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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个“变态辣椒”的反驳思路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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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发现这个“变态辣椒”的反驳思路跟我一样
所跟贴
诽谤的要件在法律上是明确的
--
狼协
- (117 Byte) 2012-1-31 周二, 23:28
(372 reads)
T-MAC
头衔: 海归少校
声望: 学员
加入时间: 2004/04/30
文章: 1639
海归分: 21679
标题:
唯一存在变数的,是谁来负责举证。。。你已经说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方舟子负责举证,那么他已经确凿无疑“诽谤罪”
(312 reads)
时间:
2012-2-01 周三, 03:39
作者:
T-MAC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中国法律虽然是个笑话,但我觉得也是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的。所以关键看法律如何判断方舟子“诽谤罪”成立。如果“诽谤罪名”成立如此简单,那么方舟子的律师只有一件事,让他认罪,道歉,赔偿,这还有什么判的。另外也只能说方舟子是个法盲。
这个事件如果轻而易举的仅是以方舟子“不能取证证明韩寒造假”这样一个简单理由就判他“诽谤罪”,那今后中国民间那些涉及名人的“假球”,“假唱”,“假画”的讨论和质疑就大多无法进行了。你对你认为的“丑恶现象”一质疑,说了找不到确凿证据的话,就会“零容忍”。那就干脆不说话,或说话之前先找律师,详细了解这话能不能说。
我个人还是觉得“判断方舟子是否恶意诽谤”不是那么简单的,法院绝无可能让韩寒取证去辩白自己而证明方舟子诽谤,而只是针对方舟子整个过程的言语,方法,后果去了解细节,做出他这个过程是否有“故意捏造事实并广为散布”的结论。
我觉得韩寒证明自己清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非代笔,有利于让方舟子“诽谤罪名”成立,但不充分。其实整个过程韩寒没有义务证明自己“非代笔”,而是重点证明方“故意捏造事实”这是使方“诽谤”成立的关键。这需要韩举证。方现在的论述方式还是:“根据XXXX,我认定XXXX”这样的一个逻辑。你似乎只能批评他逻辑有问题,但可以证明“故意捏造事实吗”???这需要法院判定
作者:
T-MAC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上一次由T-MAC于2012-2-01 周三, 06:05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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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这个“变态辣椒”的反驳思路跟我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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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007 Byte) 2012-1-31 周二, 00:05
(2800 reads)
表谦虚,你的头脑文字,都比“变态辣椒”强多了。
--
八袋长老
- (105 Byte) 2012-1-31 周二, 15:59
(539 reads)
钱财是身外之物,聪明和正直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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绽铃子
- (37 Byte) 2012-2-01 周三, 22:53
(300 reads)
仔细看了老狼文中的一个引用,把方舟子和康生的行为比较,觉得有些不太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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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466 Byte) 2012-1-31 周二, 13:30
(637 reads)
说的就是方舟子的方法错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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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09 Byte) 2012-1-31 周二, 21:00
(449 reads)
是否“错的离谱”,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判断。你不能有权威定论,我也不能。看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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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414 Byte) 2012-1-31 周二, 22:47
(391 reads)
正确的逻辑判断只能有一个,而不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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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243 Byte) 2012-1-31 周二, 23:16
(390 reads)
方舟子只是用这种似是而非的方法去判断,读者信不信是读者的事情,但犯不犯罪是法律的判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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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261 Byte) 2012-2-01 周三, 03:21
(398 reads)
我认为诽谤罪就是不管他用了什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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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213 Byte) 2012-2-01 周三, 14:21
(425 reads)
所以我认为这个诽谤罪的认定过程需要法律程序认定,而不是你我的认定。如果法律不认定,诽谤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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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144 Byte) 2012-2-01 周三, 20:02
(394 reads)
即使没有人告韩寒作假,只要韩寒认为他的名誉权受到了侵犯,这个问题就不能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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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45 Byte) 2012-2-01 周三, 21:16
(375 reads)
我已经说了我的观点,再重复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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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426 Byte) 2012-2-01 周三, 22:29
(376 reads)
你前后说的“告”,对象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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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14 Byte) 2012-2-02 周四, 03:41
(510 reads)
”只要方舟子不告韩寒,那么方舟子不管说什么,都无需负法律责任“- 这既不是我的原话和也不是原意,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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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66 Byte) 2012-2-02 周四, 04:37
(325 reads)
”看法院的“? 中国的法院是是怎么回事您清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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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sstones
- (0 Byte) 2012-1-31 周二, 23:16
(543 reads)
我不太清楚,您有证据说中国法院是“非常公正”还是“非常黑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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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0 Byte) 2012-2-01 周三, 03:22
(251 reads)
口口声声不能自证,不易自证的是自己是不是某一篇文章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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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yaa
- (122 Byte) 2012-1-31 周二, 08:10
(526 reads)
两者根本就不能偷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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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01 Byte) 2012-1-31 周二, 20:55
(307 reads)
“说实话我对韩寒告方舟子的官司并不乐观。要自证清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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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316 Byte) 2012-1-31 周二, 01:28
(638 reads)
这取决于举证的责任在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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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422 Byte) 2012-1-31 周二, 02:01
(579 reads)
韩寒控告方舟子,举证在韩方。需要举证“方舟子故意捏造事实并广为散布,使自己名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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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142 Byte) 2012-2-01 周三, 04:43
(371 reads)
韩寒的举证仅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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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98 Byte) 2012-2-01 周三, 14:35
(392 reads)
核心是法律上认为方舟子的“对韩寒造假的推导,认定”行为是否故意捏造虚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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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171 Byte) 2012-2-01 周三, 20:16
(380 reads)
你仔细看方舟子的论述,他大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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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640 Byte) 2012-1-31 周二, 03:09
(664 reads)
我看到的好像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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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383 Byte) 2012-1-31 周二, 20:51
(425 reads)
当然我不同意方舟子断然下这种肯定式的结论,这是他最近和媒体沟通说的,且认为这是他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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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
- (306 Byte) 2012-1-31 周二, 23:01
(297 reads)
这个官司要判的是是否方在诬陷诽谤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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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_ma
- (89 Byte) 2012-1-31 周二, 02:26
(541 reads)
逻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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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协
- (180 Byte) 2012-1-31 周二, 20:42
(401 reads)
老狼这个逻辑需要法院或者法律条文认定
--
T-MAC
- (50 Byte) 2012-1-31 周二, 23:09
(412 reads)
诽谤的要件在法律上是明确的
--
狼协
- (117 Byte) 2012-1-31 周二, 23:28
(372 reads)
唯一存在变数的,是谁来负责举证。。。你已经说了,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方舟子负责举证,那么他已经确凿无疑“诽谤罪”
--
T-MAC
- (562 Byte) 2012-2-01 周三, 03:39
(312 reads)
方舟子是否诛心,韩寒是否造假作弊,即使告官,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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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冷
- (50 Byte) 2012-1-31 周二, 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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