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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法庭公告】现在复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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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法庭公告】现在复庭。   
所跟贴 【法庭公告】现在复庭。 -- 阿基里斯 - (622 Byte) 2008-5-24 周六, 00:39 (4693 reads)
阿基里斯
[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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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衔: 海归中将

头衔: 海归中将
声望: 教授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4/02/22
文章: 3846
来自: from Aegean Sea to Pacific Ocean
海归分: 754343





文章标题: 呼吁:大家都冷静、理性地行使手中的权利。【附转贴版规和庭规】 (1178 reads)      时间: 2008-5-24 周六, 04:48   

作者:阿基里斯网友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就事论事,靠理性的分析、客观的推理、文明的语言、漂亮的风度,进行庭辩和后面的讨论。

最重要的是,熟悉规则,一切是非以事实为出发点,以版规、庭规为判别依据。

为了让大家方便地找到并引用海归网版规和海归法庭规则,现转贴如下。

希望原、被告双方代理人和陪审团都花点时间认真学习一下。尤其是双方代理人,因为你们各自只有上三帖的机会,所以一定要让自己的陈词尽量有理、有力、有节,更具说服力;而别着急辩论。当然,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用完这个权利,还可以申请适当延期。

https://www.haiguinet.com/bbs/viewtopic.php?p=858467


标题: 论坛规则 (13577 reads) 时间: 2005-9-09 周五,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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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狼协 在 海归主坛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s://www.haiguinet.com

另外斑竹们请到斑竹内坛讨论斑竹操作手册。

为了维护一个良好的讨论气氛,本坛保留下列管理手段:

移贴:

本坛开设有《海归论坛》,《海归茶馆》,《海归酒吧》,《海归风情》、《创业论坛》,《天下纵横》,《海归职场》和《海归社区》《PK》台等分坛, 以及《资料文摘》板块。各分坛话题侧重点不同。海归论坛是主论坛,主题是商务交流、天下大事、归国问题等;海归茶馆主要谈论文学艺术,情感交流,属于“小资”作派。海归酒吧则是豪放派下班后喝酒喧闹的场所,尺度较为宽松;海归风情则谈论时尚风情、美食风光等,天下纵横是关于时政评论的,发贴需要通过审批;创业论坛是寻求合作的信息的交流场地,海归职场则是求职、招聘和谈论职业生涯的场所,PK台则是供争论专用。海归社区是各地的社区活动、联谊的交流场所,所有非海归网组织的活动的公告和报道等都应该发在此区,而不得发到其他分坛,以维护其他分坛版面的秩序。资料文摘则是转摘的资料。斑竹和管理人员对不符合分坛话题、气氛或超出分坛执法尺度的贴子有移贴权,将贴子移到他们认为更适合的分坛去。

删贴:

(1)必删贴:
(1.1)使用动物、亲属、排泄物和性词汇攻击本坛网友。
(1.2)一切与本坛网友真身隐私相关的贴子(指能具体联系到网友网下真实情况的真名实姓,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
(1.3)违反隔离令。
(1.4)违反所在国法律的上贴。
(1.5)损害本网站的利益及威胁网友安全的帖子。 损害本网站利益的贴子,包括诬陷网站的政治倾向、涉入网站的内部管理问题的贴子。是否损害本网站利益,由网站方判定。
(1.6) 政治敏感性贴子。但本坛不限制非敏感性,特别是建设性的政治性贴子,比如爱国、拥护党的贴子。

(2)酌删贴:
(2.1)人身攻击贴。其特征至少包括针对网友的个人资料(包括网友自己透露)进行的攻击,如身份,年龄,性别,相貌、婚姻等。
(2.2)一人多笔名“围攻”网友。
(2.3)相同内容反复上贴(不包括跟贴提贴)。
(2.4)短时间内大量上贴(比如一天内在资料文摘以外的某个分坛上贴12个以上,或者连续在资料文摘以外的某个分坛上贴七个以上)。
(2.5)纯粹测试;纯粹色情;未经允许张贴与海归无关的商业广告;
(2.6)作者本人要求删除。但如果网友要求删除其全部贴子,而工作量比较大时,斑竹无义务协助删除。
((2.7) 一人每天超过六个以上的转贴。
(2.8)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性言论;如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地域歧视、宗教歧视或社会地位歧视等。使用动物、排泄物和性词汇辱骂某一民族者,为酌删贴。
(2.9)禁止一切在标题上出现性、排泄物和动物字眼的辱骂。
(2.10) 禁止对本坛女网友照片作出任何负面评论(海归酒吧分坛除外)
(2.11) 版主或管理员执法时,以粗鄙语言攻击版主或管理员者。
(2.12) 以搭楼梯方式或其他方式连续上无内容空贴或准空贴两个以上者,所有无内容空贴或准空贴均可删除
(2.13) 关于网友个人之间间激烈的争端,针对个人的投票贴。尤其禁止法庭开庭期间的庭外投票贴以影响庭审和引导陪审团。
(2.14)以转贴形式(包括附链接),转贴的内容违反本坛规定者。

注1: 一个帖子被删,其所有跟帖也将一起被删。
注2:不同的论坛,话题的侧重点会有所不同,删帖尺度也会有所不同,其中海归酒吧最为宽松。斑竹视违规程度轻重,可将所有酌删贴移往海归酒吧,也可直接删除。酌情处理的范围,以当值版主的意见为准。

隔离:

为维持理性讨论,防止网友间不明显犯规的非理性互攻升级,防止与观点无涉的长时间激烈争论,斑竹可酌情发布隔离令,被隔离网友(包括双方的所有马甲)在隔离期间不得相互提及对方网名和议论对方观点,不得相互跟贴,违者将导致删贴以致封名。

隔离期限一般为30天至三个月。隔离一般由一方提出,斑竹受理。特殊情况下,出现双方与观点无涉的长期缠斗,大量占用版面,影响气氛时,斑竹也可不必当事人提出申请即颁布隔离令。隔离是降温措施,不是惩罚措施,斑竹一般不作是非对错的判断。

注:隔离令在海归网所有分坛均有效。隔离令下达后,被隔离网友不得相互跟贴,也不得相互提及对方。其他网友发言应注意不涉及被隔离网友之间的关系,不得再议论双方所发生的争论。若发生此情况,斑竹有权根据实际影响酌情删贴。 重复犯者将封名。

警告:

对以下情形版主或管理员有权发出警告:

1) 所有违规者;
2) 对违规者即将采取封名前;
3) 使用公用ID 如资料等对网友进行攻击者。因冒用公用ID,除警告外,管理者可公布冒用者的所有其他ID。如果冒用者要求举证,管理方可以将有关证据发送网友法庭法官,由法官公布结果。如果冒用者要求公布其IP和其他ID的关联证据,,坛方可以顺应其要求。
4) 多马甲攻击同一网友,或者其中有任何马甲违规时,管理方可以比照上条曝光其所有ID和IP。
4) 未明显违反坛规但对论坛秩序造成明显干扰时

封名:

(1)笔名本身带有任何针对本坛网友的人身攻击色彩或明显违反坛规。
(2)冒用知名网人或知名人物的名字或笔名。
(3)一日内上必删贴三次或三次以上者。
(4)在帖子被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两次或两次以上者。
(5)对本网站实施黑客攻击或潜入网站管理系统内部窃取机密信息者。
(6)对(3)情况,斑竹若发现网友将达封名删贴量,应予警告。
(7)一个笔名被封,导致该网名使用者的其他笔名同时被封。封名期限一般为一周至60天,无限封杀
仅用于瘫痪网站窃取机密的黑客攻击者及淫秽或下流词汇的笔名。 封名期满,只解封常用主名。被封过网友再注册新笔名,斑竹有权酌情剥夺。
(8)针对个别以损害本网站利益为目的之捣乱者,根据情节,可长期或无限期封名。捣乱者的确定,由总斑竹提出,狼协裁决。
(9) 蓄意使用类似笔名冒充他人者。
(10) 违反隔离令达三次以上者
11) 因违规被警告累计达三次以上者。
12) 频繁刷版者。其操作性界定是,在一个版面有10个或以上的空贴或准空贴者。
14) 对危害网站利益的贴子,可立即封名。

扣除海归分:

对于严重违规者(含危害性较大的必删帖,封名,转帖未注明,有意骗取海归分等),版主可扣除1000到10000海归分,以示惩罚。

临时规定

非常情况下,管理员有权公布临时规则,并按照临时规则处理所有贴子。这些非常情况包括政治敏感时期,争论异常激烈严重影响论坛气氛时期和其他的会影响网站的生存发展所出现的异常时期。临时规定除非当时明确失效,否则一般30天后失效。


网友举报:

有违规者,网友可在论坛上或私信里向斑竹举报,不得违规回骂。举报必须给出链接,并说明何处违反那条坛规。如果违规贴的语言不堪入目,重贴严重污染环境,可以在私信中说明。

斑竹为义务业余值班,未看见违规贴不构成失职;对被举报违规贴仍然不执法,举报网友有争议的,可以申诉。网友对执行版主的处罚不服,也可以向分坛的负责版主申诉。负责版主无法判定的,或者判定了但仍有一方不服的,可以提请总版主复议。总版主无法判定或者判定了但仍然有一方不服的,可以提请网友虚拟法庭判定。小争议(100字以下删贴),可以由法官判决。大争议(100字以上或封名),可以由法官召集网友陪审团审议。争议双方当庭公开辩论,然后陪审团成员投票。虚拟法庭由随机抽样的七名网友陪审团组成,由网友选举的虚拟法官维持法庭秩序。判决由多数票作出。网友陪审团的判决是最高也是最后判决。

只有当事人才能申诉。其他网友可以受当事人委托,在网友陪审团中充当律师。被告版主也可以聘请自己的律师。每方律师限一人。被封网友对执行有争议的,可以另行注册一个ID进行申诉。申诉的ID不应被封,但也不能发申诉贴之外的贴子。

网友虚拟法庭的法官负责小案件(100字以下删贴)的审理和判决,以及对大案件(100字以上或封名)陪审团的组织,法庭秩序的维持,以及宣判陪审团的决定。法官由网友推举,海归网董事会批准。

举报、申诉的程序为:

1)如果发现有网友违规,请向版主举报。举报时请贴出违规贴子的地址链接,并指出其何处言论违法坛规的哪一条。

2)如果你的举报不被版主支持,则可以向总版主提起行政复议,由总版主进行裁决。

3)如果总版主仍然不支持你的指控,可以向网友虚拟法庭起诉。小案件由法官独立判案,大案件由陪审团审议。

本规则,网站有最后解释权。

附:

网友虚拟法庭

一、 总则

(一)海归网虚拟法庭系网友与本坛管理方基于对论坛管理之公正性的需要而设立。虚拟法庭之职能为仲裁网友和版主之间就论坛管理而发生的争议,其范围可参见第二部分。

(二)虚拟法庭的裁决对坛方具有道义约束力。坛方基于承诺应当尊重和执行审方之裁决。

(三)坛方有义务为虚拟法庭的事务提供一个页面,供法官、陪审员们讨论、裁决之用。此页面非陪审团成员可以进入阅读,但不可以发言。

二、 申诉和立案

(一) 当网友和坛方因删帖或封名发生纠纷时,可向虚拟法庭申诉。如果涉及作者笔名被封,被封笔名网友可以新注册一个ID, 该ID为在原ID后加一"1"字样以示联系。被封笔名若要去虚拟法庭外其它海归网论坛上帖,需要法官和主斑竹双方同意。

(二) 原告网友必须在论坛页面上以主笔名明确表示要求成立陪审团,同时寄EMAIL给法官,在EMAIL里应附上原贴及自己的第一版陈词。

(三)时效:上诉时效为一周,事件发生一周内没有申请,则申诉权失效。

(四)法官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在论坛或/和EMAIL里告知原告申诉受理与否。如果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做出决定,则应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在论坛或/和EMAIL里告知原告,将推迟作出决定。 作出决定后,法官需公告申诉是否驳回或立案。

(五)法官不应根据自己对原贴的看法来决定是否受理申诉组织陪审团。

法官受理按下述原则:

(1) 删帖案
(1.1)500字以下的贴子,不予召开陪审团讨论。版主本人愿意交付审议的除外。
(1.2)必删贴不予讨论。该贴是否必删贴由法官根据坛规决定。如果版主坚持认为是必删帖,而法官认为不是必删帖,并且认为版主删帖违规时,必须召开陪审团审议。
(1.3)酌删贴中,法官认为原告的陈述有合理之处。
(1.4)涉嫌违反所在国法律的帖子,不予讨论。
(1.5)涉及网友隐私的帖子,不予讨论。 同样,是否涉及网友隐私,由法官根据坛规决定。如果版主坚持认为是涉及网友隐私,而法官认为不是,并且认为版主删帖违规时,必须召开陪审团审议。


(2)封名案,除下述情况外,可以申述。


(2.1)涉嫌违反所在国法律被封名,不予讨论。
(2.2)涉及网友个人隐私的被封名,不予讨论。

删帖和封名以外的所有投诉,网友法庭皆不予受理。

(六) 每位网友(包括其所有ID)限每月最多成功申请一次陪审团裁决。

三、法官组织陪审团

(一)一次陪审团仅限一次删帖或封名案。陪审团不讨论其他贴子的问题(即使和该贴类似)。
(二)产生陪审团的办法:在法官决定成立陪审团之后,符合陪审员资格的网友自愿报名。由法官编号,然后随机排序。按照排序顺次录取前七位网友成为临时陪审员,后七名为候补陪审员。
(三)一名网友必须在发生纠纷时(即纠纷帖贴出之时,而非申请成立陪审团之时)在本坛发表过十或十个以上,内容在350字以上的贴子(不限主贴或跟贴),才有资格申请成为陪审员。
(四)申请成立陪审团的网友及其他笔名不得进入此次陪审团,坛方人员(斑竹及论坛管理人员)及其笔名、法官不得进入陪审团。
(五)在确定开始组织陪审团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纠纷双方各有权拒绝其中二人,顺序是原告->被告->被告->原告,每次拒绝一人后,从候补陪审员中顺序递进一人,下一轮拒绝人选从更新后的名单中选择。原、被告可以放弃拒绝权。任一时刻双方就陪审团名单达成一致,则陪审团组成完毕。
(六)法官有权取消某些网友进入陪审团的资格。空缺从愿意参与陪审团的网友中按原排序抽取替换。
(七) 如果陪审员的人数不足七人,则本次陪审团不能成立。
(八) 同一时间内,虚拟法庭只能审议一个案件。
(九) 法官裁决如果直接与坛规冲突,网站方可在公布冲突的坛规条文后推翻法官裁决。比如过了时效的诉讼、明显涉及网友隐私的诉讼等。

四、庭辩和裁决
(一) 法官在组织陪审团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宣布开庭。纠纷双方在陪审团页面上贴出自己的陈词。其中,原告的诉状(限1000字以内),由法官在宣布开庭的第一时间,贴在陪审团页面上。

(二) 诉讼人的诉状必须包括下列各项内容:事请经过;坛方违规删贴操作的证明或违规封笔名的证明;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三) 被告初步陈词(限1000字以内)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事情经过;坛方操作的坛规依据;服从陪审判决的严正声明。

(四) 原被告可以请律师代理,规定如下:

(1)一人只准请一名代理人,不准半途更换或终止代理。

(2)请代理人后,被代理原或被告丧失在法庭和其它网页发言权。

(五) 庭辩陈词不可针对纠纷的对方,只能就争议贴就事论事。限每方三贴(原告的诉状和被告初步陈词不计在内),每贴限五千字,如贴内有链接,陪审员没有阅读连接的义务。

(六)如果原被告在二十四小时内没有贴满三贴,可向法官申请延长,延长最多二十四小时。在原被告上贴期间,陪审员们不得议论、投票,陪审员不得与原被告有任何接触。违规者,法官有权停止其陪审资格。

(七) 仅法官有权传必要证人到庭作证。 如果原告或被告需要呈交的证据已被删除,法官可下令向坛方索取。坛方有义务根据法官指令,从数据库中提交证据給法官。被删贴是否呈堂,视被删帖性质而定。隐私贴和必删帖嫌疑贴,不得呈堂,只通过email发給法官判断。

(八) 陪审员在原被告贴出最后一贴后的四十八小时内,在坛方提供的陪审团专页中依据《论坛规则》讨论纠纷是非。

(九) 陪审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投票做出裁决,并说明所根据的坛规条文。相对多数票即是陪审团的最后裁决。陪审员可以弃权,退出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做出裁决,均按弃权处理。

(十)裁决结果由法官宣布。

五、执行

(一) 纠纷双方有义务按照陈词中服从法庭判决的声明执行陪审团的裁决。

(二) 坛方对虚拟法庭的裁决拒不执行连续达三次,且双方无法达成妥协,则虚拟法庭即告废止。

(三)法官发布的指令或裁决,若与所在国法律相抵触,以所在国法律为准。

六、法官

(一)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归法官所有。

(二)法官有权对以上各时间限制,如“二十四小时”等等,进行调整。法官有义务在每项行动上,明确表明时间的限制。

(三)法官有义务经常浏览本坛页面,并对网友的成立陪审团的要求尽快做出答复。

(四)法官负责虚拟法庭内的秩序,对虚拟法庭页面有删贴权,斑竹未经法官批准不得进入虚拟法庭页面删帖。

(五) 法官无权对虚拟法庭以外的其它论坛发布指令或对斑竹管理进行干涉。法官只能就网友的申述在虚拟法庭内按程序组织陪审团裁决。

(六)法官因故不能处理《海归网虚拟法庭》事务时应事先请假,并向海归网管理方(董事会)推荐适宜担任临时法官的候选人。海归网管理方任命代理的临时法官。

(七)法官任命:法官由网友推荐,董事会由被推荐人中决定法官人选。法官任期不限。 虚拟法庭设置正式法官一名,候任法官一名,均由上述方法产生。 正式法官有事不能审理或有利害冲突时,由候任法官代理法官职责。

(八)公告:庭审期间,禁止网友在庭外与法官对话,禁止评论法官,以维持法庭秩序和法官尊严。

七、小额法庭。

(一)网友对不足5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者,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二)法官按照坛规全权裁决是否受理。

(三)法官有权自行裁决或召集仲裁委员会(即小额法庭)进行审议。

(四)小额法庭的仲裁委员从文集作者中随机筛选2或4人组成。

(五)仲裁委员会对网友的投诉进行投票,一人一票,多数票为仲裁意见。

(六)小额法庭的其他实施细节由法官参照网友虚拟法庭原则办理

作者:阿基里斯网友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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