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网首页
海归宣言
导航
博客
广告位价格
会员列表
收 藏 夹
论坛帮助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论坛首页
|
排行榜
|
在线私聊
|
专题
|
版规
|
搜索
|
RSS
|
注册
|
活动日历
主题:
讨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扩至所有国家,会有哪些好处?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分屏
表形显示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讨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扩至所有国家,会有哪些好处?
木辛
[
博客
]
[
个人文集
]
头衔: 海归元帅
声望: 院士
加入时间: 2004/02/23
文章: 7094
海归分: 1808921
标题:
讨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扩至所有国家,会有哪些好处?
(2073 reads)
时间:
2010-6-25 周五, 07:21
作者:
木辛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看了以下新闻,觉得是一件大事,但是究竟利弊何在,还不是特别清楚。
欢迎各位讨论。
央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扩至所有国家
https://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2日 13: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银监会
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10〕186号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北京市、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国家税务局、银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自2009年7月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以来,人民币资金结算、清算渠道便捷、顺畅,人民币出口退(免)税及进出口报关政策清晰明确、操作流程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的普遍欢迎。为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发挥人民币结算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促进作用,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由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二、增加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
三、广东省的试点范围由4个城市扩大到全省,增加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
四、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可以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3.55,0.00,0.0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以下简称《试点管理办法》)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五、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推荐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将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审定试点企业名单。经审定后的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
六、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新疆等8个边境省(自治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按照《试点管理办法》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其中,内蒙古、辽宁、广西、云南等四省(自治区)按照《试点管理办法》选择的试点企业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8个边境省(自治区)的其他企业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报关及退(免)税手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准予退(免)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0〕26号)办理。
七、请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按照《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积极做好试点工作,保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财 政 部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银 监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作者:
木辛
在
海归商务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相关主题
[转帖]沪粤试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配套政策待出台
海归主坛
2009-4-09 周四, 17:22
[转帖]北京晚报: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 (请教背景音乐国外如何收费、分配?)
海归主坛
2008-12-04 周四, 15:24
刘煜辉:是谁推高人民币升值预期
海归主坛
2008-5-26 周一, 06:48
[讨论] 卢比要自由 人民币怎么办 ———— 帮忙看看这个分析有没有道理
海归论坛
2006-4-16 周日, 00:33
真心请教: 如何购买人民币的所谓Non-Deliverable Forwa...
海归论坛
2005-8-07 周日, 00:02
[转帖]上海自贸区跨境支付启动 海淘可用人民币支付
海归主坛
2014-2-19 周三, 22:07
宁波保税区开展进口贸易跨境电商全国试点
海归商务
2014-2-17 周一, 20:53
立此存照:骗到老狼头上来了---广东侦破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抓获嫌犯174名
海归商务
2011-10-08 周六, 23:32
返回顶端
讨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地域扩至所有国家,会有哪些好处?
--
木辛
- (1744 Byte) 2010-6-25 周五, 07:21
(2073 reads)
想学美元,向世界输出通胀
--
阿蒙
- (44 Byte) 2010-6-25 周五, 10:28
(319 reads)
香港都可以上街不用带港币了,以后去米国玩也不用带米元了,
--
煎饼2点0
- (0 Byte) 2010-6-25 周五, 09:39
(359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归论坛首页
->
海归商务
焦点讨论
|
精华区
|
嘉宾沙龙
|
白领丽人沙龙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
回复主题,
不能
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
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
发表投票, 您
不可以
发表活动帖子在本论坛,
不能
添加附件
不能
下载文件,
热门标签
更多...
论坛精华荟萃
更多...
博客热门文章
更多...
海归网二次开发,based on phpbb
Copyright © 2005-2026 Haigui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