:七宗罪 真的是网络游戏与生俱来的原罪吗?(转贴) 海归论坛 2004-5-17 周一, 12:07
社会新闻报道:   网虫夫妇闹离婚 不争房子争网络游戏账号 海归酒吧 2005-7-01 周五, 18:53
网络游戏业:网友群访游工委秘书长辛晓征  (转贴) 海归论坛 2005-2-28 周一, 14:29
网络游戏业:游戏产业报告发布2004年中国游戏产业大事记 &nb... 海归论坛 2005-1-20 周四, 17:43
网络游戏业:传闻:吴宇森导演将执导《虹彩六号》电影  ... 海归论坛 2004-6-07 周一, 18:04
TZ:  网络游戏的潜在危机 洗牌不可避免 海归论坛 2004-5-13 周四, 11:28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系列:中国禁止外商投资网络游戏(转帖)——那么盛大、畅游这... 海归主坛 2009-10-14 周三, 20:27
[原创]猎头急聘:网络游戏高级开发工程师,北京 海归职场 2009-4-19 周日, 17:05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TurtleCreek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 zt:  网吧和网络游戏到底有没有原罪? -- TurtleCreek - (5218 Byte) 2004-5-17 周一, 12:32 (897 reads)
    • 请进来看看,你就会知道我们的政府监管从表明文章看来,已几乎是无懈可击了,可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问题呢?大家不妨来讨论一下。BTW,我是很同意“网吧和网络游戏没有原罪”这个观点的! -- TurtleCreek - (1729 Byte) 2004-5-17 周一, 12:57 (256 reads)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回复主题, 不能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添加附件不能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